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邗江区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施工标
- 规模: 工程批复概算总投资248.87万元,其中建安投资(含水保、环保措施)195.11万元
- 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加快生态河道建设,根据《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十四五”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规划》,2025年邗江区拟在甘泉街道、高新区(汉河街道)2个街道境内建设9条农村生态河道,达到“功能达标、水流通畅、水清岸洁、生态良好、管护到位”的生态河道建设标准。 本工程等别为Ⅴ等,河道工程为5级,建筑物级别为5级。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实施的邗江区2025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施工标计为1个施工标段(合同编号:HJSTHD-2025-SG),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生态河道9.57km,河道疏浚2.63km;河道刷坡0.44km;新建及修复护岸0.60km;河道岸坡植物防护面积约2.38万m2;沿河配套建筑物:胡巷冲干河溢流坝修复1座;团结河灌溉进水池修复1座;河道沿线桥梁栏杆出新6处、栏杆补缺25处等内容。 ; 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2、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3、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4、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5、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技术标部分采用“去极值法”,即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2-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17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邗江区 202 5 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已由扬州市邗江区水利局以 扬邗水〔 2024 〕 71 号文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省级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 。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 全,招标人扬州市邗江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现委托 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加快生态河道建设,根据《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 “十四五”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规划》, 2025 年邗江区拟在甘泉街道、高新区 ( 汉河街道 ) 2 个街道境内建设 9 条农村生态河道,达到“功能达标、水流通畅、水清岸洁、生态良好、管护到位”的生态河道建设标准。
本工程等别为 Ⅴ等,河道工程为 5 级,建筑物级别为 5 级。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实施的邗江区 202 5 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施工标计为 1 个施工标段(合同编号: HJSTHD-2025-SG ),主要建设内容为: 建设生态河道 9.57km ,河道疏浚 2.63km ;河道刷坡 0.44km ;新建及修复护岸 0.60km ;河道岸坡植物防护面积约 2.38 万 m 2;沿河配套建筑物:胡巷冲干河溢流坝修复 1 座;团结河灌溉进水池修复 1 座;河道沿线桥梁栏杆出新 6 处、栏杆补缺 25 处等内容 。详见设计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2.3 投资规模:工程批复概算总投资 248.87 万元,其中建安投资 ( 含水保、环保措施 ) 195.11 万元。。
2. 4 质量等级: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 DB32/T2334-2013 )及江苏省相关行业规定 。
2. 5 计划工期: 142 日历天 , 本工程施工计划于 202 5 年 1 月 10 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通知为准), 2 02 5 年 5 月 31 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 1 )资质证书: 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
( 2 )业绩要求: / 。
( 3 )财务要求: / 。
( 4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具有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5 )项目经理要求: 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40 号,下同);(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 2024 年 9 月 - 11 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系统中),投标人须出具无在手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 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 “苏水基 [2016]17 号”规定。
关于无在建工程的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 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 6 )技术负责人要求: / 。
( 7 )其他人员要求: / 。
( 8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 A 、 B 、 C 三类)。
( 9 )施工设备要求: / 。
( 10 )其他要求:
①近 5 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
②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 7 . 2 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4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7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 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 1 )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查询路径: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 2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 CA 及签章(具体查询路径: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 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5 年 12 月 31 日 9 时 30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 .2 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6 .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若需查勘现场的,招标人可提供协助。
7 . 评标办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资格评审标准: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 × A+(a1+a2+ … +an)/n × (1-A)
S —评标基准价;
ai —投标人的有效报价( i=1,2, … ,n ),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 —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 A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A 值的取值为 0.70 、 0.75 、 0.80 。
n —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 n ≤ 5 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 n ”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有效标 n>5 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 n ”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20% (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 ①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 85% ,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②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施工标最高投标限价: 194.87 万元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 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 100 分,其中:项目管理机构 5 分;施工组织设计 25 分;投标报价 70 分;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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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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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1 ) |
一、施工组织设计( 25 分) |
1.1 施工总体布置( 3 分) |
1 、工场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表及相应文字说明)及生产生活设施、料场、加工厂等相关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布置得当,得 1.5 分。 2 、施工场内外道路设置、交通安全及管理方案完善、防交叉干扰措施合理,得 1.5 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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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进度计划、资源配置和材料组织( 3 分) |
1 、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工序分解详细合理,工期进度保证措施有力,得 1 分。 2 、主要原材料及半成品材料的采购、保管、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 1 分。 3 、主要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安排详尽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需求,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得 1 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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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主要临时措施方案与保证( 3 分) |
1 、施工降(排)水方案措施可行;施工围堰、施工导流方案合理、安全措施有保证,得 1 分。 2 、安全度汛、季节性施工技术方案全面合理,人员、机械、设备、物资、经费、组织等保障措施可行,得 1 分。 3 、现场矛盾协调处理方(预)案合理可行,得 1 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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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 主要施工方案与质量( 11 分) |
1 、河坡清杂、河道疏浚施工方案及弃土区布置合理、施工程序、工艺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 4 分。 2 、 木桩 、 六 角块预制块护坡 等购置运输 和 安装 及素砼护坡等 施工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得 2 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3 、溢流坝消能坎、灌溉进水池等建筑物 维修 方案可行,安全措施得当,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得 2 分。 4 、绿化苗木花卉、草皮、草籽等运输保管、栽种施工工艺及方案合理、质量控制保证措施可行,成活率保证、养护方案、补救措施合理全面,得 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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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5 质量体系、环保水保、工程资料管理和农民工工资措施保证( 5 分) |
1 、质量管理体系完整,组织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有保障,得 1 分。 2 、环保、水保管理体系健全,施工区域内扬尘、噪音、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等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水保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得 1 分。 3 、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合理详尽、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可行,措施有保证,得 1 分。 4 、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得 1 分。 5 、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得 1 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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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2 ) |
二、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70 分) |
2.1 投标报价( 70 分) |
1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保留 2 位小数): 偏差率 =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100% 2 、 投标价报价得分计算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 70 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 1% 扣 0.5 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 1% 扣 1 分;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 2 位数字,小数点后第 3 位数字“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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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3 ) |
三、项目管理机构( 5 分) |
3.1 项目经理职称( 1 分) |
项目经理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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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项目经理业绩( 2 分) |
拟任项目经理近 5 年( 20 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揽过单项合同价 100 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的,有 1 项得 1 分,最高得 2 分。 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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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 项目部主要人员素质( 2 分) |
项目部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除外)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的,每有 1 人得 0.5 分,最多得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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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注: 1 、投标文件技术方案页码要求: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页数限制范围为 : 不超过 200 页 ( 含 200 页 ) ,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 0.1 分。 2 、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3 、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 、截止日前成立不足 3 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 30 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5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技术标部分采用 “去极值法”,即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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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联系方式
8. 其他内容
8.1 未在 “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 145 号二期新大楼) 3 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 9 号市民中心 1 号楼) 5 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 CA 证书在《系统》中 注册账号 ,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 CA 证书登陆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8.2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用电子 CA 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 8.3 本项目监督部门:扬州市邗江区水利局,联系方式: 0514-82229662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扬州水利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邗江分中心网上发布。
10 .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邗江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新城河路 520 号
联系人:童女士
电话: 0514-87862406
招标代理机构: 东方华星建设管理(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 扬子江中路 189 号 4 楼
联系人: 花工、林工
电话: 15152743565 、 15052533808
邮箱: 990972391 @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