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5沈海高速苏通大桥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施工项目STDQ-AQTS-SG1标段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沈海高速苏通大桥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施工项目STDQAQTSSG1标段
- 范围: 2.1项目概况 G15沈海高速江苏段起点自赣榆鲁苏省界,终点于太仓(苏沪省)界处,沿途共涉及连云港市、盐城市、南通市和苏州市四地市,是《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年)》中“十五射六纵十横”中“纵一”的组成部分 ; 本次招标项目只设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 (1)路面承载能力韧性提升:对苏通大桥苏州方向南北接线路面进行韧性提升,总设计长度30.359半幅公里,面积约35万平方米,主要方案为4cmSMA-13沥青混合料加铺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31
项目详情
G15沈海高速苏通大桥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施工 项目 STDQ-AQTS-SG1 标段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G15 沈海高速苏通大桥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施工项目 已 经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苏发改基础发〔 2025 〕 1124 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 江苏苏通大桥有限责任公司 ,受 招标人委托 , 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现对 G15 沈海高速苏通大桥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施工项目 STDQ-AQTS-SG1 标 段 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G15 沈海高速江苏段起点自赣榆鲁苏省界,终点于太仓(苏沪省)界处,沿途共涉及连云港市、盐城市、南通市和苏州市四地市,是《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 2017-2035 年)》中 “ 十五射六纵十横 ” 中 “ 纵一 ” 的组成部分。
本次韧性提升范围涉及到 G15 沈海高速苏通大桥段( K1183+783 ~ K1216+183 ),起点自小海枢纽,终点至董浜枢纽,隶属江苏苏通大桥有限责任公司管养。项目起于通启高速公路小海枢纽,止于苏嘉杭高速公路董浜枢纽,全长 32.4 公里。 2008 年 5 月建成通车,至今已通车运营接近 17 年。全线设有竹行互通、苏通大桥服务区、张江互通、常熟港互通。设计为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其中南北接线段设计行车速度 120km/h ,路基宽度 34.5m ,中央分隔带宽度 3m ;跨江大桥段设计行车速度 100km/h ,桥梁宽度 34m 。
本项目为 G15 沈海高速苏通大桥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项目中路基分项、路面分项和交安分项 。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只设 1 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
( 1 )路面承载能力韧性提升:对苏通大桥苏州方向南北接线路面进行韧性提升,总设计长度 30.359 半幅公里,面积约 35 万平方米,主要方案为 4cmSMA-13 沥青混合料加铺 。
( 2 )路基边坡防护韧性提升:对苏通大桥北接线存在水冲刷影响的砂性土边坡进行改造,长度约 4.38KM ,主要处置方式采用高性能生态基材内容 + 加筋麦克垫防护的方式进行防护;施工图 设计 中 涉及 南通方向 K1191+811-K1191+731 段 的内容 不在本次 招标 范围内。
( 3 )交安设施韧性提升:对苏通大桥苏州方向南北接线中分带以及路侧护栏进行整体提升,主要方案为拆除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的护栏,设置 SB 、 SBm 、 SSm (大、中桥)级波形梁护栏,并对中分带进行硬化处治。
本项目 要求承包人提供设备材料、人工、机械、运输、措施、质检(自检)、验收、现场管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 ,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路面承载能力韧性提升交安设施韧性提升要求开工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所有施工任务 , 路基边坡防护韧性提升要求开工后 4 个月内完成现场所有施工任务。发 包人将根据整体进度情况对本项目的整体工期及阶段性工期进行调整,对此承包人不得拒绝,发包人不因工期的提前或延迟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缺陷责任期: 2 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条件:
( 1 )资质条件: 投标 人(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应具有 ① 或 ② 的组合资质 :
①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 ( 公路安全设施 ) 一级资质 ;
② 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 2 )业绩条件: 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成员中任一方)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交 / 竣工时间为准,下同)完成过以下 ① 和 ② 施工项目 ,且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① 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1000 万元的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施工项目 ;
② 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500 万元的高速公路交安设施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施工项目 。
注:企业业绩可以是一个项目中包含 ① 和 ② 业绩,也可以是单独的 ① 和 ② 两个项目组成一个业绩,但每个项目均须体现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各自部分的施工金额。
( 3 )其他条件 (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 各方均 须 满足) :
a 、营业执照
投标人 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b 、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 、信誉要求
1 ) 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指投标截止日当天)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为 C 级或以上级别;
注: a 、投标人的信用等级评价及得分按投标时使用的资质进行确认,如使用资质组合①,则信用等级评价采用施工类;如使用资质组合②,则信用等级评价采用公路养护类。
b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明确投标使用的资质,并作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 )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 投标人 未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 投标人 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取消供应商资格、或被暂停供应商资格且其在暂停期限内 。
3.2 项目主要人员条件:
( 1 )资质条件:
a 、项目经理 (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1 )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 ) 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且处于有效期内。
b 、项目总工 (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1 )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
c 、 专职安全员
拟投入本项目专职安全员的配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7 年第 25 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理》的规定 ,且 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类)。
( 2 )业绩条件:
a 、项目经理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担任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1000 万元高速公路路面 工程 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
b 、项目总工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担任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 1000 万元高速公路路面 工程 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 。
注: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须为本单位自有职工,须提供 2025 年 7 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的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下属机构视为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应主动提交有效的查询途径供评标委员会核实】。
3.3 其他要求:
( 1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单位要求如下:
a 、 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的单位;
b 、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各成员在本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及范围。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专业的资质;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c 、 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按照联合体中信用等级最低单位的等级确定联合体的信用等级;
d 、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成员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e 、 组成联合体进行响应的企业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
( 2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3 )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 2024 〕 6 号)中第九款规定,进入本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的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中填报相关信用信息 。
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中标项目,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 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书、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 “ 投标报表 ” 的填报。
若 “ 投标报表 ” 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 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 或交通运输部 “ 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或 “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 “ 投标报表 ” 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 4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 , 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 ( 本省单位 ) 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 外省单位 ) 咨询。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 “ 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 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 “ 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 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 5 )根据 “ 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 ” (苏交建便函〔 2020 〕 82 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 “ 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 或交通运输部 “ 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5 年 1 2 月 25 日至 202 5 年 1 2 月 31 日 ,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下同),在首页左侧 “ 招投标管理 ” 中点击 “ 预约管理 ” ,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 件,并点击 “ 申请预约 ” 按钮填写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
注: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公告中进行网上报名(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 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自行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相关文件下载”查阅。编制投标文件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将通过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上传至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 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85902430。
4. 2 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 ,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 QQ 号为: 1107124698 。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 QQ 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
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 6 年 1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 202 6 年 1 月 14 日 10 时 3 0 分 。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 145 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人: 江苏苏通大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海东路 1 号
联系人: 陶佳仪
电话: 0512-52655999-338907
招标代理:江苏开天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 66 号华通科技园 505 室
联系人: 陈静 、 王雨
电话: 025-86618683 、 13951692679 ( 陈 工)
传真: 025-86618673
8 、其他
8.1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双信封 “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具体内容及相关中标规则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2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 QQ 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疑问,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 15 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 15 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投标人可自行考察,相关费用自理,
安全自负。
8.4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 15 日自行到 “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如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 3 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 3 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