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滨海县振东闸南北港堤圆头水毁修复工程施工标
- 项目地址: 盐城市滨海县境内
- 范围: 近年来,滨海县境内海岸线滩面蚀降加快,为消除挡潮安全隐患,保障主海堤和振东闸安全,拟实施滨海县振东闸南北港堤圆头水毁修复工程 ; 加固振东闸南北港堤圆头,加固港堤两侧护坡长420米,加固护岸长670米,新建、加固顺坝长270米 ; 工程招标范围为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 具体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3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06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滨海县振东闸南北港堤圆头水毁修复工程 已由江苏省水利厅以《省水利厅关于准予滨海县振东闸南北港堤圆头水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许可决定》(苏水许可〔 2025〕34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补助和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补助 80 %,其余由地方自筹解决。项目法人为滨海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人为滨海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盐城市 滨海县 境内 。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近年来 , 滨海县境内海岸 线 滩面蚀降加快,为消除 挡 潮安全隐患,保障主海堤和振东闸安全, 拟 实施滨海县振东闸南北港堤圆头水毁修复工程 。 海堤工程级别为 2 级, 工程建设内容主 容为加固振东闸南北港堤圆头,加固港堤两侧护坡长 420米,加固护岸长670米,新建、加固顺坝长270米。 项目概算 总投资约 3060 万元 。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工程招标范围为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 对应工程 投资金额为 2552.25 万元。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323 日历天,工程计划于 202 6 年 2 月 1 日开工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批复为准),所有工程2026年 12 月 20 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 2)业绩要求: 投标人 自 202 1 年 1 月 1日 ( 时间以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阶段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以来 , 具有 单项 施工合同价人民币 1 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 施工业绩 。
【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 或阶段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阶段验收主要包括通水(水下工程)验收、下闸蓄水验收、机组启动验收、投入使用验收等验收证明材料)。如上述材料未能反映评审因素的, 应附业绩项目建设单位 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前述序号 1 、 2 、 3 项三者缺一不可】。
( 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 目前未处于 基 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 的状态 。(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5 )项目经理 要求: ①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二 级 或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 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以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参与投标的, 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文件规定,纸质注册证书已作废);②无在建工程; ③拟任项目经理自202 1 年 1 月 1日 ( 时间以 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或阶段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以来, 具有在 单项 施工合同价人民币 1 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的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 提供 : 同 招标 公告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中 投标人业绩要求 】。 业绩证明材料中项目经理不是同一人的不予认可。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验收证明 中任一项不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及任职情况的,均 应附 建设单位 或项目主管部门 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 无在建工程有关说明 :
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 中标结果已公示的 ,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
②项目经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 的 ,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须提供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出具的允许项目经理参加项目投标的证明材料)。
( a )工程具备 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 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的 ,须提供相关 申请及确认的 证明材料 。
( b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天(含) , 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 。
( 6) 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 A、B、C三类)。 以上人员均需提供 2025年 9 月(含) 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 7)信用等级要求: /。
( 8)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 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 5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6 年 1 月 6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 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新闻动态—通知公告—“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1.2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 数字证书 (具体要求见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用户手册及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 月 20 日 9 时 45 分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1 本工程采用 远程 “不见面”开标模式 ,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 “不见面”交易大厅(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5.2. 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作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 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 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85508,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客服电话:400-6666-101,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 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 “/”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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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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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 组织机构代码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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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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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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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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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4)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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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5)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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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技术负责人资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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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人员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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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企业安管人员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6)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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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信用等级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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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施工机械设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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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8)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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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社会保险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6 )项规定 注:如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拟任人员(含委托代理人)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其社保由事业单位缴纳的,则须提供该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相关说明及社保缴费证明。 社保缴费证明需明显标注。 招标文件中社保要求均按此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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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2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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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 2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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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 S= T×a+M×(1-a)
a:最高投标限价权重系数,取0.6、0.65、0.7三者选一,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网上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
T:最高投标限价。
M: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85 %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 ①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7时,对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下同)进行算术平均;②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7且≤1 5 时,则去掉 1个最高报价和1个最低报价进行算术平均;③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数量>1 5 时,则去掉 2个最高报价和2个最低报价进行算术平均。 】
通过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85 %,则其报价不参与M值的计算,但其投标文件仍参与后续的详细评审。 当所有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85%时,M值取最高投标限价的85%。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2497.38 万元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A:项目管理机构: 6 分; B:施工组织设计: 29 分; C:投标报价:65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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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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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项目管理机构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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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业绩 |
1 |
投标人自 202 1 年 1月1日以来( 时间以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阶段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有 单项 施工合同价人民币 2000 万元 及 以上的 水利 工程施工业绩 的, 有一项得 1 分,最多得 1 分 。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 同 招标公告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中 投标人业绩要求 】 项目经理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不得重复得分,以 项目经理业绩 得分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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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经理业绩 |
1 |
拟任项目经理自 202 1 年 1 月 1日以来 (时间以 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或阶段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具有 在单项 施工合同价人民币 2 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施工业绩 的 ,有一项 得 1 分,最多得 1 分 。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 同 招标公告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中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 业绩证明材料中项目经理不是同一人的不予认可。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中任一项不能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及任职情况的,均应附 建设单位 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否则不予认可。 项目经理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不得重复得分,以 项目经理业绩 得分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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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管理人员配备 |
4 |
①项目经理具有 水利类 中级 或 以上职称证书的得 1 分 ; ②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 类中 级 或 以上职称的得 1分; ③ 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施工四大员(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配备齐全得 2 分,缺一人则不得分,提供培训合格证书,否则不得分 。 注:各岗位人员不得兼任,同一人不同岗位 不得重复得分。 上述人员均需提供 2025年 9 月(含) 以来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 |
|
二 |
施工组织设计 |
29 |
暗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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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
1 |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完整、针对性强 ,最高 得 1 分,有缺陷 酌情扣 0-0.5 分 ,无描述不得分。 |
|
2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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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工场布置 |
2 |
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合理,最高得 2分,有缺陷 扣 0-1分 ,无描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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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
抛石 工程 |
6 |
抛石 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最高得 6 分,有缺陷 扣 0- 3 分 ,无描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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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
混凝土 工程 |
4 |
混凝土 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最高得 4 分,有缺陷 扣 0-2分 ,无描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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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4 |
土工布 工程 |
4 |
土工布 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最高得 4 分,有缺陷 扣 0- 2 分 ,无描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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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3 |
质量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内容全面,最高得 3 分 ,有缺陷 扣 0- 1.5 分 ,无描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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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3 |
安全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内容全面,最高得 3 分 ,有缺陷 扣 0- 1.5 分 ,无描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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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环境保护 |
1 |
环境保护方案满足要求, 最高得 1 分,有缺陷 扣 0- 0.5 分 ,无描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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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资源配置计划 |
2 |
设备配备、劳动力配备、资金保障等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可行,最高得 2分 ,有缺陷 扣 0-1分 ,无描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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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3 |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 最高得 3 分 ,有缺陷 扣 0-1 .5 分 ,无描述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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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投 标 报 价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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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 报 价 |
65 |
l、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65分; 2、 投标报价 每超过评标基准价 +1%扣 1 分,最多扣至 0分; 3、 投标报价 每超过评标基准价 -1%扣 0.5 分,最多扣至 0分。 以上采用内插法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 “四舍五入”。 |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滨海县水利局,联系方式: 0515-84100823。
9.发布公告媒 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滨海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 港城大道 419号
联系人: 丁辉
电话: 0515-8410668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 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层
联 系 人:孙贺然
电话: 025-84791589、15722917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