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2024年度江苏省监狱管理局五图河农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施工
- 项目地址: 江苏五图河农场境内
- 范围: 不超过250页(含25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 概况: 2.1项目建设地点:江苏五图河农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总体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泵站工程、沟渠工程、配套建筑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科技推广工程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1-0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1-08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 年度江苏省监狱管理局五图河农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 已由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以 苏农复 [2024]37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 ,项目法人为 江苏五图河农场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江苏五图河农场有限公司 ,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 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2024 年度江苏省监狱管理局五图河农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江苏五图河农场境内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总体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泵站工程、沟渠工程、配套建筑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科技推广工程。
总投资 2496 万元。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招标范围:( 1 )土地平整工程:新建土地平整 3 处,其中二分场土地平整 1500 亩,含田间沟渠开挖:田间渠 9.9km ,田间沟 9.4km ,田埂 38.6km ;三分场土地平整 1900 亩,含田间沟渠开挖:田间渠 12.6km ,田间沟 12.4km ,田埂 50km ;四分场土地平整 1500 亩,含田间沟渠开挖:田间渠 10.5km, 田间沟 11.5km ,田埂 44km ;( 2 )土壤改良:新建土壤改良 138 亩;( 3 )泵站工程:改造共计 7 座泵站,分别为改造周闸河西灌溉站、改造盐复排一站、改造原对虾厂灌溉站、改造四分场灌一站和灌二站、改造三分场五沂河中心灌一站和灌二站;( 4 )沟渠工程:南龙河疏浚 2.7km ;防渗渠道工程 8.41km ;( 5 )配套建筑物工程 : 配套建筑物 1958 座,其中退水涵闸 22 座、进水闸 66 座、闸首 69 座、八字墙 45 座;渠闸改造 1 座、新建 2 座;新建箱涵 5 座,拆建箱涵 6 座;新建节制闸 1 座;新建渡槽 1 座;新建田间放水口 1739 座;新建公示牌 1 座;( 6 )田间道路工程:新建 3.5m 机耕道路 3.17km ;( 7 )科技推广工程:升级虫情测报系统 1 项、升级微喷灌肥水一体化及农业信息系统 1 项、新建智慧农业试点工程 1 项。 ( 具体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为准 ) 。
标段概算价:约 2355.90 万元。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总工期 150 日历天。工程计划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签订施工合同, 2024 年 12 月 15 日进场施工,考虑到天气和春节等影响, 2025 年 5 月底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 1 )资质证书: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的独立法人。
( 2 )业绩要求: /
( 3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
( 4 )信用等级要求: /
( 5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6 )项目经理要求: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且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 B 类合格证;投标单位提供近三个月 (2024 年 7 月至 2024 年 9 月 ) 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 [2016]17 号”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 7 )技术负责人要求: / 。
( 8 )其他人员要求: / 。
( 9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 A 、 B 、 C 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 1 人 。
( 10 )施工机械设备要求: / 。
( 11 )其他要求:
( 11.1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11.2 )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11.3 )投标人不得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11.4 )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必须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 7.2 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8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 1 )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 2 )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 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22 日 08 时 30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 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 CA 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 CA 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 8:30-20:30 ),进行远程 CA 证书升级,客服电话: 025-66007916 ,客服 QQ : 1627019308 ;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 025-83668631 ,客服 QQ : 1224574219 ;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 025-58182190 ,客服 QQ:31098064 。
6. 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 评标 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 / ”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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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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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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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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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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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3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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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信用等级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4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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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5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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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6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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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7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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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8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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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9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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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施工机械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10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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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1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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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社会保险 |
符合第 8 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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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2 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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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 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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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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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 ×β +B ×( 1- β)式中:
S —评标基准价;
T —最高投标限价;
β— T 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60% ; 65% ; 70% ,开标现场抽取;
B —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90% 的投标报价,在此基础上按有效标投标人数量分别计算 B 值①当有效投标数 ≤5 时,取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 5 <有效投标数 ≤9 时,取剔除一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 9 <有效投标数 ≤ 15 时,取剔除两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 >15 时,取剔除三个最高价和四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②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90% ,则 B 按最高投标限价的 90% 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 2189.752106 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7.4 分值构成
1. 商务部分: 90 分 ;2. 技术部分(暗标): 10 分。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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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要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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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商务部分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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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投标报价 |
86 |
报价得分:最高得 86 分,最低得分 0 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偏离百分比(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 2 位小数): ①报价位于评标基准价的 98%~100% ,得分 86 分; ②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 100% ,每高 1% (与 100% 相比),扣 1 分; ③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 98% ,每低 1% (与 98% 相比),扣 0.5 分。 (计分举例:如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 95% ,则得分 =86 —( 100-98 )× 0 —( 98-95 )× 0.5=84.5 分;如报价为评标基准价的 103% ,则得分 =86 —( 103-100 )× 1=8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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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项目经理业绩 |
2 |
项目经理近 5 年以来( 2019 年 10 月 1 日及以后)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施工过单项合同额 1100 万元(含)以上的水利工程或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的,每项得 2 分,最高得 2 分。 [ 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证明(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业绩不满足;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所有证明材料表明的项目经理不是同一人的不予认可。 ] (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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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项目管理机构及资源配置 |
2 |
项目部组织机构完整,配备施工员(提供相应岗位证书)、质检(量)员(提供相应岗位证书)、资料员(提供相应岗位证书)、材料员(提供相应岗位证书),有一个得 0.5 分,最多得 2 分。(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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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技术部分(暗标) |
10 |
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暗标)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 250 页(含 250 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 0.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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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施工总体方案 |
0.5 |
内容完整、总体方案合理可行、技术措施有针对性得 0.5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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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土方工程 |
0.5 |
土方工程施工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得 0.5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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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混凝土工程 |
1 |
混凝土工程方案合理,工艺满足施工需要,措施可行得 1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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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泵站、涵闸工程 |
2 |
泵站、涵闸(含机电设备、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施工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得 2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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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沟渠工程 |
0.5 |
沟渠施工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得 0.5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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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其他工程 |
0.5 |
其他工程施工工艺合理、质量有保证得 0.5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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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工场布置和临时设施 |
1 |
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合理可行得 1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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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
1 |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得 0.5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要求得 0.5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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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1 |
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得 0.5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分析准确,关键工序有质量控制方案且合理可行得 0.5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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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安全管理体系和措施 |
1 |
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岗位职责健全得 0.5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安全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得 0.5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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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
1 |
文明施工总体计划周密、制度完善,措施可行得 0.5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环境保护、扬尘控制、制度完善,措施可行得 0.5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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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00 |
8. 其他内容
本批次招标为 2024 年度江苏省监狱管理局五图河农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施工、 2024 年度江苏省监狱管理局五图河农场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财政补助)施工共 2 个关联标段。每个投标申请人可投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投标人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则按① 2024 年度江苏省监狱管理局五图河农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施工、② 2024 年度江苏省监狱管理局五图河农场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财政补助)施工的顺序进行推荐。已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其后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当某个标段出现对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质疑、投诉且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时,不改变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已经在其余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被质疑、投诉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9. 发布公告媒 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五图河农场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灌云县七道沟
邮 编: 222200
联系人:张科长
电话: 0518-88613024
招标代理机构: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 188 号苏宁环球大厦 1518 室
邮编: 210000
联系人:刘梦蕾
电话: 13951713097
传真: /
电子邮件: 239390857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