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无锡市梁溪区建筑垃圾转运站码头建设项目MTJSSG标段
- 范围: 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无锡市梁溪区黄巷街道钱皋路东侧、锡澄运河西侧、黄石大桥南侧、沪宁高速铁路北侧 ;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为施工标段,本次实施内容为码头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25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无锡市梁溪区建筑垃圾转运站码头建设项目 MTJS-SG
标段招标公告
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目 无锡市梁溪区建筑垃圾转运站码头建设项目 已 由 无锡市梁溪区数据局以梁数投备〔 2025〕167号 批准, 施工图设计已由 无锡市梁溪区交通运输局 以 梁交建许字 [2025]0000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 主 为 江苏梁泓港务运输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 为 100% , 招标人为 江苏梁泓港务运输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 无锡市梁溪区黄巷街道钱皋路东侧、锡澄运河西侧、黄石大桥南侧、沪宁高速铁路北侧。 工程内容为 该项目对梁溪区建筑垃圾转运站进行码头建设(非集装箱专用码头),建设 3个300吨级散货泊位和1个300吨级待泊泊位(水工结构兼顾500吨级)。主要内容包括:购置 固定式反铲挖机 ,对 1-4#换装点吊机基础、供配电设施、给排水设施等进行建设。
( 2)招标 内容
本次招标共 1个标段,标段为 施工 标 段,本次实施内容为码头工程 及其他配套工程。
( 3)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缺陷责任期为实际验收交工后 1 年。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如下:
( 1)资质要求:投标人 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 标报表表 1 中 显示 ), 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或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 行政主 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业绩要求:投标人 20 20 年 1月 1日至今(以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至少 1 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500 万的 码头 工程施工 ;
( 3 )信誉要求:
①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 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信用等级评价(施工类)为 C 级及以上级别;
②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 未在 “信用中国 ”网站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 单;
③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④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被列入 “信用交 通江苏 ”网站 公布的 “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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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和总工 要求:
① 投标人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 一 级建 造师 建造师资格, 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证)
② 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 10.5的原则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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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①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名),且必须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②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 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须为在职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在 社保系统打印的三个月(三个月为 202 5 年 5 月 -202 5 年 7 月)或 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 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 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数字证书。
4. 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 .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 详见 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 详见 招标公告 。
5 .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江苏省交通 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梁泓港务运输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梁溪区钱皋路
邮 编: 214000
电 话: 18006186328
联系人: 肖工
招标代理: 江苏钧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 503号无锡传感设备产业园1号楼210室
邮 编 : 2140 24
电 话 : 0510- 88331989
传 真 : 0510- 88331989
联 系 人:刘艳阳
E-mail : 1252056903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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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8.1 招标人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为: 2025年8月26日。
8.2 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 2025年8月 25 日 1 7 : 00
8.3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 5 年 09 月 11 日 0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 202 5 年 09 月 11 日 10时 3 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无锡市观山路 199 号市民中心 12 号楼 2 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8.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5 本项目如有补遗书(或通知)将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自行到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或通知),招标人不另行告知。投标人未留意本项目补遗书(或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6 特别提醒:
①本项目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②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③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④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所有内容不能在任何地方出现或暗示反映投标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标志和内容,具体单位及人员真实姓名一律隐去,一律不得出现彩色字体、彩色图表等,不得出现底纹等其他任何可以识别投标单位信息的标记,不得出现企业或人员电子签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请各投标务必注意!!!
8.7 特别说明:
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JTS 110-8-2008)(以下简称《水运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水运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水运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水运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水运工程标准文件》为准。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 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