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淮瑞康·彩虹里装修EPC施工总承包项目

淮安市发布时间:2025-01-20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长淮瑞康·彩虹里装修EPC施工总承包项目
  • 项目地址: 淮安市洪泽区东风路
  • 规模: 长淮瑞康·彩虹里,总建筑面积约21943㎡,其中(1)原病房楼:建筑面积14808.38平方米,地上12层,地下1层;(2)原视光中心:建筑面积1044.65平方米,总层数2层;(3)原感染楼:建筑面积1380.93平方米,总层数2层;(4)原发电机房:建筑面积273.43平方米,总层数2层,拟拆除;(5)制氧机房:建筑面积88.8平方米,总层数1层;(6)原门卫:建筑面积26.86平方米,总层数1层;(7)原医技楼:建筑面积950.35平方米,总层数2层;(8)原配套楼:建筑面积3130.06平方米,总层数2~4层;(部分改造)(9)场地改造:约10000平方米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区东风路; 2.1.2建设规模:长淮瑞康·彩虹里,总建筑面积约21943㎡,其中(1)原病房楼:建筑面积14808.38平方米,地上12层,地下1层;(2)原视光中心:建筑面积1044.65平方米,总层数2层;(3)原感染楼:建筑面积1380.93平方米,总层数2层;(4)原发电机房:建筑面积273.43平方米,总层数2层,拟拆除;(5)制氧机房:建筑面积88.8平方米,总层数1层;(6)原门卫:建筑面积26.86平方米,总层数1层;(7)原医技楼:建筑面积950.35平方米,总层数2层;(8)原配套楼:建筑面积3130.06平方米,总层数2~4层;(部分改造)(9)场地改造:约10000平方米 ; 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包括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1-2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2-26
  • 开标时间: 2025-02-27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长淮瑞康 ·彩虹里装修 EPC 施工总承包项目 已由 淮安市洪泽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洪政务投备【 2024】321 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洪泽湖现代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长淮瑞康 ·彩虹里装修 EPC 施工总承包( 设计、 采购、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淮安市洪泽区 东风路

2.1.2 建设规模:长淮瑞康 ·彩虹里,总建筑面积 21943 ㎡, 其中( 1)原病房楼:建筑面积14808.38平方米,地上12层,地下1层;(2)原视光中心:建筑面积1044.65平方米,总层数2层;(3)原感染楼:建筑面积1380.93平方米,总层数2层;(4)原发电机房:建筑面积273.43平方米,总层数2层,拟拆除;(5)制氧机房:建筑面积88.8平方米,总层数1层;(6)原门卫:建筑面积26.86平方米,总层数1层;(7)原医技楼:建筑面积950.35平方米,总层数2层;(8)原配套楼:建筑面积3130.06平方米,总层数2~4层;(部分改造)(9)场地改造:约10000平方米

2.1.3招标范围:采用设计、采购、 施工一体化模式( EPC),包括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①设计:主要包括上述单体及场地范围内的建筑立面更新,场地景观改造,室内改造的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具体包括其中的建筑改造消防及暖通改造设计、室内改造的机电设计(水、电、暖通)、局部加建电梯连廊等配套工程、总平面管网改造及景观改造更新,与本设计相关的变更设计等全过程设计工作,施工配合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软装设计,厨房设备深化,特殊装置艺术,智能化深化设计,舞台,培训特殊设备及软件等专项设计。各阶段需报批的文件由中标单位汇总形成完整的设计文件,配合采购人通过审批。具体区域详见初步方案文本及图纸。

②施工:施工图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工 程的施工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除智能化、电梯、可移动的家具、挂式空调、软装)。

③采购:包含货物及材料采购及管理,根据招标人批准 范围内的 所有材料 及设备 的采购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产品。

2. 2合同估算价: 5800 万元

2.3总工期要求: 360日历天

2. 4质量要求:

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经招标人书面认可。

采购: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施工: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同时满足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A、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B、施工资质满足: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 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不得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不得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说明: “ 在建工程” 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 19 1 1 日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额(监理业绩为投资额或工程造价)在 3500 万元及以上 或建筑面积在 1.2万平方米以上 公共建筑室内装饰工程 施工或监理或工程总承包,或单项工程建安费(或投资额或工程造价)在 35 00 万元及以上 或建筑面积在 1.2万平方米以上 公共建筑室内装饰工程 的设计。

总承包项目经理 相关业绩(不含监理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得作为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总 承包项目经理 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 总承包项目经理 ,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 总承包项目经理 变更证明。

3.3.2 投标人自 201 9 1 1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额在 35 00 万元及以上的 公共建筑室内装饰工程 施工或工程总承包,或单项工程建安费(或投资额或工程造价)在 35 00万元及以上 或建筑面积在 1.2万平方米以上 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工程的设计。

以上业绩说明:

1 )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招标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 种资料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造价 或面积 即可,如果以上资料载明的类似工程造价 跟面积 不一致时,以业绩高的为准。

②业绩时间均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没有载明时间的不予认可。

2)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设计成果证明材料,两种资料缺一不可。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备注:

①设计业绩的单项工程建安费(或投资额或工程造价) 或面积 以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为设计合同签订的日期。

②设计成果证明材料为:图审合格证或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设计成果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

3.3. 4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近 2 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2 年为准)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 5投标人近 1 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1 年为准)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 6投标人近 3 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3 个月为准)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 7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近 5 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5 年为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 202 4 7月1日以来 任意一个月的 养老保险证 明。

3.6 投标人应当建立与工程总承包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形成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以及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节约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等工程总承包综合管理能力。投标人须在项目管理机构中至少配备以下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3.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须满足以下规定:

3. 7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 7 .2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 7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 7 .4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本工程只接受最多 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一家为设计单位,一家为施工单位)。

3. 7 .5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 8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 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江苏” www.jscredit.gov.cn “信用淮安”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9 投标人近 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5 1 20 日至 202 5 2 26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 ”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经认证的 CA 锁进行网上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市深圳路 16 号)二楼大厅 CA认证窗口办理, CA认证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中CA认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分别为: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18994570775;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52327879。投标单位异地CA证书激活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标CA锁自动激活的通知》。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系统问题或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0517-80996058、18962289236。招标投标制作软件问题咨询电话:4009280095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 投标工具使用费 100元及手续费5元,合计105元。

5.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 202 5 2 27 9 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2 标时间 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5.3 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一楼不见面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辅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222.184.89.82/EpointWeb 找到 “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5.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诚信库链接的材料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录入(电子投标文件中自动链接企业诚信库),如未录入或链接不上企业诚信库的,不予认可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必须是在有效期内的,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及时更新。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采用评定分离制。

评审程序:( 1 )评标委员会采用定性 + 定量评审的评标方式。初步评审后先评审技术标,再评审经济标,最后评审商务标,分段进行评审、比较,确定一定数量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直至完成所有评审因素的评审,推荐规定数量的定标候选人。

2 )定标委员会(其成员从招标人建立的定标成员库中产生)根据定标因素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确定中标候选人。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为淮安市洪泽区 数据 局,电话: 0517-87288781

1 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洪泽湖现代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淮安市洪泽区高良涧街道益寿路 146号 地址: 洪泽区万通国际 20-2栋203室

邮编: 223100                                         邮编:223100

联系人: 谢朋腾 联系人: 魏成芳

电话 : 19552307888 电话: 13776724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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