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2024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月塘镇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施工标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仪征市2024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月塘镇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施工标
- 规模: 工程批复总投资1388.10万元,其中建安投资1256.88万元
- 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江苏省水利厅《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4 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计划的通知》(苏水办移(2024)15号),本着“以改善移民安置村面貌为重点,集中使用后期扶持结余资金”的原则,工程位于月塘镇曹营村、尹山村、赵桥村等3个移民组内,建设内容为:移民组环湖7.5km道路提升为沥青道路,村组1.3km砼道路新建,沿线桥梁栏杆维修2座,家塘治理7口,沟渠治理4.9km等,工程选址位于移民村组内,进一步提升移民村的整体环境,改善移民村风貌,更能发挥后扶资金的最大效益。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实施的仪征市2024 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月塘镇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施工标计为1个施工标段(合同编号:YZSK-2024-SG),主要建设内容为:1、道路工程:移民组环湖道路提升改造7.5km;陈云组砼道路新建1323m;道路配套;2、河道工程:赵桥村李四排洪河整治1.5km,滚水坝拆建1座;陈云冲心河整治0.9km;3、河塘、沟渠工程:赵桥村河塘整治2口,沟渠治理3km;尹山村河塘整治5口,沟渠治理1.9km;曹营村沟渠治理145m及配套建筑物等; ; 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6-0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6-12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仪征市 2024 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月塘镇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已由扬州市水利局以《关于仪征市 2024 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月塘镇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扬水基〔 2024 〕 19 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招标人仪征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建设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次招投标工作,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江苏省水利厅《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下达 2024 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计划的通知》(苏水办移 [2024]15 号),本着“以改善移民安置村面貌为重点,集中使用后期扶持结余资金”的原则,工程位于月塘镇曹营村、尹山村、赵桥村等 3 个移民组内,建设内容为:移民组环湖 7.5km 道路提升为沥青道路,村组 1.3km 砼道路新建,沿线桥梁栏杆维修 2 座,家塘治理 7 口,沟渠治理 4.9km 等,工程选址位于移民村组内,进一步提升移民村的整体环境,改善移民村风貌,更能发挥后扶资金的最大效益。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实施的仪征市 2024 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月塘镇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施工标计为 1 个施工标段(合同编号: YZSK-2024-SG ),主要建设内容为: 1 、道路工程:移民组环湖道路提升改造 7.5km ;陈云组砼道路新建 1323m ;道路配套; 2 、河道工程:赵桥村李四排洪河整治 1.5km ,滚水坝拆建 1 座;陈云冲心河整治 0.9km ; 3 、河塘、沟渠工程:赵桥村河塘整治 2 口,沟渠治理 3km ;尹山村河塘整治 5 口,沟渠治理 1.9km ;曹营村沟渠治理 145m 及配套建筑物等;详见设计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2.3 投资规模: 工程批复总投资 1388.10 万元,其中建安投资 1256.88 万元。
2.4 质量等级: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 DB32/T2334-2013 )及江苏省相关行业规定 。
2.5 计划工期: 113 日历天,本工程施工计划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 2024 年 10 月 20 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主要人员要求(须提供由社保机关出具的 2024 年 3 月 -2024 年 5 月任意一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复印件,上传至系统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
( 1 )拟任项目经理资格: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 2016 】 17 号文,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 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 2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近 5 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4 年 6 月 5 日至 2024 年 6 月 12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 1 )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 2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 CA 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
4.2 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若需查勘现场的,招标人可提供协助。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6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 2024 年 6 月 25 日 9 时 30 分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 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地址:仪征市真州西路 33 号
联系人:樊先生
电话: 0514-85815128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扬州市邗江区玉箫路 18 号 401 、 403 室
联系人:张工、许工
电话: 19851509508 、 18994887507
邮箱: 103454028@ qq.com
8. 备注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145 号二期新大楼) 3 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 9 号市民中心 1 号楼) 5 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 CA 证书在《系统》中注册帐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 CA 证书登陆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8.2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上发布。
8.3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用电子 CA 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9. 评标办法
9.1 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评标积分为各项所有评委打分的计算平均值,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9.2 评标办法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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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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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1 ) |
一、施工组织设计( 24 分) |
1.1 施工总体布置( 2 分) |
1 、工场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表及相应文字说明)及生产生活设施、料场、加工厂等相关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布置得当,得 1 分。 2 、施工场内外道路设置、交通安全及管理方案完善、防交叉干扰措施合理,得 1 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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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进度计划、资源配置和材料组织( 4 分) |
1 、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工序分解详细合理,得 1 分。 2 、分析工程工期制约主要因素并提出合理可行措施,得 1 分。 3 、主要原材料及半成品材料的采购、保管、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 1 分。 4 、主要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安排详尽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需求,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得 1 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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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主要临时措施方案与保证( 3 分) |
1 、施工围堰、降排水方案合理、安全措施有保证,得 1 分。 2 、季节性施工技术方案全面合理,人员、机械、设备、物资、经费、组织等保障措施可行,得 1 分。 3 、现场矛盾协调处理方(预)案合理可行,得 1 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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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道路工程施工方案与质量( 5 分) |
1 、沥青砼道路、砼道路等施工程序全面、施工工艺及组织合理,运输、施工及养护质量措施有保障,得 4 分。 2 、道路配套设施采购保管、施工安装等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措施有保障,得 1 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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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河渠道施工方案与质量( 5 分) |
1 、河道河塘疏浚施工方案及弃土区布置合理、施工程序、工艺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 1 分。 2 、仿木桩护岸工程采购、存储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施工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等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得 1 分。 3 、渠道、滚水坝、管涵等建筑物施工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 2 分。 4 、草籽(草皮)运输保管、栽种施工方案合理可行、质量控制与保证措施可行,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得 1 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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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质量体系、环保水保、工程资料管理和农民工工资措施保证( 5 分) |
1 、质量管理体系完整,组织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有保障,得 1 分。 2 、环保、水保管理体系健全,施工区域内扬尘、噪音、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等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水保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得 1 分。 3 、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合理详尽、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可行,措施有保证,得 1 分。 4 、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得 1 分。 5 、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得 1 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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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2 ) |
二、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70 分) |
2.1 投标报价( 70 分) |
本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 1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S=T×A+(a1+a2+…+an)/n×(1-A) S —评标基准价; ai —投标人的有效报价 (i=1,2, … ,n) ,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 —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 A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A 值的取值为 0.65 、 0.70 、 0.75 。 n —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 n ≤ 5 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 n ”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有效标 n>5 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 n ”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20% (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①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②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 85% ,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2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保留 2 位小数): 偏差率 =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100% ( 3 )投标价报价得分计算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 70 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 1% 扣 0.5 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 1% 扣 1 分;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 2 位数字,小数点后第 3 位数字“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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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3 ) |
三、项目管理机构( 5 分) |
3.1 项目经理业绩( 2 分) |
拟任项目经理近 5 年(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揽过单项合同价 600 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的,有 1 项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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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项目经理职称( 1 分) |
项目经理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技术职称,得 0.5 分;具备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 1 分。 须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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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项目部主要人员素质( 2 分) |
项目部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除外)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 1 人得 0.5 分,最多得 2 分。 须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由社保机关出具的 2024 年 3 月 -2024 年 5 月任意一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复印件(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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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4 ) |
四、 其他评分因素 ( 1 分) |
4.1 企业业绩( 1 分) |
近 5 年(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价 600 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的,有 1 项得 1 分,最高得 1 分。 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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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 、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为同一项目时不可兼得,优先项目经理业绩赋分。 2 、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 200 页(含 200 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 0.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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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2 、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