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改扩建项目连廊工程施工

连云港市发布时间:2025-12-11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灌云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改扩建项目连廊工程施工
  • 项目地址: 灌云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内
  • 规模: 本工程为灌云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改扩建项目连廊工程施工,占地面积约339.8㎡,建筑高度8.3m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内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灌云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改扩建项目连廊工程施工,占地面积约339.8㎡,建筑高度8.3m ; 包括土建工程(含幕墙)、钢结构工程,具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16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灌云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改扩建项目连廊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3207232112020002005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灌云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改扩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 备案机关名称)以 灌发改投资〔 2021〕33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云正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连廊工程 施工 标段)进行公 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灌云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

2.1.2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灌云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改扩建项目连廊工程施工,占地面积约 339.8㎡,建筑高度8.3m。

2.1.3 最高投标限价 1750115.42 (高于该控制价否决其投标)

2.1.4工期要求: 50 历天

2.1.5 其他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包括土建工程(含幕墙)、钢结构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 建筑 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及以上 (资格) ,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 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

3.4 投标人不 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工程招标对企业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 “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 投标人(超过 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②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③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 2017〕236号 文、苏建建管 2016〕214号 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执行最新文件苏建规 2020〕1号 文规定 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④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

⑤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围串标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 2019〕1号 ]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⑥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 2018〕23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信用中国”公布的“失信惩戒”查询对象模块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执行苏建招办 2022〕2号 、苏建函建管 2019〕233号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5 1 2 1 1 日至 202 5 12 1 6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 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 5 12 22 1 0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 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且是最新的 (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必须提供,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 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 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5)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证)、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202 5 6 月至 2025年 11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6)投标人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提供的承诺书格式为准);

7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项目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8 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此项仅限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人提供,投标保函格式按招标文件提供的为准,格式不得修改)

9 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 ,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此项由招标人在开标当日进行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 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或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第 9 项由招标人查询并截图后提交给评标委员会。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 未提供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入围方式的确定

1 )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 最高投标限 价。

2 )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 20家(含20家)时,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入围方法。

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 G1 G1 值为 10% 15% 20% 25% 3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G2 G2 值为 10% 15% 20% )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 G1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 15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15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15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 G1 G1 值为 10% 15% 2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 人数量 *G2 G2 值为 10% 15% 20% 25% 30% )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 G1 G2 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 6 家和以下 9 家共 15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含 G1 G2 去除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 除确认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 质疑、投诉情形而改变。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满分 100分。

(一)投标报价 100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100分;

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的,扣减0.6 分,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基准价的确定: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 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 (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

评标基准价 =A × K K 值在 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 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需携带 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K 值取值范围: 95% 96% 97% 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招标控制价为 B ,则 :

评标基准价 =A × K1 × Q1+B × K2 × Q2

Q2=1-Q1, Q1 的取值范围为 65% 70% 75% 80% 85% K1 值取值范围: 95% 96% 97% 98% Q1 K1 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需携带 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K2 的取值范围 :建筑工程为 90% 100% ,装饰、安装为 88% 100% ,市政工程为 86% 100% ,园林绿化工程为 84% 100% ,其他工程 88% 100% K2 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本工程 K2 值取为 90%

注: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 形而改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云港云正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之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 地址:连云港市 海州区

邮编: 222200 邮编: 222200

联系人 邸主任 联系人:陈 主任

电话: 13961307248 电话: 0518-85855258 1811599188 1

11.注意事项:

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 CA 锁和移动 CA 数字证书(手机 APP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 如需办理实体 CA 锁,请您联系 CA 机构办理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

2. 如需申请移动 CA 数字证书(手机 APP ),请您在投标人“全国 CA 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 APP 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 CA 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3 号楼。

实体 CA 锁(连云港办理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 A座614室(家得福双盛店旁江苏银行电梯上楼)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新点软件

黄桂松

朱家旺

张海南

0518-85861319

4009980000

广联达

郑磊

刘书丹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 名称: CFCA

孙丽丽

耿立珍

公司客服

18005133017 (微信同号)

17751872787 (微信同号)

4001662366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 名称:国信 CA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移动 CA 数字证书(手机 APP

下载和办理网址:

http://cashare.cebpubservice.com/#/allActivated?tradingSystemCode=E3200005473

关于启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根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对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实现市场主体 “一次注册、全省通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完成与全省统一主体库信息系统的对接工作,将于2025年5月6日启用全省统一主体库,原有主体信息库同步关闭,各市场主体可登录全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过程中可点击登录页面下方“用户手册”查看操作指南(咨询电话:025-83668675)。请各市场主体提前登录、注册全省统一主体库,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