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绿色金属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一期)3#-8#厂房及办公用房和配套用房项目施工
- 项目名称: 灌南县绿色金属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一期38厂房及办公用房和配套用房项目施工
- 项目地址: 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港镇十队村产业大道与连业路交口
- 规模: 3#厂房建筑面积3735m2,4#厂房建筑面积7526.74m2,5#厂房建筑面积7526.74m2,6#厂房建筑面积4818.02m2,7#厂房建筑面积5153.5m2,8#厂房建筑面积5153.5m2,9#办公楼4776.27m2;10#污水处理站15445.28m2,剧毒品库116.8m2,危险品仓库675m2,门卫一56.18m2,门卫二兼消防控制室56.18m2,雨水收集池806.88m2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标段名称:灌南县绿色金属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一期)3#-8#厂房及办公用房和配套用房项目施工; 2.1.2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港镇十队村产业大道与连业路交口; 2.1.3工程规模:3#厂房建筑面积3735m2,4#厂房建筑面积7526.74m2,5#厂房建筑面积7526.74m2,6#厂房建筑面积4818.02m2,7#厂房建筑面积5153.5m2,8#厂房建筑面积5153.5m2,9#办公楼4776.27m2;10#污水处理站15445.28m2,剧毒品库116.8m2,危险品仓库675m2,门卫一56.18m2,门卫二兼消防控制室56.18m2,雨水收集池806.88m2 ; 灌南县绿色金属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一期)3#-8#厂房、9#办公楼、10#污水处理站、剧毒品库、危险品仓库、门卫等工程施工,具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6-1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19
项目详情
灌南县绿色金属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一期)
3#-8#厂房及办公用房和配套用房项目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二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灌南县绿色金属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灌南数据备【
2024】215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绿色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灌南县绿色金属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一期)
3#-8#厂房及办公用房和配套用房项目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江苏智茗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
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
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标段名称:
灌南县绿色金属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一期)
3#-8#厂房及办公用房和配套用房项目施工
;
2.1.2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港镇十队村产业大道与连业路交口;
2.1.3工程规模:3#厂房建筑面积3735m2,4#厂房建筑面积7526.74m2,5#厂房建筑面积7526.74m2,6#厂房建筑面积4818.02m2,7#厂房建筑面积5153.5m2,8#厂房建筑面积5153.5m2,9#办公楼4776.27m2;10#污水处理站15445.28m2,剧毒品库116.8m2,危险品仓库675m2,门卫一56.18m2,门卫二兼消防控制室56.18m2,雨水收集池806.88m2。
2.1.4工期:40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2.1.5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1.6合同估算价
:
21000
万元
;
2.2招标范围:
灌南县绿色金属表面处理产业园项目(一期)
3#-8#厂房、9#办公楼、10#污水处理站、剧毒品库、危险品仓库、门卫等工程施工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资格审查条件:
3.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
的
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的
);
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
2023】11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
及以上
资格
,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
同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
0
年
6
月
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标明的竣工时间为准)至今,
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面积
30000㎡及以上且造价12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
(不含构筑物工程)
施工业绩。
注:
(
1)
类似业绩
须
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
提供
)、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于诚信库,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
2)
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
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
。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不能反映类似工程业绩的各项量化指标,投标人
可提供除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之外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中,其他证明材料是指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清晰反映上述内容的书面证明材料。
(
3)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
工程造价
以
原始签约
合同金额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
4)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
提供
)、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上传于诚
信库,缺一不可。如果因上传的证明资料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不予认可。
(
5)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业绩。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1不得存在的情形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2
其他条件
(
1)
本工程执行
“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
2
)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招办〔
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4年
12
月至
202
5
年
5
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等证明材料。
本工程执行苏建函建管
[2022]387号、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
(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限数量制评审因素(
4
3
分)
1
、类似项目业绩
(20分)
(
1)企业业绩(
1
6
分
):
2020
年
6
月
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标明时间为准)至今,企业承担过
单项合同面积
30000㎡及以上且造价12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
(不含构筑物工程)
施工业绩的
,有一个得
4
分,最高得
1
6
分。
(
2)项目负责人业绩(
4
分
):20
20
年
6
月
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标明时间为准)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
单项合同面积
30000㎡及以上且造价12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
(不含构筑物工程)
施工业绩的
,有一个得
4
分,最高得
4
分。
注:
(
1)
类似业绩
须
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
(招标项目提供)
、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于诚信库,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
2)
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
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
。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不能反映类似工程业绩的各项量化指标,投标人
可提供除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之外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其他证明材料是指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清晰反映上述内容的书面证明材料。
(
3)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竣工验
收证明的时间为准,
工程造价
以
原始签约
合同金额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
4)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
(
招标项目提供
)
、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
原件扫描件上传于诚信库,缺一不可。如果因上传的证明资料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不予认可。
(
5)
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6)本次投标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业绩
。
2
、认证体系
(3分)
(
1)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
效期内
)得1分;
(
2)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1分;
