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滨海县民兵训练基地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 项目地址: 位于滨海县天场镇
- 规模: 滨海县建设民兵训练基地项目,位于天场镇,用地面积5814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规划建设综合作训楼、宿舍楼、配套辅助用房及附属配套设施等
- 范围: 1、建设地点:位于滨海县天场镇 2、工程规模:滨海县建设民兵训练基地项目,位于天场镇,用地面积5814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规划建设综合作训楼、宿舍楼、配套辅助用房及附属配套设施等。总投资约1亿元。此次招标为主要建设综合作训楼、宿舍楼、配套辅助用房、基地道路、运动场地、训练场地、综合管网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工程。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适当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最终建设项目、规模和规划设计指标按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执行。 3、招标范围:滨海县民兵训练基地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委托施工监理的范围及内容、时限与滨海县民兵训练基地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项目范围相一致,包括其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安全和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等有关工作。 4、监理服务期:暂定180日历天(实际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及质保期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中标人不得因实际监理服务期延长要求招标人增加相应费用);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30日。 5、监理合同估算价:67.5万元 6、标段划分
- 概况: 2)质量控制方案;(0-2分) 3)进度控制方案;(0-2分) 4)安全控制方案;(0-2分) 5)投资控制方案;(0-2分) 6)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0-2分) 7)项目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0-2分) 8)其它内容(如技术建议、组织协调方案、工作制度等
项目详情
滨海县民兵训练基地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滨海县民兵训练基地工程总承包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滨海县行政审批局 以 滨行审投资( 202 4 ) 35 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滨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滨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滨海县民兵训练基地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 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位于滨海县天场镇
2、工程规模: 滨海县建设民兵训练基地项目,位于天场镇,用地面积 5814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万平方米,规划建设综合作训楼、宿舍楼、配套辅助用房及附属配套设施等。总投资约1亿元。此次招标为主要建设综合作训楼、宿舍楼、配套辅助用房、基地道路、运动场地、训练场地、综合管网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工程。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适当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 , 最终建设项目、规模和规划设计指标按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执行。
3、招标范围: 滨海县民兵训练基地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委托施工监理的范围及内容、时限与 滨海县民兵训练基地工程总承包项目 工程总承包建设项目范围相一致,包括其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安全和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等有关工作。
4、监理服务期: 暂定 180日历天 (实际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及质保期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中标人不得因实际监理服务期延长要求招标人增加相应费用) ;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5 月 30 日。
5、监理合同估算价: 67.5 万元
6、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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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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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209220001000151002 001 |
滨海县民兵训练基地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
滨海县民兵训练基地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委托施工监理的范围及内容、时限与 滨海县民兵训练基地工程总承包项目 工程总承包建设项目范围相一致,包括其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安全和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等有关工作。 |
7.其它:
7.1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2 质量标准:合格。
7.3 安全文明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
零,达到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标准。
7.4 投资目标:强化全过程的投资控制,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项目批
准概算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7.5 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
工程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 滨海县(项目所在地) 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 1 .1.1、1 1 .1.2所列的 不良 行为,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 6)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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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具有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5、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6 、 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 1)具有专业为 房屋建筑 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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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 3)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 4)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本项目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注: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现场监理机构人员中须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生产事宜。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配置的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监理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且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 2017】第 35 号文件要求,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招标人可要求阶段性增加监理人员以满足项目需要,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
7、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 项目负责人 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代理人及 项目负责人 从 2024年 0 2 月 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 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8、本次招标 不允许 组建联合体投标。
9 、评标前由招标 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监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1 0 、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 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 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
五、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30 00 元,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 人 须知 正文 3.4 条
六、评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监理方案 、 人员配备、 企业业绩、奖项 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 1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评标
评标准备: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 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 投标人和 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 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 保证金缴纳情况、 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废标责任自负。
招标人在评标准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主动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标处理,在招标人审查意见表生成后,评标准备工作一旦结束,评标准备结果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废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 、初步评审
1.1 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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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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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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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文件的数字证书 |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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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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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盖章) 并加盖 投标 单位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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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 投标 单位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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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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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2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3.7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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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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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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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 . 