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电商大厦机械停车位设备与安装项目
- 范围: 2.1项目概况:电商大厦采用两层升降横移式和两层简易升降式立体停车设备,总机械停车位约615个,具体参数 ; 电商大厦机械停车位设备采购、安装及伴随服务,两层升降横移式机械停车位及两层简易升降式机械停车位的优化设计、制造、运输、安装、施工(含停车库设备安装)、设备调试直至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发出准用证并交付使用(包免费保修保养期内的修、配、换等服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2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08
项目详情
电商大厦机械停车位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电商大厦项目
已由
宿迁市宿豫区行政审批局
以
宿豫行审发
[2021]57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
为
宿迁泽众地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电商大厦机械停车位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
“不见面”招标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项目
概况
:
电商大厦采用两层升降横移式和两层简易升降式立体停车设备
,总机械停车位约615个,具体参数详见供货要求。
2.2
交货地点
:
宿豫区电商大厦施工现场,货物卸货到施工现场的具体地点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要求,若因中标人未按要求放置,导致零部件损失,招标人不负责赔偿。
2.
3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合同签订后
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取得机械式停车设备准用证交付使用。
2.
4
质量
标准
:
合格,投标人须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原装合格产品,提供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2.
5 合同价款
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款的
10%预付款银行保函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设备全部到场并安装结束且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竣工验收合格,领取机械式停车设备使用登记证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8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 97%;余款待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付清(无息)。
2.
6
本次招标
货物
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
内容
如下:
电商大厦机械停车位设备采购、安装及伴随服务,两层升降横移式机械停车位及两层简易升降式机械停车位的优化设计、制造、运输、安装、施工(含停车库设备安装)、设备调试直至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发出准用证并交付使用(包免费保修保养期内的修、配、换等服务)。设备供货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机械停车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报有关执法部门监督、验收、发证;免费保修期内的修、配、换等服务。
3.资格审查方法
本
项目
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评标方法
本
项目
采用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否
具体评标细则如下:
(
1)投标报价(60分):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7家≤有效投标文件<10 家,去掉其中的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10 家,去掉其中的 2个最高价和2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 、96% 、97%、98% 、99% 、100%;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0.3分,每低 1%扣0.3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上述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2)技术响应(27分)
(
3)商务响应(5分)
(
4)其他评分因素(8分)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停车设备系统的制造商,应具有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类别:机械式停车设备)(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二层或二层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类型:机械式停车设备)(施工类别:安装、改造、维修)》;或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4.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5.4.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4.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5 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6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4月28日 09:00
至
2025年05月08日 17:30
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下同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免费
下载
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
6
.2
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
(
https://ggzy.xzspj.suqian.gov.cn/bszn/005008/20191029/39bd4dc7-2788-44aa-b2b1-e4e69f3ac6d4.html),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
.1
电子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及
开标时间:
2025年05月20日 09:30
。
7.2
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
投标人
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
.
3
电子投标文件
须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异议和投诉
8.1 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8.2 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8.2.1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
0527-84396031
。
8.2.2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宿迁市数据局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
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
电话:
0527-84396031
10.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宿迁泽众地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
1号
|
地址:
|
宿迁市宿豫区电子商务产业园恒通大厦
5楼
|
|
联系人:
|
李迪
|
联系人:
|
赵飞飞
|
|
电话:
|
15250022299
|
电话:
|
0527-88988618
|
|
传真:
|
/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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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2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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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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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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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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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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