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圩港两侧房屋维修项目(Ⅱ)(重发公告第1次)

泰州市发布时间:2024-11-11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九圩港两侧房屋维修项目Ⅱ重发
  • 项目地址: 靖江市九圩港两侧2.2工程规模:小型2.3工期要求:180日历天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规模: 小型2.3工期要求:180日历天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1-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1-18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21282188600006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九圩港两侧房屋维修项目(Ⅱ) 已经由 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靖江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九圩港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靖江市城投基础设施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为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九圩港两侧房屋维修项目(Ⅱ)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靖江市九圩港两侧
2.2工程规模: 小型
2.3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A3212821886000067001001
九圩港两侧房屋维修项目(Ⅱ)
主要发包内容是对两侧房屋砌体、粉刷、楼面、屋面裂缝、防水等进行修复。详见图纸及招标控制价清单内容。
685.0
2.5付款方式: 工程款支付: (1)预付款:合同签订进场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扣除预留金及暂估价)的10%作为预付款;上述预付款中包含全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发包人支付预付款前,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与预付款等额)。 (2)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70%(含预付款、已支付农民工工资,同时退还预付款担保);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同时需取得所施工房屋户主认可并经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计价的 97%; (4)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 农民工工资支付:承包人于每月5日前向招标人提供上月经过农民工签字确认的农民工考勤表、农民工工作量表和农民工工资表,招标人于每月20日前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向承包人开设的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足额拨付人工费用。承包人原因导致招标人未能及时拨付相应人工费的,承包人仍需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支付。已支付的人工费部分,发包人支付进度款时予以相应扣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其他:/

(6)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 2024 8 月- 2024 10 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否

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4)、3.3(5)、3.3(6)、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16时30分至2024年11月18日23时59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09时00分
6.评标方法
6.1是否评定分离: ;
6.2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 招标人期望值;

3.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质量标准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1. 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方法三; □方法四;

□开标时从以下勾选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

2. 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 C 。其中:

方法二中 R 取值为: /

方法三中 R 取值为: 15 ,平均值(含)以上 7 家、平均值以下 8 家;

方法四中 R 取值为: / 本标段为小型工程; 特级、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参与 本标段 投标 ,其 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0.7 系数折算参与 评标入围, 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

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3.6.2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2.2

资格

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如有)

具备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1.4.1 项规定

拟派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1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

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2.3

响应

性评

审标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如有)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符合 “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

2.符合 “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

3.符合 “招标控制价”给出的材料暂估价单价和数量、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单价和数量(每项材料数量允许误差±3%以内);

4.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不可竞争费费率及计算基础。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规定

分包计划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10项 规定

诚信投标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异议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

( 总分 100 )

投标报价: 98

投标报价合理性: 2

2.3.2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

□随机抽取(勾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

2、评标基准价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D

3、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且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定 低于成本 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是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4、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 投标人成本评审中的 投标报价平均值以及 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不因招投标当事人 质疑 、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 质疑 、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 质疑 、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2.3. 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 =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3.4 1

投标 报价 评分 标准

投标报价 98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98 分,投标报价相对

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6 分,每高 1%扣 0.9 分;

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3.4 2

其他 因素 评分 标准

投标报价合理性 2分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高于(不含等于,下同)招标控制价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高于招标控制价中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的,上述情况每出现一处扣 0.5 分,扣完为止。

附件

1

否决投标条件

详见 本章附件 A :否决投标条件

2

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详见本章附件 B: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3

评标入围方法

详见本章附件 C:评标入围方法

4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详见本章附件 D: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靖江市城投基础设施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靖江市江阳路9号
地址:
靖江市江洲路2号广天宝丽广场七幢4楼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49192246@qq.com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人:
陈益男
电话:
0523-84823933
电话:
18944823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