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规划路2及雨污分流建设工程项目设计
- 项目地址: 溧水区白马镇
- 规模: 路段一西起白马大道、东至湖西路,全长约623.33米、宽1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路段二西起白马大道东至环湖西路,全线约313米、宽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 概况: 2.1建设地点:溧水区白马镇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以及与本设计相关的其他专项深化设计、二次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以及配合施工图审查(由设计人负责报审,并确保审图通过,发包人给予协助)、方案报批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28
项目详情
(
溧水分中心
)
规划路2及雨污分流建设工程项目
设计
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LSSZ2500473-02SJGH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规划路2及雨污分流建设工程项目
已由
南京市溧水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以
规划路2及雨污分流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审批文号:溧政务投字〔2024〕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
自
国有(非政府投资)
,
项目
出资比例为
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
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现对该项目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建设地点
:
溧水区白马镇
2.2
招标范围
: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以及与本设计相关的其他专项深化设计、二次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以及配合施工图审查(由设计人负责报审,并确保审图通过,发包人给予协助)、方案报批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设计内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雨污水管道工程及燃气、弱电等其他附属配套设施设计。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2.3 服务期限:
45
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
653,800.00
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
市政
2.6 工程规模:
路段一西起白马大道、东至湖西路,全长约623.33米、宽1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路段二西起白马大道东至环湖西路,全线约313米、宽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雨污水管道工程等。最大排水管径为1800mm,工程费用2721.87万元。
2.7 其他说明:
工程计费额按2721.87万元计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要求:
投标人设计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④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
2020年4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或总投资)在27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若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或总投资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2、社保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10月-2025年3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均需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人在参与溧水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时,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诚信投标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在投标文件中投标函附录中体现)(注:《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方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章视为无效);
7、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承诺书);
8、本项目拒绝接受处于被认定溧水区不良行为或‘黑名单’影响期内的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投标。
3.
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公章,原件扫描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免费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
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
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
2025-04-28
09:00:00
。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
5.3
逾期
递交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7.1
本标段采用
的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是否评定分离:
否
7.2 具体评标办法: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资信业绩部分:46.00 分
设计方案部分:40.00 分
投标报价:10.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4.00 分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二(须填写最高投标限价):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 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 5≤有效投标文件<7 家 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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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2.2.4 (1)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 (0 ~ 8.00) | 2020年4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或总投资)在27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设计业绩,每个得8分,满分8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若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或总投资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0 ~ 8.00) | 2020年4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以项目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或总投资)在27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道路设计业绩,每个得8分,满分8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若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或总投资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
| 项目负责人 (0 ~ 4.00) | 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或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4分,满分4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 ||
| 道路专业人员 (0 ~ 8.00) | 道路专业人员2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的得2分/人;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人,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人,满分8分。(须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满分8分) | ||
| 给排水专业人员 (0 ~ 8.00) | 给排水专业人员2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得2分/人;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人,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人,满分8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满分8分) | ||
| 电气专业人员 (0 ~ 4.00) | 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 ||
| 园林专业人员 (0 ~ 3.00) | 园林专业人员1名: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专业以职称证为准,如职称证不能反映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 ||
| 工程造价专业人员 (0 ~ 3.00) | 工程造价专业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满分3分。(须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满分3分) | ||
|
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 2.2.4 (2) | 设计方案 | 总体设计思路 (0 ~ 4.00) | 总体设计思路清晰,设计方案合理可行,设计深度符合相关文件要求。 (优=4.00;良=3.60;中=3.20;差=2.80;无=0) |
| 投标人对本项目情况的理解程度 (0 ~ 4.00) | 结合项目需求,充分理解本项目的建设背景、建设环境及建设条件;对项目功能及必要性解读充分;对本项目的规划及现状建设分析准确、认识深刻;对项目建设条件及周边地块有详细的调查。 (优=4.00;良=3.60;中=3.20;差=2.80;无=0) | ||
| 道路工程设计方案 (0 ~ 4.00) | 对道路平面、纵断面、横断面、路基路面等工程提出相应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全面并充分考虑规划和现状,合理可行。 (优=4.00;良=3.60;中=3.20;差=2.80;无=0) | ||
| 排水工程设计 (0 ~ 4.00) | 投标人能够依据规划,对现状进行充分调查分析,并与周边道路及地块的雨污水相结合,出具合理、可行、详尽的排水设计方案。 (优=4.00;良=3.60;中=3.20;差=2.80;无=0) | ||
| 交通工程设计 (0 ~ 4.00) | 投标人对道路交通组织、交安设施、附属设施等提出相应的设计方案,充分考虑规划和现状,合理、可行。 (优=4.00;良=3.60;中=3.20;差=2.80;无=0) | ||
| 绿化工程设计 (0 ~ 4.00) | 结合道路特点及周边现状环境,提出符合本项目的绿化方案,设计方案思路表述清晰。 (优=4.00;良=3.60;中=3.20;差=2.80;无=0) | ||
| 照明工程设计 (0 ~ 4.00) | 投标人能够结合现状,对道路照明提出安全、合理、可行、美观的照明设计方案。 (优=4.00;良=3.60;中=3.20;差=2.80;无=0) | ||
| 工程成本控制合理性 (0 ~ 4.00) | 对工程成本控制合理性、可控性进行评价。 (优=4.00;良=3.60;中=3.20;差=2.80;无=0) | ||
| 质量管控 (0 ~ 2.00) | 设计质量控制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措施可靠。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
| 进度计划 (0 ~ 2.00) | 承诺的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应对措施等。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
| 后续服务计划 (0 ~ 2.00) | 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
| 合理化建议 (0 ~ 2.00) | 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且合理化建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可行性。 (优=2.00;良=1.80;中=1.60;差=1.40;无=0) | ||
|
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
0.1
分,每低1%扣
0.2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 2.2.4 (4)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企业奖项 (0 ~ 4.00) | 投标人自2022年4月1日(含)以来,承担的城市道路项目设计获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设计奖项,市级得1分/个,省级及以上得2分/个,满分4分。(限评2个获奖项目,时间以获奖证书发证时间或文件发文时间为准,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设计奖项的,以最高级别奖项计分一次。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相关证明材料以扫描件为准)(满分4分) |
|
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
等媒介上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
“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9.3
投标人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
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
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4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5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
“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
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
2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
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9.6 其他说明:
1、评分细则补充说明:
(1)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上述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方案得分也相等,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排名。
(2)本标段采用设计方案评分点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设计方案为评委各自独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
(3)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若出现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4)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5)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之间均不得重复计分,同一人不能多专业重复计分,且人员必须为中标工程后续实际负责人员,若一经发现与投标人员不符且擅自变更,追究责任。
(6)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10月-2025年3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不提供,相应人员不得分。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均需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7)资格审查企业业绩、评分项中企业业绩和评分项中项目负责人业绩三者均不兼得。
(8)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相关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9)注册证书上有单位名称的,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未提供。
2、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3、凡参加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有围串标、挂靠、转包等不良行为的,一律记入不良行为,限制进入溧水市场6个月以上并予以公示。
4、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5、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人: | 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白马大道111号 | 地址: | 盐城市盐南高新区新都街道新丰社区戴庄路商业街2号 |
| 联系人: | 徐超 | 联系人: | 郭巧彬 |
| 电话: | 18795827620 | 电话: | 18905199198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南京市溧水区城乡建设局(电话:025-5622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