(
3)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1分。
注:
①
以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准(在有效期内),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文件,此项不得分。
②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联合体牵头方的认证体系评审因素进行打分。
3
、工程奖项
(
10
分
)
企业奖项(
10
分):
20
20
年
6
月
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的
建筑
工程项目获得
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国优包括
“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的得
2.5
分;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的
的得
1.5
分;
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的
的得
0.5
分;
本项最高得
10分。
只计取
4
个项目
,
每个项目只计取最高奖项
分
、
不累计得分。
注:(
1)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的工程奖项。
(
2)提供的奖项证明材料为获奖证书或获奖
发文
文件,颁发部门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文件为准,并提供相应工程施工合同。
(
3)工程奖项的核查认定:投标人须将获奖证书或
获奖
发文文件(须体现投标
申请
人名称)、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上传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缺一不可。提供的施工合同、获奖证书或发文必须能清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获奖时间以发证或者发文之日时间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
4、
项目负责人答辩
(
10分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答辩
,评分分值为10分。
具体程序如下:
(
1)核对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宣布查验结果,组织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
2)资格审查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由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答辩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答辩采用暗标评审,
答辩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
(
3)
拟派项目负责人将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进行现场答辩,
具体时间暂定为:
2025年6月25日上午11时00分
,地点为:灌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灌南县迎宾北路
-
灌南县行政集中办公区
8号楼
4楼
)。
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
1)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公告;(2)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等于9家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通过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3)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招标人将根据有限数量制评审因素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9家通过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4)
在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排序时,如因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的,综合得分相等时,以符合评审因素中工程奖项要求的国优奖项数量多的优先;国优奖项数量相同时,以符合评审因素中工程奖项要求的省优及以上奖项数量多的优先;省优及以上奖项数量相同的,由招标人代表(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
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五、评标办法
5.1评标入围
5.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
1)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
2)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
3)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4)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
5.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本此招标选择评标入围方法为:方法一:全部入围
5.2评标方法(评定分离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
集体议事法
。
(一)投标报价(
8
2
分)
根据苏建规字
[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规定:招标人可以选择方法五(ABC合成法)作为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也可以在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方法一、方法二其中的一种。需抽取的所有值与系数,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高
1%,扣减0.9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K2=9
0
%(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
说明:
1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二)施工组织设计(
18 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建议页数 2-5 页);2 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 2-4 页);2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 5-10 页);3分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 6-12 页);2分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 15-28 页);3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 6-15 页);2 分
7、BIM信息技术的使用(建议页数
2
-
3
页);
1 分
8、施工过程中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障措施(建议页数
3
-10 页);3分
说明:
①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②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技术标暗标编制说明:
1)
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
。
2)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3)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
遵守和
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定标:定标方案详见招标文件。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
202
5
年
6
月
13
日
至
202
5
年
6
月
19
日;
6.2
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3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投标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
5
年
6
月
25
日
上
午
9
时
00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3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九、其它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包括资格预审
申请
文件)
,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9.2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网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
,未及时递交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
9.
3
电子标书制作: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
。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云港绿色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港镇产业大道
6号
联系人:
李磊
联系电话:
1531210366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智茗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
B座1206室
联系人:李工
电话:
0518-85865869
十一、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
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 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
CA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实体
CA锁(连云港办理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新点软件
|
黄桂松
朱家旺
张海南
|
0518-85861319
0512-58188503
|
|
广联达
|
郑磊
刘书丹
|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名称:CFCA
|
孙丽丽
耿立珍
公司客服
|
18005133017(微信同号)
17751872787(微信同号)
4001662366
|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国信CA
|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
|
移动
CA数字证书
(手机
APP)
|
下载和办理网址:
http://cashare.cebpubservice.com/#/allActivated? tradingSystemCode=
E320000547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