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公寓建设工程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南通市发布时间:2024-10-21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人才公寓建设工程施工资格后审
  • 项目地址: 位于通州区通吕运河南侧,南起通灵桥路,北至文河路,东起金林路,西至金杏路,位于在建区委党校西北角
  • 规模: 规划用地面积约5.17亩,总建筑面积约7911平方米,新建一栋地下一层、地上10层的人才公寓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通州区通吕运河南侧,南起通灵桥路,北至文河路,东起金林路,西至金杏路,位于在建区委党校西北角 ; 深基坑支护、桩基(含工程试桩)、土方、建筑与结构、幕墙、给排水、暖通、电气安装、消防、室内装饰装修、智能化、室外配套、供配电等工程施工以及电梯采购与安装等内容,具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0-2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1-11

项目详情

人才公寓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人才公寓建设项目 已由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高新管备〔 2024〕133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单位 南通空港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南通空港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位于 通州区通吕运河南侧,南起通灵桥路,北至文河路,东起金林路,西至金杏路,位于在建区委党校西北角

2.1.2 建设规模: 规划 用地面积 5.17亩 ,总建筑面积约 7911 平方米, 新建一栋地下一层、地上 10层的人才公寓

2.1.3 合同估算价:约45 80万 元。

2.1.4 工期要求: 3 0 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 11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 9 11 。(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 深基坑支护、桩基(含工程试桩)、土方、建筑与结构、幕墙、给排水、暖通、电气安装、消防、室内装饰装修、智能化、室外配套、供配电等工程施工以及电梯采购与安装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 并持有合格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证 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 2021〕40号 的规定,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 2021 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 该电子证书无效 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 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 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企业近 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 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 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投标时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7 投标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8 本项 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10 21 日至 2024 11 11 9 30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11 11 9 30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发布。

9. 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空港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通州区金霞路 555号江海圆融汇1# 5

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 80号

联系人

葛女士 刘先生

联系人

刘工

0513-86510181 0 513-86510196

0513-86101116、15306485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