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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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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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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套电解槽设备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300套电解槽设备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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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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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年产300套电解槽设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年产300套电解槽设备项目) 江阴临港备[2024]23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阴临港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
,招标人为
江阴临港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金诺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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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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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临港经济开发区兴隆路以南,嘉鸿橡塑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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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
新建总建筑面积约9016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6258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3907平方米。拟分期建设,一期拟建建筑面积约51468平方米,二期拟建建筑面积约3869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楼、公共测试中心、车间1号-8号、氢气站、门卫、机动车停车棚、110KV变电站等。建筑高度小于50米,车间为3层多层厂房、跨度小于1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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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40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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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估算价:
331.3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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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对本工程进行地质勘察、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核;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进行专业人员相关的设计交底服务,提供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投标人必须配合业主做好相关报建及验收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消防审图、施工图审查、绿建审核等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以及项目竣工验收。设计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人防、消防、钢结构、日照、弱电智能化(室内、室外)、门窗设计、照明设计、海绵城市、变配电、标识标牌设计、后期工艺的预埋预留设计、建筑绿色节能专项设计、绿建二星(含拿标识含检测)、红线范围内和市政周边管网衔接的市政及室外配套管线综合设计等、室外排水、室外景观绿化(基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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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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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标准。满足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设计规范要求;确保成果文件通过相关审查;设计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做好图纸报批、综合协调等各项工作,配合组织专家论证,并确保各类审图及时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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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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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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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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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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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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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要求同时具备下述①和②两项资质: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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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2021
至
2023
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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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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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提供投标诚信承诺书:我单位及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授权代表人在参加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各类管理规定,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均不存在、也未参与任何围标串标活动,也不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以及授权代表人共同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行政、刑事及失信惩戒等处罚;我单位如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国家、省、市现行规定的失信行为或不良行为的,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在指定媒介上的公示,并扣除企业信用分,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我单位投标;我单位所有企业信息(包括业绩和获奖情况等)以“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诚信信息库”内信息为准,并及时维护和更新;我单位投标所使用的诚信库信息均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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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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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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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①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②提供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4年5月~2024年7月的连续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5月~2024年7月连续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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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由[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担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2) 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3)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4)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7)特别提醒:若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请联合体单位报名时同时插多把CA,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时候,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点击保存按钮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后续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如有疑问,可咨询新点软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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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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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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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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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9月14日
17:00
时至
2024年09月23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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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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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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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0月17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场)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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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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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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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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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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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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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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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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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临港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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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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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诺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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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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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中央商务区珠江路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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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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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青果路18号鸿雁公寓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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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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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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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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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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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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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露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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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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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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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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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6165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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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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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681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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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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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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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681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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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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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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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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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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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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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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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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