东海县城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五期工程监理

连云港市发布时间:2025-03-04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东海县城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五期工程监理
  • 项目地址: 连云港市东海县城区
  • 规模: 东海县城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五期工程,包含东海县玉带河南路、富国路片区所有工程,本项目工程投资总额约3000万元; 2.3招标范围:东海县城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五期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三控”、“三管”、“一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服务; 2.4监理服务期:20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竣工结算审核结束
  • 范围: 2.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东海县城区; 2.2工程规模:东海县城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五期工程,包含东海县玉带河南路、富国路片区所有工程,本项目工程投资总额约3000万元; 2.3招标范围:东海县城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五期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三控”、“三管”、“一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服务; 2.4监理服务期:20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竣工结算审核结束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3-0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10

项目详情

东海县城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五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320722230807000101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海县城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 已由 东发改复 [2022]73 号文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博凯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于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东海县城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五期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 东海县城区;

2.2 工程规模:东海县城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五期工程,包含东海县玉带河南路、富国路片区所有工程, 本项目工程投资总额约 3000 万元

2.3 招标范围: 东海县城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五期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三控”、 “三管”、 “一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 20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竣工结算审核结束。本工程监理结算费用不以工期延长或任何因素而额外增加费用,监理投标报价费用即为最终结算费用,不予变更调整。);

2.5 监理招标最高限价: 240000.00 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否决其投标;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服务划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在有效期内)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在有效期内)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中标后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 2017 】第 35 号文、【 2019 】第 3 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 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 2017 〕第 35 号文、〔 2019 〕第 3 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本工程参照执行连建质【 2007 551 号文。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原在监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建设单位同意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同时在跨设区市的项目上任职;

3.10 其它要求:

(1)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等规定,省外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 )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 2013 508 号文、苏建招函〔 2017 12 号文、连建发 [2021]336 号、连建发 [2021]338 号文。

投标企业未被限制投标、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 (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及不良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 )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 、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 、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 、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 、与 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 )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总监,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 2024 08 -2025 01 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授权委托书授权期限应同投标有效期。

6 )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 2018 23 号文件的要求。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7 )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 2015 6 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 , 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4.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满分 100 分), 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 ,扣 0.1 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 ,扣 0.3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监理费评标价以元计,评标价取费小数点保留 2 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方法三、四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需抽取的所有值与系数,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 × K

K 值的抽取范围为 95% 96% 97% 98% K 值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 ,最高投标限价为 B ,则:评标基准价 =A × Q1+B × Q2

Q2=1-Q1 Q1 的取值范围为 10% 15% 20% 25% 30% Q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

1 )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若 7 ≤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 除确认评委评审和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2025 03 04 日至 2025 03 10

5.2 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江苏 CA 数字证书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 黄工 :15896100880 朱工 :15161373079 张工: 18505182641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03 17 09 00

6.2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博凯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东海县晶都大道与幸福北路交汇处 地 址: 东海县富华西路 68 号御府 4 号办公楼 4

联 系 人: 任豪 联系人: 李晓玉

话: 18036585517 电话: 13225203857

异议书接收联系人:李晓玉;联系电话: 13225203857

投诉书接受联系人:东海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0518-80301062

9 、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 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 (造价)

技术支持

0518-85861319

总部技术支持

0512-58188503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 名称: CFCA

孙丽丽

18005133017

耿立珍

17751872787

客服电话

4001662366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 名称:国信

周梦雪

15298603303

魏飞

18261319191

客服电话

4000251010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以原件扫描件形式上传到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