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XXQ202303001-X02]春丰河北侧(锡兴路~ G312 )管线迁改和春丰河两侧绿化景观工程监理

无锡市发布时间:2024-11-20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春丰河北侧锡兴路G312管线迁改和两侧绿化景观工程监理
  • 项目地址: 本项目位于春丰河两侧,东起锡兴路,西至G312国道
  • 规模: 本工程为春丰河北侧(锡兴路~G312)管线迁改和春丰河两侧绿化景观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理,项目位于春丰河两侧,东起锡兴路,西至G312国道,主要实施内容包括(1)春丰河沿岸及春丰路南侧景观提升改造,总面积约6.3万平方米包含一座景观桥;(2)IC设计大厦及集成电路产业园地块红线外景观改造,总面积约7000平方米。景观桥采用单跨拱桥形式,跨径18m单拱圈布置,桥梁全长25m,宽20m。建安工程费约2500万元
  • 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内容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包括施工阶段、交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审计阶段等各阶段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造价管理、信息资料、合同管理等方面全过程协调、管理、全方位的相关服务工作,并协助办理全过程建设手续直至竣工备案结束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1-2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1-25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春丰河北侧(锡兴路~ G312 )管线迁改和春丰河两侧绿化景观工程 (项目名称) 监理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春丰河北侧(锡兴路~ G312 )管线迁改和春丰河两侧绿化景观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春丰河北侧(锡兴路~ G312 )管线迁改和春丰河两侧绿化景观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新行审许[2022]6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招标人为 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无锡众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春丰河两侧,东起锡兴路,西至G312国道
工程规模: 本工程为春丰河北侧(锡兴路~G312)管线迁改和春丰河两侧绿化景观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理,项目位于春丰河两侧,东起锡兴路,西至 G312 国道, 主要实施内容包括(1)春丰河沿岸及春丰路南侧景观提升改造,总面积约6.3万平方米包含一座景观桥;(2)IC设计大厦及集成电路产业园地块红线外景观改造,总面积约7000平方米。景观桥采用单跨拱桥形式,跨径18m单拱圈布置,桥梁全长25m,宽20m。建安工程费约2500万元。
计划监理期限: 365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42.3 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内容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包括施工阶段、交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审计阶段等各阶段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造价管理、信息资料、合同管理等方面全过程协调、管理、全方位的相关服务工作,并协助办理全过程建设手续直至竣工备案结束。
标段划分: 1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
财务要求: 2021 2023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 提供以下内容的承诺书加盖公章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2) 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需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年8月-2024年10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8月-2024年10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3)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含) 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含) 以上单位。 (4)否(是否要求没有担任任何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2017]第35号文要求配备。拟派监理组人员数量不少于4人(含总监),必须包含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招标人要求分阶段到岗。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企业在职人员,均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的扫描件、本企业为其所缴纳的2024年8月-2024年10月的社保证明的扫描件(总监可为退休人员,其他人员不得有退休返聘及其他外聘人员)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1月20日 17:00 时至 2024年11月25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2月12日 9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无锡众邦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清晏路29号
地址:
无锡蠡园开发区标准写字楼A3三楼北侧
邮编:
214000
邮编:
214000
联系人:
韦工
联系人:
方钟明
电话:
0510-80595430
电话:
0510-82810100
传真:
传真:
0510-8281180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6147728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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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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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无锡永乐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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