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区24号河道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南京市溧水区24号河道项目工程施工
- 项目地址: 溧水开发区
- 范围: 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 概况: 2.1项目建设地点:溧水开发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总体建设内容:溧水区经济开发区柘塘新河,北侧段为润淮大道-柘塘新河,南侧段为柘塘新河-淮源大道,终点与现状河道顺接,占地约21.35亩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1-0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1-09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京市溧水区24号河道项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京市溧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溧审批投许[2023]8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代建结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法人为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代理机构为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施工(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溧水开发区;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总体建设内容:溧水区经济开发区柘塘新河,北侧段为润淮大道-柘塘新河,南侧段为柘塘新河-淮源大道,终点与现状河道顺接,占地约21.35亩。河道全长约761.78m、宽度约20m,河道清淤14500m3,河堤挖整填筑126800m3,岸坡工程及地基处理12080㎡,建设溢流坝1座及植草护坡15400㎡。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土方工程、岸坡工程、地基处理工程及景观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总投资:1800万元。
总工期:150日历天。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招标范围: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土方工程、岸坡工程、地基处理工程及景观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概算价:1307.45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总工期:150个日历天。工程计划于2024年2月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批复为准),2024年7月13日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需提供近半年(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是无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未变更的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为准;项目经理被变更过,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项目主管部门同意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未开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6)技术负责人要求:/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9)信用等级要求:/
(10)施工设备要求:/
(11)其他要求:
(11.1)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信用南京”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1.2)按照省、市相关管理办法,投标单位须提供办理工伤保险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1.3)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1.4)投标人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1.5)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造价员、资料员必须执行工地打卡签到要求,满足每人每月22工作日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1.6)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不使用国一及以下和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9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25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 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
7.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 / ”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
2. 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1 )项规定 |
|
3. 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2 )项规定 |
|
4. 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3 )项规定 |
|
5.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4 )项规定 |
|
6. 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5 )项规定 |
|
7. 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6 )项规定 |
|
8. 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7 )项规定 |
|
9.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8 )项规定 |
|
10.信用等级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9 )项规定 |
|
11. 施工机械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10 )项规定 |
|
12. 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11 )项规定 |
|
13. 社会保险 |
符合第 8 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
14. 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2 款规定 |
|
15. 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 |
|
16.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17.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 ×β +B ×( 1- β)式中:
S —评标基准价;
T —最高投标限价;
β— T 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60% ; 65% ; 70% ,开标现场抽取;
B —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90% 的投标报价,在此基础上按有效标投标人数量分别计算 B 值①当有效投标数< 5 时,取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 5 时,取剔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 10 时,取剔除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 20 时,取剔除 n 个最高价和 n 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n= 有效投标单位数量× 20% (去除小数取整);②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90% ,则 B 按最高投标限价的 90% 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 13013568.8 元。
7.4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 80 分;技术部分(暗标): 20 分。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
评分要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
1 |
商务部分 |
80 |
|
|
1.1 |
投标报价 |
75 |
1.1.1报价得分:最高得75分,最低得分0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偏离百分比(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2位小数): ①报价位于评标基准价的98%~100%,得分75分; ②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100%,每高1%(与100%相比),扣0.5分。 ③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98%,每低1%(与98%相比),扣0.3分。 (计分举例:如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95%,则得分=75—(100-98)×0—(98-95)×0.3=74.1分;如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103%,则得分=75—(103-100)×0.5=73.5分) |
|
1.2 |
项目经理业绩 |
2 |
项目经理近5年[2019年01月01日(含)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有1项得2分,最高得2分。 |
|
1.3 |
项目管理机构及资源配置 |
3 |
(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1分) (2)项目部组织机构完整及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满足工程需要;施工员(提供相应施工员合格证书)、质检(量)员(提供相应质检员合格证书)、安全员(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造价员(提供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资料员(提供相应岗位证书)全部满足得2分,每少一名扣0.4分;最多扣2分。(2分) 以上人员均须提供近半年(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
|
2 |
技术部分(暗标) |
20 |
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暗标)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
|
2.1 |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
11 |
2.1.1、内容完整、总体方案切合实际、技术措施有针对性得2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2分) 2.1.2、专业工程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得9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9分) 2.1.2.1基础防渗和地基加固工程,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得2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2分) 2.1.2.2钢筋加工及安装工程,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得2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2分) 2.1.2.3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得2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2分) 2.1.2.4工艺及电气安装工程,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得2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2分) 2.1.2.5其他工程,施工方案先进、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得1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1分) |
|
2.2 |
施工总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
1 |
2.2.1、项目区的平面布置全面、合理可行,平面布置图分区合理、标识清晰,无明显瑕疵得0.5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0.5分) 2.2.2、主要临时设施考虑全面,布置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得0.5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0.5分) |
|
2.3 |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
2 |
2.3.1、影响进度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线路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得1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1分) 2.3.2、劳动力安排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有施工进度计划及劳动力安排图(或表),无明显瑕疵得0.5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0.5分) 2.3.3、机械设备配备和材料投入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无明显瑕疵得0.5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0.5分) |
|
2.4 |
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 |
2 |
2.4.1、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无明显瑕疵得1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1.0分) 2.4.2、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工序有质量控制方案且合理可行,无明显瑕疵得0.5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0.5分) 2.4.3、质量检测有计划,满足相关规范及相关规定要求,无明显瑕疵得0.5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0.5分) |
|
2.5 |
安全管理体系和措施 |
2 |
2.5.1、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无明显瑕疵得1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1分) 2.5.2、安全保证措施、投入计划科学合理,无明显瑕疵得1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1分) |
|
2.6 |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
2 |
2.6.1、文明施工总体计划周密、制度完善,措施可行,无明显瑕疵得1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1分) 2.6.2、环境保护、扬尘控制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经费落实,无明显瑕疵得0.5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0.5分) 2.6.3、扬尘控制制度完善,措施可行,经费落实,无明显瑕疵得0.5分,有明显瑕疵,酌情扣分;(0.5分) |
|
合 计 |
100 |
备注:
1、类似工程:指中标价 (或工程规模)600万元(含)及 以上的河道治理工程(时间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
2、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证明(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三者缺一不可,三者证明材料需为同一人;有效日期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须将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相应的评分点中并对其清晰度负责,否则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8. 其他内容
无
9.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溧水区团山西路8号
邮编: 210000
联系人: 王工
电话: 56232917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湖山路799号9栋2楼
邮编: 210000
联系人:左扬娟
电话: 15805153484
传真: 025-52167181
电子邮件: 2127140688@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京竹山路支行
账号: 1013 0401 0400 123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