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长者驿站(八角亭旗舰店)项目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南通市发布时间:2026-01-23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养老服务长者驿站八角亭旗舰店项目装修工程
  • 项目地址: 通州区银河路81号
  • 范围: 施工招标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6年01月26日 八、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是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 概况: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通州区银河路81号(原钟爱一生门店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1-2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05

项目详情

养老服务长者驿站(八角亭旗舰店)项目 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养老服务长者驿站(八角亭旗舰店)项目装修工程 批准 建设 ,招标人为 南通鑫汇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企业 自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通州区银河路 81号(原钟爱一生门店)。

2.1.2建设规模: 装修总面积约 507m2。

2.1.3合同估算价: 人民币约 145

2.1.4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含春节节假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 发包人或 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计划开工日期: 202 6 2月13 ,计划竣工日期: 202 6 5 14

2.1.5质量要求: 合格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 标段, 养老服务长者驿站(八角亭旗舰店)项目装修工程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特别提醒:若项目负责人证书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文件要求且证书注册期和使用期在有效期内的。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 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 六类 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 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投标时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8 投标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9本 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10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⑵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注: 营业收入 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⑶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本工程 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1 23 日至 2026 2 5 9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 “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 投标保证金

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元 /投标单位。

2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现金方式和非现金方式。现金方式包含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等以现金或者支票等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非现金方式为银行保函。 具体提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6. 投标 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2 5 9 00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0.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鑫汇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南通高新区通海路 54号

址:

南通高新区金通路 7号

联系人:

施先生

联系人:

吴先生、张女士

话:

13142987893

话:

13862811224、13862488527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 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 )开标记录表 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注:因系统受限,评标入围阶段无法查看投标函,故以开标记录表中数据作为评标入围评审依据,请各投标人确保开标记录表中数据与投标函一致。

2.1.2

评标入围方

法和数量

1.评标入围方法:见附件 A

?直接确定:

方法一; □方法二; 方法三;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资格评审标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按规定格式填写

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按规定格式填写(如有授权)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拟派 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投标企业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上人员较多时,请在相应人员名单上予以标注)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品牌承诺书

(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备注: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 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 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2.2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2.3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投标报价: 92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8分。

2.3.1(1)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本工程设两种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开标时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现场随机抽取其中一种投标报价评审办法作为本次的投标报价评审办法。

第一种: 投标报价( 92 分)

确定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②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 有效投标文件的 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 有效投标文件 ≥7家时, 去掉 最高和最低的 20%家(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 有效投标文件 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 有效投标文件 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值在 开标前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 K值的取值范围为 9 5 % 96%、97%、98%。

第二种: 投标报价( 92 分)

确定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②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 有效投标文件的 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 有效投标文件 ≥7家时, 去掉 最高和最低的 20%家(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 有效投标文件 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 有效投标文件 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 9 5 % 96%、97%、98%;K2取值为 96 %。Q1、K1值 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两种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 以及其他 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以调整。

2.3.1(2)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投标报价满分( 92 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6 分,每高 1%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分值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含计算过程)。

2.3.2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8 分)

企业信用分因素评分值占总分值的比例为总分值的 8 %,即信用分满分为 8 分;

信用分的确定:各投标企业信用得分为《关于公布 2024年度南通市装饰装修、监理企业及2024年下半年南通市建筑业(房建、市政)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2024年度装饰装修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得分×8%(采用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若投标企业都未参加 2024年度装饰装修信用评价的,按信用分满分60%的比例计算信用分得分,即4.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