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通扬运河(栟茶运河-如皋界段、如海河-东姜黄河段)综合整治工程信息化施工招标公告

江苏省发布时间:2024-01-12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海安市通扬运河栟茶运河如皋界段如海河东姜黄河段综合整治工程信息化施工
  • 项目地址: 海安市境内
  • 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海安市境内。 2.2项目建设内容: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准予海安市水利局海安市通扬运河(栟茶运河-如皋界段、如海河-东姜黄河段)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许可决定》(苏水许可(2022)28号),本工程批复总投资13764万元,治理长度25.73千米,总投资13764万元。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16.19千米,新建护岸39.27千米,接长涵洞35座、新建涵洞1座、改造涵闸闸首19座,有关水土保持工程及信息化工程等。 通扬运河综合整治工程信息化建设主要为通扬运河信息化监控系统平台及水文、水质、视频等数据采集、上送系统。涉及沿线主要交叉河道(焦港河、如海运河、栟茶运河)以及项目起点东姜黄河、终点友谊河处水位、水质监测以及视频监控数据上送至信息化监控系统内。信息化监控系统的建成,便于实行远程操作和监视,便于水情数据的自动收集和存储,便于水资源的优化调度,提高了通扬运河及附近流域的科学管理水平。 本工程行政许可核对概算投资:204.69万元。 2.3项目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3.1招标范围:本工程行政许可核准的信息化工程施工。具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1-1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1-19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安市通扬运河(栟茶运河 - 如皋界段、如海河 - 东姜黄河段)综合整治工程 已由 省水利厅关于准予海安市水利局海安市通扬运河(栟茶运河 - 如皋界段、如海河 - 东姜黄河段)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许可决定 (苏水许可 [ 2022 ] 28 )核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 源: 省级 以上投资 海安 市级配套 招标人为 海安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海安市通扬运河(栟茶运河 -如皋界段、如海河-东姜黄河段)综合整治工程信息化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海安市境内

2.2项目建设内容: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准予海安市水利局海安市通扬运河(栟茶运河-如皋界段、如海河-东姜黄河段)综合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许可决定》(苏水许可〔2022〕28号),本工程批复总投资13764万元,治理长度25.73千米,总投资13764万元。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16.19千米,新建护岸39.27千米,接长涵洞35座、新建涵洞1座、改造涵闸闸首19座,有关水土保持工程及信息化工程等。

通扬运河综合整治工程信息化建设主要为通扬运河信息化监控系统平台及水文、水质、视频等数据采集、上送系统。涉及沿线主要交叉河道(焦港河、如海运河、栟茶运河)以及项目起点东姜黄河、终点友谊河处水位、水质监测以及视频监控数据上送至信息化监控系统内。信息化监控系统的建成,便于实行远程操作和监视,便于水情数据的自动收集和存储,便于水资源的优化调度,提高了通扬运河及附近流域的科学管理水平。

本工程行政许可核对概算 投资 204.69 万元

2.3项目招标范围 及标段划分

2.3.1招标范围:本工程行政许可核准的信息化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

2.3.2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4项目质量要求:合格。

2.4项目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计划于 202 4 02 10 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02 4 03 10 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资格条件

1 营业执照和资质要求: 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业绩要求: 投标人 5年内(2018年1月1日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 7 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信息系统集成或智能化项目施工经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 A、B、C三类),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最低数量1人,项目经理与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5) 主要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6 拟任项目负责人 要求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

7 )技术负责人要求: /

8 )其他人员要求: /

9 )其他要求:

本次评标时对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暂不作要求。评标结束后,若发现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 3 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不得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不良行为记录在处理期的不得参加投标。

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⑤不得存在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 2 年内不得存在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的情形(以人民法院裁判日期文 件为准);

⑦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清单(含缴费明细,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 4 01 12 日至 202 4 01 19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 )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 CA 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 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4 02 02 10 00 分。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 . 2 开标模式 递交方式

5 .2.1 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

5.2.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 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 CA 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 CA 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 8:30-20:30 ),进行远程 CA 证书升级,客服电话: 025-66007916 ,客服 QQ 1627019308 ;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 025-83668631 ,客服 QQ 1224574219 ;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 025-58182190 ,客服 QQ:31098064

6 .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 . 评标 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 / ”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1)项规定

3. 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3 )项规定

4..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1 )项规定

5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4)项规定

6. 项目负责人 资格 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6 )项规定

7. 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2 )项规定

8.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7)项规定

9.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8)项规定

10.施工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5 )项规定

12.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9 )项规定

13.社会保险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4.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 3.2款规定

