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湾示范区 4520 区域海堤提标改造工程通州湾示范区 452等资格后审公告(重发公告第1次)
- 项目名称: 通州湾示范区4520区域海堤提标改造工程等资格后审
- 项目地址: 通州湾示范区
- 规模: 对4520区域海堤中5.410km(与通海大道交汇处扣除通海大道宽度40m)长度的海堤进行提标改造,新建堤顶防汛道路5243m,区域西侧堤外引水闸处新建防冲板桩护岸80m,新建引排水涵闸1座
- 范围: 包括但不仅限于标段内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01
项目详情
本招标项目
通州湾示范区
4520 区域海堤提标改造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招标人为
南通国开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通州湾示范区。
2.1.2 建设规模:对4520区域海堤中 5.410km(与通海大道交汇处扣除通海大道宽度 40m)长度的海堤进行提标改造,新建堤顶防汛道路 5243m,区域西侧堤外引水闸处新建防冲板桩护岸80m,新建引排水涵闸1座。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估算约
4200万
元。
2.1.3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4
月,计划完工日期:
202
5
年
10
月,
其中
k3+937--k4+924
段需在
2025年6月前完工
,
开工时间
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标段内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1
投标人
须
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2
投标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
须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文件规定),
同时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
2.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
项目负责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工程项目的投标。
1、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2、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②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
3.3投标人
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
.1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2500
万元及以上的
海堤施工
业绩
。
注:
①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未能充分证明上述业绩要求,则须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指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②不接受联合体业绩。
3.3
.
2投标人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3
.
3投标人
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
.
4投标人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
不得有
招标
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
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根据苏建招办[2022] 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工程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3.5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
年
4
月
1
日
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
17时
3
0分前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中提出。
6.2招标人将于
2025
年
3
月
25
日
24时00分前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中回复。
6.3招标人如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将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7.1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
2025
年
3
月
1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7.2本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
水利
工程栏目发布。
采用资格后审,采用
综合评估
法。
招标人名称:
南通国开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政务中心主楼
3楼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
话:
0513-80975699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启瑞广场
16楼
联系人:
陈
先生
联系电话:
13585229190
2025
年
3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