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中科科仪高端仪器装备产业化项目专业工程
- 项目地址: 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秦岭路以南
- 规模: 本工程涉及装修装饰、建筑智能化,装修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米,智能化建筑面积约50000平方米
- 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秦岭路以南、金沙江路以东。 2.2建设规模:本工程涉及装修装饰、建筑智能化,装修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米,智能化建筑面积约50000平方米。合同估算价约1930万元。 2.3标段划分 ;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总说明、方案设计、施工图深化设计(含配合甲方完成施工图审核、通过审批)、后期施工现场配合(图纸会审、交底、设计变更、现场技术问题解决及材料样板确认等技术问题处理),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含装修照明、给排水、强电、智能化、二次消防(配合甲方在施工图审核阶段通过消防审批及其他相关审批)、暖通(与空调公司配合)、食堂后厨装修(含部分机电)、材料设备采购、协助办理项目工程前期手续及各类报审服务、经招标人确认并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及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5-2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6-07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科科仪高端仪器装备产业化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苏高新项备〔 2021 〕 175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中科科仪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苏州中科科仪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 中科科仪高端仪器装备产业化项目专业工程EPC (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秦岭路以南、金沙江路以东 。
2.2 建设规模:本工程涉及装修装饰、建筑智能化,装修建筑面积约 9000 平方米,智能化建筑面积约 50000 平方米。合同估算价约 1930 万元。
2.3 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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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招标工期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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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3205010304000091001004 |
中科科仪高端仪器装备产业化项目专业工程EPC |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总说明、方案设计、施工图深化设计(含配合甲方完成施工图审核、通过审批)、后期施工现场配合(图纸会审、交底、设计变更、现场技术问题解决及材料样板确认等技术问题处理),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含装修照明、给排水、强电、智能化、二次消防(配合甲方在施工图审核阶段通过消防审批及其他相关审批)、暖通(与空调公司配合)、食堂后厨装修(含部分机电)、材料设备采购、协助办理项目工程前期手续及各类报审服务、经招标人确认并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及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
1930 |
18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须由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和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2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 、本项目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人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 、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5 、联合体成员方须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5 月 29 日 00:00 至 2024 年 06 月 07 日 23:59:59 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 07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 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6.2 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 A )设计资质要求: ①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B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
6.3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类)合格证书)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设计负责人: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施工负责人: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且无在建工程 。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
6.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 A ) 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0 年 5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 10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住宅、公寓、仓储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业绩须为在投标单位完成的业绩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 B ) 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0 年 5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 10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住宅、公寓、仓储除外)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业绩须为在投标单位完成的业绩。 (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 否则不予认可。)
( C ) 工程设计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0 年 5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 10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住宅、公寓、仓储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业绩须为在投标单位完成的业绩。 (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若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金额的,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 否则不予认可。)
( D ) 工程监理业绩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0 年 5 月 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个监理合同施工造价为 10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住宅、公寓、仓储除外)的监理,且担任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业绩须为在投标单位完成的业绩。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6.5 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 1.4.3 的要求。
6.6 其他要求: ( 1 )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劢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 3 )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不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4 )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5 )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 “ 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 。( 6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 2021 〕 2 号)要求,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7 )本项目采用 “ 评定分离 ” 。有效投标大于 6 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5 名;有效投标为 4 ~ 6 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 名;有效投标等于 3 家时,则不再采用 “ 评定分离 ” 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 3 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 3 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法,在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8 )本项目执行省招标办《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
7.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是 □否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szzyjy.com.cn:8086/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 http://szzyjy.com.cn:8086/jyxx/003001/003001024/20240415/1866f243-11b7-4b0a-b3aa-cd43e61a250f.html?fzxname=null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中科科仪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高新区昆仑山路 189 号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 68 号新城技园研发总部园 02 幢 7 层
邮 编: 215000 邮 编: 210000
联 系 人:吴东升 联 系 人:陈科宇
电 话: 18606252135 电 话: 15558535918
传 真: 传 真: 025-52631013-800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7455857@qq.com
2024 年 0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