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东海县石安河治理工程防汛路项目一标段
- 项目地址: 东海县境内
- 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东海县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石安河北起石梁河水库,南到安峰山水库,全长54.1千米,是东海县中部沿18.00米(废黄河高程系)等高线开挖的截洪河道,也是石梁河水库的输水干渠,是具有防洪、除涝、灌溉、调水等功能的区域性骨干河道 ; 河道疏浚45.34千米,堤防加固3千米,河道防护24.214千米,拆(新)建沿线建筑物55座,新(改)建防汛道路50.6千米,新建防汛仓库350平方米,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专项工程等 ; 本标段为东海县石安河治理工程防汛路项目一标段,工程范围:北起石梁河水库,南至桩号26+300,长22.8千米 ; 堤防修复,新建沥青混凝土防汛路4.54km,改建防汛道路18.26km,共计22.8km;行车道净宽4.5m,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沿线布置公里碑及里程桩等设施,具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1-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02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海县石安河治理工程 防汛路 已由 江苏省水利厅以苏水许可﹝ 2022﹞52号文批准建设 ,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以上财政和县级配套 ,出资比例为 省级以上 65 %及县 级 配套 3 5 % 。 招标人为 东海县石安河治理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连云港市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项目施工标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东海县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石安河北起石梁河水库,南到安峰山水库,全长 54.1千米,是东海县中部沿18.00米(废黄河高程系)等高线开挖的截洪河道,也是石梁河水库的输水干渠,是具有防洪、除涝、灌溉、调水等功能的区域性骨干河道。2012年东海县对石安河(埝河闸-张庄闸段)共19.8千米按照防洪20年一遇、排涝5年一遇标准进行了综合整治。石安河已治理段主要位于东海县城区,排涝标准偏低,受石安河洪水顶托,城区排水不畅,造成局部地区受淹;未治理段河道现状部分排涝标准不足5年一遇、局部堤防防洪不达标,沿线建筑物老化破损,河坡、弯道冲刷严重,防汛管理设施不完善。工程任务为通过对石安河治理,消除工程安全隐患,提高河道防洪排涝能力。防洪标准提高至20年一遇,排涝标准提高至城区段(埝河闸-张庄闸段)10年一遇、非城区段5年一遇。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45.34千米,堤防加固3千米,河道防护24.214千米,拆(新)建沿线建筑物55座,新(改)建防汛道路50.6千米,新建防汛仓库350平方米,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专项工程等。
批复总投资人民币 33468万元,施工总工期27个月。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本标段为东海县石安河治理工程防汛路项目一标段,工程范围:北起石梁河水库,南至桩号 26 + 30 0,长 22.8 千米。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 : 堤防修复, 新建沥青混凝土防汛路 4.54km ,改建防汛道路 18.26km ,共计 22.8km ;行车道净宽 4.5m ,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沿线布置公里碑及里程桩等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对应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21 10 万元。
2. 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12 0 日历天,计划于 202 5 年 1 月 1 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 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资格条件
( 1)资质证书: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 2)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指施工合同价人民币 5 00 万元及 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等级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 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 3) 财务要求: /;
(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5)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拟任项目经理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202 4 年 5 月至 202 4 年 11 月 期间 连续缴纳 3 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 已退休但未满 65周岁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证明)。拟任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
( 6)技术负责人 要求 :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 中级 及以上技术职称。
( 7)其他人员要求 : /;
(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 9)信用等级要求:/。
( 10)施工设备要求:/
( 11)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4年11月 26 日至 2024年12月 2 日(北京时间,下同) 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18 日 9 时 00 分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获取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 .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 评标 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 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 “/”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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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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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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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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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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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务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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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5)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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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6)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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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7)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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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人员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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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9)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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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信用等级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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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主要施工设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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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其他要求1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1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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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社会保险 |
符合第 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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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2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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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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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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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 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
7. 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 S=T × A+M × (1-A)
T 为最高投标限价;
A 为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 0. 6 、 0.6 5 、 0. 7 三者选一,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通过江苏省 “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网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
M 为投标人报价均值:
