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江苏省长江堤防应急治理工程2025年度扬中市境内二期工程施工01标
- 项目地址: 扬中市境内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2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26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苏省长江堤防应急治理工程( 2025年度) 已由 江苏 省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农经发【 2024】1335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 以上补助 2 0 % ,其余 8 0 %自筹 ,招标人为 扬中市水利工程管理与调度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金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江苏省长江堤防应急治理工程( 2025年度) 扬中市境内二期工程施工 01标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扬中市境内 。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扬中 市境内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 堤防等级为 2 级,堤防加固 13.46km ,填塘固基 0.6km ,堤防防渗处理 3.28km ,堤坡防护 2.75km ,拆建防汛道路 8.72km ,处理穿堤建筑物 12 座等以及相应的移民征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 扬中市境内 概算 总投资: 15363 万元 。 其中二期工程的建设内容:扬子河至石城段堤防工程(桩号 36+910~41+854)、红星河下游段堤防工程(桩号 46+710-49+097)、太平洲洲尾段堤防工程(桩号 57+612-59+190)、太平洲洲尾段堤防工程(桩号63+080~67+540),新河港至镇海港段堤防工程(桩号79+420~80+500),二期工程总概算:6868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扬中市境内二期工程施工 01标段【扬子河至石城段堤防工程(桩号36+910~41+854)、红星河下游段堤防工程(桩号 46+710-49+097)、太平洲洲尾段堤防工程(桩号 57+612-59+190)、新河港至镇海港段堤防工程(桩号79+420~80+500)】。
01 标段主要实施内容 :
扬子河至石城段堤防工程(桩号 36+910~41+854 )、红星河下游段堤防工程(桩号 46+710-49+097) 、太平洲洲尾段堤防工程(桩号 57+612-59+190) 、新河港至镇海港段堤防工程(桩号 79+420~80+500 )道路及堤防加固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110 日历天 ( 除沥青面层外,沥青面层在 2026年5月1日前完成 ),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5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资格条件
( 1)资质证书: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2)业绩要求: 近 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企业承接过单项合同中含 850万元 及以上 堤防 工程 施工业绩。注: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 可 。上述材料中未能体现工程金额的,应附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 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处在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 须提供财务状况承诺函 。
(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具有有效的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5)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 若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须符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 ;且无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 “苏水基[2016]17号”规定,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 6)技术负责人要求: 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 7 )其他人员要求: 投标人所有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均必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
(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 A 、 B 、 C 类) 。
( 9 ) 施工设备要求: / 。
( 10)其他要求1: 投标企业需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
( 11)其他要求2: 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结束后,若发现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 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 12)其他要求3: 截止至开评标当日,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 <如有 > )被 “信用中国” 等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 7 . 2 款 “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5年 8 月 20 日至 2025年 8 月 26 日 (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 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5 年 9 月 9 日 9 时 00 分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 . 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 2 . 1 本项目采用远程 “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 2 . 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 “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 2 . 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 2 . 4 首次参与 “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 . 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 . 评标 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 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 “ / ”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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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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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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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 1 ( 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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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 .1(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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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 .1(3)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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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 .1( 4 )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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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 .1( 5 )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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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技术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 .1( 6 )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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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 .1( 7 )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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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 .1( 8 )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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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施工机械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 .1( 9 )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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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其他要求1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 .1(1 0 )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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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其他要求 2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 .1(1 1 )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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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其他要求 3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 .1(1 2 )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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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社会保险 |
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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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 .2 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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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分包人资格 |
符合 第 二 章 “投标 人须知 前附表 ” 第 1. 11款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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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 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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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 5 款规定 |
7. 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α+B×(1-α)
式中
S — 评标基准价;
T — 最高投标限价 ;
α — 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0.6;0.65;0.7 ,开标现场抽取;
B — 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8 5 %以下的投标报价后 ,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 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格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注: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85% 的则 B= 最高投标限价 ×85% 。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 26904010.61 元 。
7. 4 分值构成
( 1 )投标报价: 6 3 分
( 2 )商务部分: 3 分
( 3 )技术部分: 3 4 分
7. 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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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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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1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报价得分:最高得分 6 3 分,最低得分 0 分。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 6 3 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每高 1 %,在 6 3 分基础上扣 1 分;每低 1 %,在 6 3 分基础上扣 0.5 分。 注: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 2 位小数,采用内插法计算。 |
6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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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2 ) 商务部分 |
①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
近 5 年(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企业承接过单项合同中含 1300 万元及以上堤防工程施工业绩,有 1 项得 0.5 分,最高得 1 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得分。上述材料中未能体现工程金额的,应附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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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拟任项目经理业绩 |
拟任项目经理近 5 年(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中含 1300 万元及以上堤防工程施工业绩中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得 0.5 分。 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得分。上述材料中未能体现工程金额的,应附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拟任项目经理业绩材料中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须为同一人,否则不予认可。如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姓名及任职情况的,应附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项目经理与企业为同一业绩可重复计分。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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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证书 |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0.5 分。 注:请提供以上人员的职称供证书扫描件。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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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拟投入其他人员证书 |
拟投入人员(不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备: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四种证书齐全的得 1 分,不齐全的不得分。 注:提供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同一人员的证书不得重复得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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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3 ) 技术部分 (暗标)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1 、 施工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合理可行( 4 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 0 分。 2 、 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合理可行( 4 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 0 分。 3 、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挡墙接高和拆建、防汛道路翻建、混凝土护坡等)施工工艺合理可行( 7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 0 分。 4 、 对现有堤防及道路的保护方案合理、有效( 4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 0 分。 5 、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保证方案可行、措施得力( 4 分) ; 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 0 分。 6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 4 分) ; 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 0 分。 7 、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要求( 3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 0 分。 8 、环境保护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有保证( 3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最少得 0 分。 9 、技术部分不超过(含) 300 页( 1 分),每超过 1 页,扣 0.1 分,扣完为止。 |
34 |
备注:
1. 技术标为暗标 时 , 其 制作要求如下 :
A4 幅面 ( 图纸除外 ) ,全篇无色底纹、黑字 ( 图片、图表、图纸均为黑白色 ) ,无下划线 ; 无页眉、页脚、页码 ; 级标题四号黑体,其他级标题四号宋体 ; 正文小四号宋体, 1.5 倍行距,上、下、左、右空距离分别按 25 、 25 、 25 、 25mm 设置 ( 行距及上、下、左、右留空距离只是 word 或 wps 格式文本制作设置要求,四周边距仅指文字部 分, 图表不受此限制。导出模板原默认状态与此规定不符、必须重新按此调整 !!! 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电子投标文件最终实际展示情况明显异常的,须经评标委员会讨论确定 ); 无斜体字,无加粗,无空白插页 ; 不得出现本单位名称、地址、人员姓名、清晰人像、单位图标、签字盖章等能够明示或暗示单位身份。交易平台对暗标格式有设置规定的则优先统一服从交易平台设置规定。
2. 暗标范围 : 施工组织设计 。 招标人的其他规定 ( 如 : 页面数量限制 ): 300 页 。
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 镇江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511-84447083
扬中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0511-88358232
9.发布公告媒 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扬中市水利工程管理与调度中心
地址: 扬中市三茅街道江洲东路 100 号
联系人: 周女士
电话: 0511-88329036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金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扬中市中电大道 688号浩云湾27幢04室
联系人: 蔡惠娟
电话: 1 8952986855
电子邮件 : 84522550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