15.分包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7.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1、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2、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不含)的投标报价不参与投标基准价的计算。

3、评标基准价为C=α×A+β×B 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无效标后,有效投标人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如有效投标人超过10家(不含10家),则去掉1个最高标价和1个最低标价;如有效投标人超过15家(不含15家),则去掉2个最高标价和2个最低标价;如有效投标人超过20家(不含20家),则去掉3个最高标价和3个最低标价);如有效投标人超过25家(不含25家),则去掉N个最高标价和N个最低标价,N=有效投标单位数量×20%(去除小数取整)】。α取0.6,0.65,0.70中的一个(开标会上由电脑自动随机抽取),β=1-α。

特别规定: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7.3 最高投标限价: 1919076.26

7. 4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其中 投标报价: 60 分, 商务部分: 12 ,技术方案部分: 28

7. 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商务部分: 12分

技术部分: 28分

投标报价: 60分

2

投标报价

60 分)

1、报价书内容审查

1)检查有无缺项,分析其属漏项还是未响应招标文件;

2)修正计算错误(包括单价、合价、合计、大写、小写等)。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调整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下评分所称报价,均为修正价)

3)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1919076.26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2、报价分(60分)

本工程采用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 7.3款。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 60 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高 1%,在 60 分基础上扣 0.6分;

每低 1%,在 60 分基础上扣 0.3分;

保留小数点后 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最低得分为0分。

3

公司资信

6分)

1、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认证CS4等级及以上的得2分,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认证CS3等级及以下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ITSS)一级及以上的得2分,具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ITSS)二级及以下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CCRC):风险评估服务,二级及以上证书得2分,三级证书得1分,没有不得分。

4

类似业绩

2分)

5年内(2018年12月1日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信息系统集成或智能化项目施工经历,每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完)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

5

人员技术能力( 4分)

1、投标人项目经理同时具备ITSS-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服务工程师、ITSS-IT服务工程师、中级工程师(互联网技术),完全满足得2分,少1个得1分,其余不得分;

2、项目组成员中具有中级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师(人社部颁发)、网络工程师(省级人社厅颁发)、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人社部颁发)、中级工程师(互联网技术)(人社部颁发),每提供 1 个得 0.5 分,不重复得分,最高得2分,以提供的证书原件扫描件为准。

注:须提供上述人员在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公章

5

施工组织

设计( 28 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项目理解( 4分)

投标人对本项目情况及要求的理解充分,系统方案(包括系统功能、网络架构、数据流程等)符合建设目的和要求得 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6分)

投标设备配置、品牌、技术性能指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 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性( 4 分)

集控平台架构遵循业界标准,无复杂的底层技术,层次结构简单明了,能体现平台的简便性、实用性、易用性、可扩展性得 2分;系统安装调试、集成整合能力先进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4 分)

施工组织方案设计科学、合理得 1分;控制流程方案合理得1分;集控平台与站控级监控系统、现地控制单元控制级别清晰,切换措施合理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3 分)

设备质量与性能可靠、操作安全可靠、调试与试验方便,使用寿命长,得 3分;能充分保证水闸泵组远控启闭操作的安全性、可靠性得1分;软件开发满足工程运行要求、界面友好、操作性强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2 分)

系统相关协议应用标准、接口配置规范,符合国际通用标准的得 1分;系统开放、协议通用、接口兼容、软件可扩展、可二次开发、功能实用的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工期保证 2 分)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编制的进度方案合理可行,有进度计划控制与保障措施的得 1分;具有详细的施工方案的,附有工期横道图的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技术培训、质保服务、技术支持等 3 分)

技术培训方案叙述详尽、内容全面、计划合理、形式多样、措施得当,针对性强,且配备的师资力量雄厚,有一定的培训经验,得 1分。售后服务范围广泛、响应及时、反应快捷、处理迅速、费用低廉,且售后服务的措施落实、维护人员稳定得1分。技术支持形式灵活、力量雄厚,能够提供长期和远程的技术支持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8. 其他内容

8. 1 资格审查及评分办法中涉及的证明材料须将原件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得分。

8. 2 项目负责人 无在建工程认定(苏水基〔 2016 17 号文规定):拟任 项目负责人 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

1 )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 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2 )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3 )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4 )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5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9. 发布公告媒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水利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人: 海安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

址: 海安市长江中路 106 3 14

人: 包学锋

话: 18015904066

招标代理人: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海安市宁海南路 229号

联系人: 丁忠庆、王偲

话: 051 3 - 81819686

电子邮件: 240854330 @qq.com

11. 备注

11.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1.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11.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阶段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202 4 01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