资格审查后有效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8 5 % ,则不参与 M 值的计算,但仍参与最后的评标工作;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 n ≤ 5 个时, M 为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 5 < n ≤ 9 个时, M 为去掉 1 个最高价和 2 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 9 < n ≤ 15 个时, M 为去掉 2 个最高价和 3 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 n>15 个时, M 为去掉 3 个最高价和 4 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 21 10 万元
7. 4 分值构成:
A :施工组织设计: 30 .0 分
B : 项目管理机构: 2.0 分
C :投标报价: 65 .00 分
D :其他部分 : 3.0 分
7. 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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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赋分项目 |
赋分依据 |
最高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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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施工组织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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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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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工场布置 |
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合理可行得 2.0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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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堤防修复及 老路面清表工程 |
堤防修复、 老路基清表、填筑工程施工措施合理、质量有保证得 4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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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路基工程 |
新建路面(含改建)泥结碎石及水稳碎石路基 工程施工措施合理、质量有保证得 5 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 0分。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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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路面工程 |
新建路面(含改建)路面 工程施工措施合理、质量有保证得 6 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 0分。 |
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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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本工程重点和难点分析 |
针对本工程重点和难点分析准确、对应处理措施合理得 4.0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0分。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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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得 3.0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
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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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工程进度与资源配置计划 |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可行得 1 .0 分,工期保证措施合理可行得 1 .0 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 0分。 施工设备、劳动力、周转材料等资源配备合理,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可行得 2.0 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 0分。 |
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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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有保证得 2.0 分;环境保护措施可行得 1.0 分;有缺陷,适当扣分,最少得 0分。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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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项目管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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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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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管理人员配备 |
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 员或造价工程师配备齐全并具有相应岗位证书的得 1.5 分,缺一人扣 0. 3 分,最少得 0分。 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 高级 及以上技术职称 得 0.5分,没有不得分 。 以上人员提供本单位 202 4 年 5 月至 202 4 年 11 月 期间 连续缴纳 3 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 已退休但未满 65周岁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证明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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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投标报价 |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 65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1.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l%扣1.0分,最多扣至0分; 2.偏差每超过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最多扣至0分。 3.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 2位。 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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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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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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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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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 经理业绩 |
近 5年内(2019年1月1日以来,以 完工或竣工验收 时间为准)具有在类似工程( 指施工合同价人民币 1000 万元及 以上的 水利 工程)担任项目经理经历,有 1个得2 分,本项最多得 2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体现拟任项目经理姓名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竣(完)工验收证明(须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工程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原件扫描件,三者须同时具备,否则不得分。 注: 1、上述证明材料中项目经理名称须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2 、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重复计算。 |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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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业绩 |
近 5年内(2019年1月1日以来,以 完工或竣工验收 时间为准)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指施工合同价人民币 1000万 元及以上的 水利 工程)的经历,有 1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竣(完)工验收证明(须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工程竣 (完)工验 收鉴定书(含签名表)原件扫描件,三者须同时具备,否则不得分。 注: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重复计算。 |
1 分 |
7.6 关联标段内中标标段限制数量规定
本次对东海县石安河治理工程防汛路项目一标段至 二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 二 个标段的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评标顺序为:按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评审 ( 先评二标段再评一标段 ) 。如投标人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则按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大标优先的原则进行推荐。已经在大标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其后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当某个标段出现对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质疑、投诉且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时,不改变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已经在其余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被质疑、投诉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8.其他内容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作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8.4 本项目监督部门: 连云港市 水利 工程 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0518-80826103 。
9.发布公告媒 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海县石安河治理工程建设处
地 址: 东海县牛山街道幸福南路 16号
联系人:徐 工
联系电话: 13851395522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 1211室
联系人:李际良、刘阳生
电话: 15961318871
邮箱: lygzyzb @ 163 .com
11.签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