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南京江北新区研创园芯片之城科创基地项目三期发展载体工程0119地块0213地块供配电工程设计
- 项目地址: 五桥连接线以南浦乌路以东园杰路以北象贤路以西区域
- 规模: 三期发展载体工程01-19地块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其供配电工程建安费约8000.00万元;02-13地块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其供配电工程建安费约2416.91万元
- 范围: 2.1建设地点:五桥连接线以南浦乌路以东园杰路以北象贤路以西区域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三期发展载体工程(01-19地块、02-13地块)供配电工程设计,内容包括不限于10KV配电装置,高、低压配电装置及相关设备基础预埋,配电室土建、消防、排水、暖通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以及上述工程前期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咨询、调研、现场服务、协调及与主体建筑工程、变电站工程、储能工程、居配工程等项目相关专业的配合工作,并负责完成供配电设计图纸的审查和审批手续等。具体设计范围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29
项目详情
(
江北分中心
)
南京江北新区研创园芯片之城科创基地项目
三期发展载体工程(01-19地块、02-13地块)供配电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JBFJ2500986-03SJ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京江北新区研创园芯片之城科创基地项目
已由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
以
南京江北新区研创园芯片之城科创基地项目(项目审批文号:宁新区管审核[2020]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京宁信科创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
自
国有(非政府投资)
,
项目
出资比例为
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
南京宁信科创发展有限公司
。
现对该项目
三期发展载体工程(01-19地块、02-13地块)供配电工程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建设地点
:
五桥连接线以南浦乌路以东园杰路以北象贤路以西区域
2.2
招标范围
:
本项目三期发展载体工程(01-19地块、02-13地块)供配电工程设计,内容包括不限于10KV配电装置,高、低压配电装置及相关设备基础预埋,配电室土建、消防、排水、暖通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以及上述工程前期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咨询、调研、现场服务、协调及与主体建筑工程、变电站工程、储能工程、居配工程等项目相关专业的配合工作,并负责完成供配电设计图纸的审查和审批手续等。具体设计范围详见设计任务书。
2.3 服务期限:
60
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
2,250,000.00
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
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
三期发展载体工程01-19地块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其供配电工程建安费约8000.00万元;02-13地块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其供配电工程建安费约2416.91万元。
2.7 其他说明: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
投标人设计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提供资质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项目供配电工程设计,或者承担过供配电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2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项目供配电工程设计。注:①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设计内容、建筑面积、供配电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设计总包业绩,且合同中包含供配电工程设计的,则业绩证明材料中应能明确反映投标人所承担的设计内容、设计阶段(须包含供配电工程施工图设计)、建筑面积或者供配电工程的总投资(或建安费),且供配电工程符合上述指标要求,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③所有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④资格审查业绩、投标人评分业绩、项目负责人评分业绩均不可兼得。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提供有效期内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2)投标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项目负责人属于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如存在特殊情况(例如为上级单位归口缴纳等情况),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证明材料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其他要求: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条要求的有效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加盖单位章的承诺书并编入投标文件中)。4、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加盖单位章的承诺书并编入投标文件中)5、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6、根据《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厅函〔2025〕13号)要求,自2025年1月20日起,注册电气工程师将启用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各投标人须上传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应当与签名图像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相应后果。7、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确保提交的证书真实有效,若处于换证期间,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
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免费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
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
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
2025-07-29
09:20:00
。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
5.3
逾期
递交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
的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是否评定分离:
否
7.2 具体评标办法: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8.00 分
设计方案部分:67.00 分
投标报价:10.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15.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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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二(须填写最高投标限价):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 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 5≤有效投标文件<7 家 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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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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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2.2.4 (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 (0 ~ 6.00) | 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项目供配电工程设计,或者承担过供配电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2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项目供配电工程设计,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6分。 注:①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设计内容、建筑面积、供配电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设计总包业绩,且合同中包含供配电工程设计的,则业绩证明材料中应能明确反映投标人所承担的设计内容、设计阶段(须包含供配电工程施工图设计)、建筑面积或者供配电工程的总投资(或建安费),且供配电工程符合上述指标要求,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③所有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④资格审查业绩、投标人评分业绩、项目负责人评分业绩均不可兼得。 |
| 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 (0 ~ 2.00) | 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7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项目供配电工程设计且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者承担过供配电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2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项目供配电工程设计且担任项目负责人,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2分。 注:①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设计内容、建筑面积、供配电工程总投资(或建安费)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者设计总包业绩,且合同中包含供配电工程设计的,则业绩证明材料中应能明确反映投标人所承担的设计内容、设计阶段(须包含供配电工程施工图设计)、建筑面积或者供配电工程的总投资(或建安费),且供配电工程符合上述指标要求,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③所有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④资格审查业绩、投标人评分业绩、项目负责人评分业绩均不可兼得。 | ||
|
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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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 (2) | 设计方案 | 总体设计思路 (0 ~ 10.00) | 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投标人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并对项目定位、周边规划、现状建设条件及招标人的建设意图有充分的了解,据此进行设计。 (优=10.00;良=9.50;中=9.00;差=8.50;无=0) |
| 供电方案设计 (0 ~ 15.00) | 方案设计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设计贴合项目特点及需求的供电方案。 (优=15.00;良=14.50;中=14.00;差=13.50;无=0) | ||
| 电气主接线图设计 (0 ~ 10.00) | 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设计贴合项目特点及需求的电气主接线图。 (优=10.00;良=9.50;中=9.00;差=8.50;无=0) | ||
| 配电房平面布置设计、外管线路径设计 (0 ~ 9.00) | 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设计贴合项目需求的配电房平面布置设计及室外管线路径设计。 (优=9.00;良=8.50;中=8.00;差=7.50;无=0) | ||
| 工程造价控制 (0 ~ 6.00) | 充分理解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和特点,设计指标切实可行,工程成本控制合理、可控。 (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 | ||
| 重点、难点分析及措施 (0 ~ 6.00) | 对招标项目设计特点、重点、难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加以分析并提出对策措施。 (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 | ||
| 设计质量、进度保证措施 (0 ~ 6.00) | 设计质量、进度等保证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本项目特点有较强的针对性。 (优=6.00;良=5.50;中=5.00;差=4.50;无=0) | ||
| 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 (0 ~ 5.00) | 服务承诺(接到甲方通知后8小时内相关专业人员到达现场、保证随时解决设计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及保障措施。 (优=5.00;良=4.50;中=4.00;差=3.50;无=0) | ||
|
汇总规则:
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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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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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
0.1
分,每低1%扣
0.2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 2.2.4 (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 (0 ~ 6.00) | 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6分,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3分。(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电气专业人员3名 (0 ~ 6.00) | 拟派驻的电气专业人员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人。(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 管理体系 (0 ~ 3.00)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此条最多得3分。 | ||
|
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
等媒介上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
“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9.3
投标人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
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
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4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5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
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
2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
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9.6 其他说明:
/
| 招标人: | 南京宁信科创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 地址: | 南京市浦口区园广路15号-信和科创中心(东区)10E办公楼 | 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609室 |
| 联系人: | 刘继军 | 联系人: | 吴有进 |
| 电话: | 13910995439 | 电话: | 18751859996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委会建设与交通局(电话:025-88029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