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经济开发区中水回用工程EPC总承包

江苏省发布时间:2025-09-17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盱眙经济开发区中水回用工程EPC总承包
  • 项目地址: 淮安市盱眙县城区内
  • 规模: 本项目为盱眙经济开发区中水回用工程,沿相关市政道路新建中水管网及配套阀门井水表井等附属设施
  • 概况: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盱眙县城区内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1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29

项目详情

盱眙经济开发区中水回用工程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盱眙经济开发区中水回用工程 EPC 总承包 已由 盱审批(建)〔 2025 09182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盱眙国联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盱眙经济开发区中水回用工程EPC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淮安市盱眙县城区内。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盱眙经济开发区中水回用工程,沿相关市政道路新建中水管网及配套阀门井水表井等附属设施。项目分两期实施,总投资约 3400 万元。自盱眙第二污水处理厂接出管线为项目一期工程,自盱眙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马坝污水处理厂基础管线为项目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包括面向江苏伟复能源有限公司 / 江苏力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志浩再生科技有限公司 / 良宇纺织 / 赛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新龙腾纺织 / 江苏力赛柯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 7 家企业新建管网及配套设施,一体化泵站,智能取水机等,通过实施节水改造,实现上述企业从年度用自来水 573.17 m 3向 100% 使用盱眙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的再生水 573.17 m 3,实现节水率 100%

项目一期投资约 1950 万元,包含:

1 、新建 DN500 主管道 4.5km DN400 支管 1.7km DN300 支管 3.57km DN200 支管 1.14km

2 、新建中水提升泵站一座,流量 700m 3 /h ,扬程 70m

3 、管道一般在路边绿化带内设置支墩架空型式敷设,架空高度约 0.5 米,穿越厂区出入口、河道、道路段采用牵引管施工,架空管采用无缝钢管 , 含内外防腐及外保温,牵引管采用给水用实壁 PE DN200 管道支墩间距 10m DN300 管道间距 12m DN500 管道间距 14m

4 、于金源路与新海大道交叉口、玉兰大道与龙山路交叉口、金源路与兰花大道交叉口各新建智能中水取水机一座,合计 3 ;

项目二期投资约 1450 万元,包含:马坝污水处理厂至马坝纺织产业园,第三污水处理厂至维桥食品产业园沿道路新建中水管道。

2.1.3 合同估算价: 3209.924 万元,最高投标限价: 3209.924 万元(其中一期设计费限价 25 万元,一期建安工程费限价 1860.53 万元,一期暂列金额 186.053 万元;二期设计费限价 5 万元,二期建安工程费限价 1030.31 万元,二期暂列金额 103.031 万元。承包人严格按限额进行设计,确保建安工程费在限额之内,超出限额设计的建安工程费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详见招标文件。

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 以甲方发出开工指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

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

施工: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采购: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2.2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初步设计文件、设计任务书、招标人要求等。

2.3 本项目投标工具费、 CA 数字证书费、评标(评审)费、投标保函费、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工程项目工程款、履约保证金收退等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 2023 5 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 2023 4 号)文件精神和《 2023 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方案》等文件要求使用数字人民币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不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等,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2022 11 1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 2023 11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 2024 8 1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也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8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 )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4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注:在建工程认定依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 号执行。

3.4.2 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或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4.3 投标人拟派授权委托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职工,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人社部门出具盖章的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自2025年3月份以来的任意一个月由人社部门出具盖章的养老保险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是牵头人的正式员工。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并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

3.5.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5.2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5.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

3.5.4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设计单位为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5.5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6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8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 号)要求,自 2021 年 10 月 15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 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5 9 18 日起至 2025 9 29 日(北京时间);

4.2 投标保证金 20 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4.3 获取方式: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申请人可以自行登录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的“省属项目网上投标”或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的“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公告时间以系统发布时间为准。企业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需办理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完善企业信息库内相关资料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 5 元手续费,共 105 元。

4.4 CA 证书网上自助办理网址: http://huaian.ca369.cn/page/index.html#main

新点软件技术支持: 4009980000

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 0517-80996058 18962289236 QQ 3260927750

4.5 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新交易平台 - 建设工程操作手册》

http://ggzy.huaian.gov.cn/fwdh/005003/20230320/f8587105-469a-45c5-8437-ae3223268541.html );

注:投标人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盱眙板块及电子化系统中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10 28 9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招标采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9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5分

项目管理机构( 2 分)

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外,投标人按下列要求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的得满分 2 分,否则不得分。

1 、技术负责人具备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咨询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有一个得 0.3 分;获得市级(设区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设计师或建造师或工匠等荣誉称号的,得 0.4 分,本项最高得 1.6 分,限评 1 人。

2 、现场负责人获得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市级(设区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设计师或建造师或工匠等荣誉称号的,得 0.4 分,本项最高得 0.4 分,限评 1 人。

注: a 、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其余均不可兼任,如兼任均不得分。

b 、须提供上述人员 2025 3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链接到诚信库,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c 、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证书、荣誉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链接到诚信库,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

93 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93 分)

采用苏建招办〔 2017 7 号文‘二、投标报价评审’中方法一、方法二,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 0.5 分,每高 1% 1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 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 ( 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 ) 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 =A × K

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 值的取值为 95% 96% 97% 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 四舍五入取整 ) 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 ( 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 ) 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招标控制价为 B ,则:

评标基准价 =A × K1 × Q1+B × K2 × Q2

Q2=1-Q1 Q1 取值 65% 70% 75% 80% 85% K1 的取值范围为 95% 96% 97% 98% Q1 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 98%

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说明: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数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 、有效投标文件指进入第二阶段(经济标)评审的投标文件。

3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5 分)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 总体概述( 1 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 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 设计管理方案( 2 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3. 施工管理方案( 1 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 采购管理方案( 1 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1) 技术标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 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 ( 不含封面、封底及目录 ) 不得超过 100 页,每超一页扣减 0.1 分。 (3) 技术标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 采用暗标评审 : 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企业 logo 、人员名称等,相关人员姓名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 允许编制与本工程相关的表格、图示或效果图,但不得出现以上相关信息。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1、评审因素:

? 商务标

? 经济标

? 技术标

2 、评审顺序:( 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和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 进行评审,根据 “技术标得分” + “商务标得分”从高到低取 6 家至下一轮环节, 进入本轮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 6 名的,全部进入下一轮评标。“技术标得分” + “商务标得分”有相同的,以商务标得分高的排序在前,商务标得分有相同的,以技术标得分高的排序在前,技术标得分也相同的,由招标人择优确定其排序先后。

2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 对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评审,将“技术标得分” + “商务标得分” + “经济标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排序前 5 名投标人成为中标候选人。 “技术标得分” + “商务标得分”有相同的,以商务标得分高的排序在前,商务标得分有相同的,以技术标得分高的排序在前,技术标得分也相同的,由招标人择优确定其排序先后。进入中标候选人的有效投标人不足 5 名的,全部被评为中标候选人。

竞争性判断

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是

竞争性判断方式: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 3 家时,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质疑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发生改变时,应当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

5人

定标标准

(1)投标人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2)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情况。

(3)总承包项目经理现场答辩

定标方法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定标程序

定标会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召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招标人介绍项目情况、招标及评标有关情况,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择优确定中标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盱眙县建筑工程招投标监管科

地址: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623室

电话:0517-88212373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盱眙国联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盱眙县盱城镇十里营大街 90

联系人: 王生兵

电话: 0517-88260066

招标代理机构:正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盱眙县山水大道88号中澳生态城商业区52号楼210室

联系人:王莹

电话: 15152349979

盱眙国联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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