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年广陵区排水达标区建设工程设计
- 项目地址: 扬州市广陵区
- 规模: 该工程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进行排水管网整治,改造片区内雨水管网13.1km,改造污水管网13.4km
- 范围: 本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对区域内的市政污水管网、沿街商铺、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内的污水管网进行排查、整改,对雨污混接错接点改造、增设必要的污水预处理设施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3-0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10
项目详情
2025 年广陵区排水达标区建设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 年广陵区排水达标区建设工程 已由 扬州市广陵区数据局 以 扬广数投管〔 2025 〕 9 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扬州市运和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2025 年广陵区排水达标区建设工程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扬州市广陵区。
2.1.2 建设规模: 该工程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进行排水管网整治,改造片区内雨水管网 13.1km, 改造污水管网 13.4km 。新建雨水管网 2km, 新建污水管网约 2km 。
2.1.3 合同估算价: 182 万元
2.1.4 设计周期要求: 30 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对区域内的市政污水管网、沿街商铺、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内的污水管网进行排查、整改,对雨污混接错接点改造、增设必要的污水预处理设施)。
后续服务工作包含:施工招标配合;实施期间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变更等施工配合以及竣工验收配合工作;与本项目设计有关的其他相关事宜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 1 )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2 ) 具备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
( 3 ) 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具备 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且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 1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2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4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3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4.4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缴纳近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4 年 12 月至 2025 年 2 月 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咨询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4.5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4.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 1.10.2 项的要求。
3.5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 ”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①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②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5 日至 2025 年 3 月 10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 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 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运和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国展路 29 (星耀天地商务中心) 2 幢 22 层
邮 编: 邮 编: 2250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郭咏梅、展惠
电 话: 电 话: 13773586331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5 年 3 月 5 日
10. 备注
本次招标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 版本”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进行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流程。技术人员联系方式: 4009980000 。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栏目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