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蔡集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设备安装及调试项目
- 范围: 2.1项目概况:蔡集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造价约912万元 ; 蔡集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项目,包含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包括人工费、药剂费、水电费、检测费等)、售后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0-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1-01
项目详情
蔡集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项目 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蔡集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已由 宿迁市宿城区行政审批局 以 宿区行审核〔 2024 〕 13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宿迁市青绿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蔡集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不见面”招标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蔡集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造价约 912 万元。
2.2 交货地点: 宿迁市宿城区蔡集镇
2.3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内全部交付并设备安装调试完毕。
2.4 质量标准: 合格
2.5 合同价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款的 20% 预付款银行保函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 20% 作为预付款;设备全部到场并安装结束(含完成联动调试)且经参建单位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60% ,竣工验收并连续两周出水达标合格后(提供第三方出水检测合格报告)付至合同价款的 80% ,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 97% ;余款待质保期满两年且无质量问题付清(无息)。
2.6 本次招标货物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蔡集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项目,包含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包括人工费、药剂费、水电费、检测费等)、售后等。设备主要包括配电箱(柜)、灯具、电缆、各类的泵、闸门及阀门、搅拌机、脱水设备、风机、除臭系统及材料、控制设备、自控仪表设备、输入输出设备、监控系统等相关设备采购安装,具体详见货物清单及图纸。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具体评标细则如下:
( 1 )投标报价( 45 分):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 (当 7 家≤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去掉其中的 1 个最高价和 1 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去掉其中的 2 个最高价和 2 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 × K , 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 、 96% 、 97% 、 98% 、 99% 、 100% ;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 1% 扣 0.3 分,每低 1% 扣 0.3 分,不足 1% 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上述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2 )技术响应( 30 分)
( 3 )商务响应( 5 分)
( 4 )其他评分因素( 20 分)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3.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5.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5.5.3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3.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3.7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4 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 ] 限制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5 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5.6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 09:00 至 2024 年 11 月 01 日 17:30 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下同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
6.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 CA 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 - 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4 年 11 月 18 日 09:30 。
7.2 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投标人业务系统 ” 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3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异议和投诉
8.1 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8.2 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8.2.1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 0527-84396031 。
8.2.2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宿迁市青绿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宿迁市宿城区古城路 7 号 |
地址: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大道 900 号厂院内办公楼四楼 |
|
联系人: |
唐建权 |
联系人: |
周演演 |
|
电话: |
15850994411 |
电话: |
0527-84375588/18115858157 |
|
传真: |
/ |
传真: |
/ |
|
邮编: |
223800 |
邮编: |
223800 |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 |
2024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