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水乡客厅规划三十四路工程监理
- 项目名称: 苏州市吴江区水乡客厅规划三十四路工程监理
- 项目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
- 规模: 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长度约1886米,雨水最大管径DN1350,管线公共通道最大管径DN2000的大口径顶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09
项目详情
苏州市吴江区水乡客厅规划三十四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编号:E3205091862000893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吴江区水乡客厅规划三十四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吴江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数据核发〔2025〕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新发展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 2.2 工程规模: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长度约1886米,雨水最大管径DN1350,管线公共通道最大管径DN2000的大口径顶管。 2.3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10月1日,共549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190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按规定。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其它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4)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5)本项目不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监理企业现场监管的通知》苏建筑安全委办[2022]14 号文关于“监理企业未参加上一评价周期信用综合评价的,在一定期限内监理企业暂停投标资格”之规定。 (6)资格审查时,对照公告资质要求,投标人相应资质处于有效期届满之日至批准延续之日内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3.11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监理过单项工程造价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注: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至少需要体现工程名称、监理单位名称等相应合同内容)。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类似业绩证明中不能体现本次业绩要求相关指标的,还需另行在信息库中上传能反映上述类似工程指标的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或竣工图纸。类似工程信息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的信息为准。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苏建招办[2014]8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苏建招办[2015]11 号,关于对《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试行)》进行调整的通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6年2月10日17:00时前。 5.2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使用企业CA锁登录“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memberLogin)。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9日9时30分,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memberLogin)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新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青浦区 邮编:201799 联系人:左老师 电话:021-69292600 招标代理机构: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高新区汾湖路99号狮山总部经济中心7幢3楼 邮编:215000 联系人:张付洋 电话:0512-69589240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