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及城镇污水智能化改造工程监理
- 项目地址: 仪征市真州镇
- 规模: 本工程对1处河道排口进行改造;对24个排水户、154个小散乱开展雨污分流改造;对12条市政道路、巷道下排水管网开展雨污分流改造,新、改建雨水管网约8640米,污水管网约23005米;对城区19座泵站及管控点进行智能化改造
- 概况: 2.1建设地点:仪征市真州镇 2.2工程规模:本工程对1处河道排口进行改造;对24个排水户、154个小散乱开展雨污分流改造;对12条市政道路、巷道下排水管网开展雨污分流改造,新、改建雨水管网约8640米,污水管网约23005米;对城区19座泵站及管控点进行智能化改造
项目详情
2024
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及城镇污水智能化改造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及城镇污水智能化改造工程
(
项目名称
)已由
仪征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
2024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及城镇污水智能化改造工程
初步设计的
批复
、
仪审投
【
202
4
】
101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仪征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扬州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资金来源)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2024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及城镇污水智能化改造工程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仪征市真州镇
2.2 工程规模:
本工程对
1处河道排口进行改造;对24个排水户、154个小散乱开展雨污分流改造;对12条市政道路、巷道下排水管网开展雨污分流改造,新、改建雨水管网约8640米,污水管网约23005米;对城区19座泵站及管控点进行智能化改造。管径最大1000mm,位于328南辅道(近天越大道),长约90米。
2.3
招标范围:
2024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及城镇污水智能化改造工程
施工图中全部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保修期阶段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
:
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91
万元(工程造价暂按
7000
万元)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
其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丙级及以上资质
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项目总监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人数:
2人。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交通工程或交通土建或土木工程或公路施工与养护或道路交通管理工程或给水排水工程等专业。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要求:测量工程或材料工程或土木工程或民用建筑或电气工程或园林绿化或工程造价或工程监理等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3
人
;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在手工程符合扬建工(
2014)8号、扬建工(2011)36号文的相关规定
;
3.10
其它要求:
3.10.1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
6
月
-2024年
8
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
3.10.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10.3
根据《关于印发
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要求:在资格预审阶段,资格审查委员会在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人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
3.10.4
其他:
/
。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5.
投标登记
5.1登记时间:
2024年
8
月
23
日至
2024年
8
月
30
日
。
5.2投标登记方式:
投标人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记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
。
6.
资格审查
6.1本项目实行网上
资格预审
,资格审查时间
为
2024年
9
月
5
日
15
:
0
0。
各投标单位请于
2024年
9
月
5
日
15
:
0
0
之前上传电子资格审查文件,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审查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审查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6.2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3其他要求及事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仪征分中心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仪征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扬州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仪征市新河西路
168 号
地
址:
仪征市万年北路
163号
邮
编:
211400
邮
编:
211400
联
系
人:
李若凡
联
系
人:
王美玲
电
话:
0514-83417265
电
话:
18036263101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2483585656@qq.com
2024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