4 . 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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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 . 4 . 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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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组人员及代理人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 . 4 . 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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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业绩(可选)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 . 4 . 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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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可选)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 . 4 . 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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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 . 4 . 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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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3 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监理服务期限、质量、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作无效标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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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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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1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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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2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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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3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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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3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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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4 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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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格 |
不低于成本价且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
2、详细评审
( 一)投标报价 70 分
本项目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采用下列的方法 二 至方法三,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其中一种作为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三:以被确定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 × K , 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 、 96% 、 97% 。
说明:
1 、报价分计算
投标报价 70 分
1 )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 70 分。
2 )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 1% 扣 0.3 分,每下浮 1% 扣 0.2 分,从 70 分扣起,不足 1% 时按插入法计算。
2 、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若 7 ≤被确定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 <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被确定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 10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 二 ~ 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 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二)监理服务方案 15 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进行评分,以 0.01 分为一个计分单位。本项目评审要点及评分区间分别如下:
1 )项目概况;( 0-1 分)
2 )质量控制方案;( 0 -2 分)
3 )进度控制方案;( 0 -2 分)
4 )安全控制方案;( 0 -2 分)
5 )投资控制方案;( 0 -2 分)
6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0 -2 分)
7 )项目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 0 -2 分)
8 )其它内容(如技术建议、组织协调方案、工作制度等)。( 0 - 2 分)
注:为增加监理方案评审保密性,现监理方案无论是否符合性评审,均实行横向评审。投标人编制监理方案必须要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要点逐一编制 。 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 如果某个要点未编制,或者投标人把该要点上传到其他要点中,将会导致评委评审某一要点时看不到,该要点评审不通过将不得分,请各投标人认真编制。 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三)人员配备( 6 分)
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对应得分。
1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类中级职称的得 1 分,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的得 2 分(地方 / 乡镇高工不予认可);具有 建筑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的得 1 分, 建筑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的得 2 分( 均 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本项最高得 4 分。
2 )监理项目组成员中(除总监理工程师外):有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 的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 建筑工程专业 注册建造师资格的,得 0.5 分 / 人,最多得 2.0 分(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上或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本项最高得 2 分。
注:上述监理项目组成员需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投标时提供从 2024 年 2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 1 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
(四)企业 业绩 ( 8 分)
1 、 投标人具有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 单项 施工 合同 金额 7000 万 元 及以上 的 房屋建筑 工程 项目 监理 业绩 的, 有一项得 2 分,最高得 4 分;
2 、 投标人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具有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 单项 施工 合同 金额 7000 万 元 及以上 的 房屋建筑 工程 项目 监理 业绩 的 ,有一项得 2 分,最高得 4 分 。
注:本项最高得 8 分。 投标人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上述 业绩为同一业绩的,只计分一次。投标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3.7 条 )。
( 五 ) 奖项( 1分)
投标人 拟派 总监理工程师以项目总监身份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国优奖项的给予加分,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除外。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本项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有效获奖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 扫描件 及官网查询截图页面 计分,本项计分还需提供能反映项目总监身份的获奖业绩的中标通知书 (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但须提供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监理合同 、 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 公 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 。否则其奖 项计分不予认可。
其中:省辖市级市优最高加 0.3分,有效期一年;省优最高加 0.8分,有效期二年;国优(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最高加 1.0分,有效期三年。加分时,仅对投标人所报符合要求获奖工程中的最高奖项计分,且只能计算一个获奖工程,不得重复累计。上述奖项以外的其他奖项不予 加 分。也 不得以本地区工程奖项单独加分 。
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省优奖项名单详见附件 B :各省辖市市优以当地建筑工程最高荣誉奖计取。
( 六 ) 不良记录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 在 盐城市 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 里 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 进行扣分,每一起扣 0.5 分,最多扣 2 分,扣完为止,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 。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 计分 。
四 、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七、付款方式
( 1) 本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本合同工程监理服务费的 10%为预付款 。
( 2) 所有房屋建筑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后付至监理服务费的 30% 。
( 3) 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监理服务费的 60% 。
( 4) 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并经第三方审计后 ,付至其监理服务费90% 。
( 5)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按工程施工审计价确定的监理费用结算价结清 。
注: ①支付预付款时,中标人须提供预付款保函。
② 双方约定监理费用的结算方法:监理费用结算价 =最终工程施工审定价×【 本项目监理中标价 /9000万元 】 , 监理 服务费率 = 本项目监理中标价 /9000万元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jsggzy.jszwfw.gov.cn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jszb.com.cn/jszb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ggzy.yancheng.gov.cn )以及 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 同步发布。
九、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 “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滨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滨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吕 先生
电话: 13770129997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谢 先生 张女士
电话: 18014128919 15151022167
电子邮件: 1015081041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