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北路(故黄河—淮海路)雨污分流工程

徐州市发布时间:2026-01-16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中山北路故黄河淮海路雨污分流工程
  • 范围: 中山北路雨污分流工程北起故黄河,南至淮海路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1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23

项目详情

中山北路(故黄河—淮海路)雨污分流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徐州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实施的 中山北路(故黄河 —淮海路)雨污分流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市财政资金 ,已落实。现对本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 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徐州市。

2)工程总投资: 1500万元。

3)工程建设内容: 中山北路雨污分流工程北起故黄河,南至淮海路。沿车行道开挖新建雨水管 DN300-DN1800管道838米,新建污水管道DN400-DN600管道82米,新建管道管材主要为排水工程用球墨铸铁管,检查井为钢筋砼检查井。对工程范围内两侧现状合流管进行清淤检测修复后利旧,非开挖修复d400-d1000管道长度约1348米,现状道路检查井修复约62座。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5)计划开工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独立订立合 同的能力,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如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 本单位注册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附承诺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

项目经理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b.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停工超过120天(含);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类似业绩(如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投标人近五年(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城区新建排水管网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含网址的中标结果公告(县级及以上政府交易平台发布)、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竣工验收证明书须建设、设计、监理及施工四方单位签字盖章)原件彩色扫描件为准,四者必须同时具备。

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B证、C证)。如联合体投标,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

5) 信誉要求(联合体双方):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 “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7 )按招标公告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缴纳)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 ? 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 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 银行保函、 □信用承诺、 ? 保险保单 □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 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拾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账户: 60090188000127383-00070539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 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 保函、保 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 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 “一 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 :( 1)银行保函的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银行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 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银行保函的格式以银行 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投标保证 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银行担保的内容。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同银行保函要求;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同银行保函要求;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 ,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 投标保证 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模块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 承诺书的, 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 投标活动中, 以信用承诺方式 (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 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 ), 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 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 “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 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 标委员会将视其为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

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 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 还至其基本存 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 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 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 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8)如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6年 1 17 2026 年 1 23

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 CFCA 证书或国信 CA 证书后于 2 02 6 1 23 前登陆《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网址 http ://49.77.204.17:7082// jsztk /#/ login ? redirect =%2 F ”)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 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 ,凡已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

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 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年 1 17 2026 年 1 23 ,逾期将无 法下载;

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 件制作工具软 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 “徐州市公共 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 ”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 ”栏。

8、本工程开标时间为: 2026年 2 6 9时30分 ,地点: 徐州市政务 服务中心。

9、本工程执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 ”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 0516-8080 2301

11、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徐州市云龙区淮海文博园 3号楼3楼

联系人: 许宏菁 电话: 18651771702

12、本项目监督部门:徐州市水务局

电话: 0516-80802070

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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