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港光氢储综合能源-屋顶分布式光伏货物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盐城市大丰港光氢储综合能源屋顶分布式光伏货物
- 项目地址: 大丰港区
- 范围: 2.1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盐城市大丰港光氢储综合能源-屋顶分布式光伏工程货物采购及安装等,具体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25
项目详情
盐城市大丰港光氢储综合能源-屋顶分布式光伏货物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盐城市大丰港光氢储综合能源-屋顶分布式光伏货物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盐城市大丰港光氢储综合能源-屋顶分布式光伏货物采购及安装项目 已由 盐城市大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以 大政服备[2025]725号文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江苏港泽碳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盐城市大丰港光氢储综合能源-屋顶分布式光伏工程货物采购及安装等 ,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 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 936.22 万元。
2.3 项目地点: 大丰港区 。
2.4 工 期: 25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合格 标准 。
2.6 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 2 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 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2 安装单位资格: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注:本项目专业工程安装如涉及到施工资质管理的,安装单位需具备相应资质类别、等级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需委托相关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安装施工,且在安装施工前将施工安装单位相关资质材料提交甲方审核,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
3.1.3 相关人员要求: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3.1.3.1 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5年1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 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 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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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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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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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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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1.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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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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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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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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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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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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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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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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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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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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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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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货物清单 |
符合第五章“招标需求”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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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无本章 3.2.3 所列情形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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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 总分 100 分 ) |
投标报价: 1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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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 =A × K A 值的确定 ( 若有效投标文件小于等于 7 家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 值 ; 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 7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值 ) 。 K 取值为: 93% 、 94% 、 95% 、 96% 、 97%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 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 = 投标报价 - 不可竞争费。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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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 评标 基准价 ( 1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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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 扣( 0.3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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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 扣( 0.15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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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 3.4 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4 月 25 日 9 时 00 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jsggzy.jszwfw.gov.cn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jszb.com.cn/jszb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ycggzy.jszwfw.gov.cn )同步发布。
9. 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可以抵达开标现场,也可在任意地点通过开标大厅系统 https://ycggzy.jszwfw.gov.cn//open/#/login 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
本项目从省主体管理平台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 , 登录网址为 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
省主体管理平台维护人员联系方式: 025-83668675 市信息科号码: 0515-69083537
使用互联互通小助手 CA 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 国信 CA 盐城专线 : 025-89631967 CFCA 盐城专线 :18061882568
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 : 樊工 15665152340 薛工 13338617805 或 蔡工 15358238096 张工 15396887667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港泽碳谷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海港新城启动区
联系人:仇先生
电话:13905112080
监管单位:盐城市大丰区数据局
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电话:0515-8392723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丰区黄海东路28号恒达世纪新城18幢4F
联系人:单先生 王先生
电话:18761249196 051583515689
电子邮箱: 3108443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