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五卅路子城片区锦帆路138号房屋更新改造工程设计
- 项目地址: 苏州锦帆路138号
- 规模: 本项目为既有建筑,占地面积约2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400平方米,建筑高度14.2米,建筑层数为三层
- 范围: 五卅路子城片区锦帆路138号房屋更新改造工程设计
- 概况: 项目位于苏州锦帆路138号(原锦帆会所),建筑占地面积约2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400平方米,共三层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1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22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五卅路子城片区锦帆路138号房屋更新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 五卅路子城片区锦帆路138号房屋更新改造工程 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五卅路子城片区锦帆路138号房屋更新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市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苏数据备【2025】7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子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苏州子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五卅路子城片区锦帆路138号房屋更新改造工程设计 (标段)的 勘察/设计/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苏州锦帆路138号
2.2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既有建筑,占地面积约23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400平方米 ,建筑高度14.2米,建筑层数为三层。 (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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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工期 ( 日历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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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3205010304002394001001 |
五卅路子城片区锦帆路138号房屋更新改造工程设计 |
五卅路子城片区锦帆路138号房屋更新改造工程设计 |
200 |
40 |
2.4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 。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 是 ? 否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财务要求: / 。
3.5信誉要求: / 。
3.6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情形为: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 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文件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三、招标内容: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四、设计范围:包括且不限于建筑外立面设计、建筑平面功能调整、结构加固设计、室内公共区域硬装设计、一次及二次机电(给排水、消防等)、用电增容设计、智能化设计、市政景观设计以及后续施工期间的相关配合工作。同时,需配合甲方要求进行图纸报规和报审工作并确保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或审批。五、设计总周期为40日历天。 六、备注: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 (《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2、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3、本项目一级注册建筑师按《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住建〔2021〕2 号)要求执行;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08-15 09:00 至 2025-08-22 23:59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09-09 09:30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苏州市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 综合评估法 □ 记名投票法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是 □ 否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http://www.szzyjy.com.cn/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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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苏州子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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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苏州市姑苏区公园路 55 号 2 楼 |
地 址: |
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世纪金融大厦 907 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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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215000 |
邮 编: |
2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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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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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冯艺斌、宋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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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12-67720601 |
电 话: |
0512-68660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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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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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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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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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268492@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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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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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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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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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