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电力再生资源绿色拆解分拣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盐城市亭湖区电力再生资源绿色拆解分拣中心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境内
- 规模: 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拟建设2栋厂房和一外室外堆场,其中1#厂房为单层钢结构,总高15米,单跨跨度约28.6米,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2#厂房为三层(局部四层)框架结构,总高21米,建筑面积约9100平方米,采用混凝土结构装配式施工(装配率达81%),另建门卫室一间,约100平方米,室外堆场约3000平方,配备电力再生资源绿色拆解分拣主要设备,另配建厂区道路、机动车位、非机动车位、绿化等。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招标人最终确认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约7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2月25日,竣工日期:2026年10月23日 2.1.5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盐城市亭湖区电力再生资源绿色拆解分拣中心建设项目的施工,具体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境内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拟建设2栋厂房和一外室外堆场,其中1#厂房为单层钢结构,总高15米,单跨跨度约28.6米,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2#厂房为三层(局部四层)框架结构,总高21米,建筑面积约9100平方米,采用混凝土结构装配式施工(装配率达81%),另建门卫室一间,约100平方米,室外堆场约3000平方,配备电力再生资源绿色拆解分拣主要设备,另配建厂区道路、机动车位、非机动车位、绿化等。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招标人最终确认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约7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2月25日,竣工日期:2026年10月23日 2.1.5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盐城市亭湖区电力再生资源绿色拆解分拣中心建设项目的施工,具体
- 概况: 项目位于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境内,建设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拟建设2栋厂房和一外室外堆场,其中1#厂房为单层钢结构,总高15米,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2#厂房为三层(局部四层)框架结构,总高21米,建筑面积约9100平方米,另建门卫室一间,约100平方米,室外堆场约3000平方,配备电力再生资源绿色拆解分拣主要设备,另配建厂区道路、机动车位、非机动车位、绿化等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02
项目详情
盐城市亭湖区电力再生资源绿色拆解分拣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盐城市亭湖区电力再生资源绿色拆解分拣中心建设项目 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盐城市亭湖区电力再生资源绿色拆解分拣中心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盐政审备〔 2025〕17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城市东兴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盐城市亭湖区电力再生资源绿色拆解分拣中心建设项目 (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境内
2.1.2建设规模: 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拟建设 2栋厂房和一外室外堆场,其中1#厂房为单层钢结构,总高15米,单跨跨度约28.6米,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2#厂房为三层(局部四层)框架结构,总高21米,建筑面积约9100平方米,采用混凝土结构装配式施工(装配率达81%),另建门卫室一间,约100平方米,室外堆场约3000平方,配备电力再生资源绿色拆解分拣主要设备,另配建厂区道路、机动车位、非机动车位、绿化等。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招标人最终确认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 约 7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24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 2 月 25 日 ,竣工日期: 2026 年 10 月 23 日
2.1.5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
2.1. 6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盐城市亭湖区电力再生资源绿色拆解分拣中心建设项目的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调整招标范围的权利 。
2.3 本公告共划分成 1 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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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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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209020002000087001001 |
盐城市亭湖区电力再生资源绿色拆解分拣中心建设项目 |
盐城市亭湖区电力再生资源绿色拆解分拣中心建设项目的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调整招标范围的权利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下列 3.1.1项 (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 力 。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1.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2年1月1日起(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绩(该业绩中须包含单体建筑面积达到7200㎡及以上,同时采用混凝土结构装配式施工的装配率达60%及以上),且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装配率指标要求以政府相关文件/加盖竣工图章的图纸/专家论证文件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上述 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 3.5 。
3.1.4.信誉要求:投标 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 盐城市亭湖区 (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 2) 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 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 网 ”公示期间的。 (此条建议集中建设项目选用,其他项目可不选择)
(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
(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3.2.2.其他要求:
3.2.2.1.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 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 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2.2.2. 投标 申请人 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 2025 年 11 月 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 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2.2.3. 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3.2.2.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
3.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 他要求:
( 一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自 2025 年 2 月 2 日(含)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 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二 )企业自 2025 年 2 月 2 日(含)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 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三 )企业自 2025 年 11 月 2 日(含)以来, 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的;
( 四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 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 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6.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 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2 月 2 日 9 时 00 分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 ,具体详见 招标公告附件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jszb.com.cn/jszb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ycggzy.jszwfw.gov.cn)同步发布。
9.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其他
1)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制作工具下载地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中心--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http://47.96.237.140:8088/#)。移动CA驱动、硬件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2)“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https://ycggzy.jszwfw.gov.cn/open/#/login
3)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省主体管理平台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 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
省主体管理平台维护人员联系方式: 025-83668675
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 : 广联达0515-69083535或0515-69083538
使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 CA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CFCA盐城专线:18932255322 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盐城专线:0515-69083400
在移动 CA办理、登录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APP:400-658-7878 苏招通APP盐城专线:18932255322 苏e通APP:400-025-1010 新点标证通APP:400-998-0000
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 : 薛工13338617805 或 蔡工15358238096或 张15396887667 或 樊工15665152340
1 1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东兴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盐东镇
联 系 人:韩 先生
电 话: 1836286789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颐高盐城工业数字经济产业园 7楼西户
联 系 人:王 女士
电 话: 13656219664
附件:
评定分离(两阶段评标)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 评定分离 ”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的价格、技术、质量、品牌,投标人履约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审后,向招标人推荐一定数量不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再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报告和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结合项目规模、技术难度等因素,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择优确定中标人。
二、 评标标准和程序
项目开标、评标活动分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开标、评标。对通过资格审查及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先评审其商务技术文件(含项目 负责人 答辩),根据商务技术文件综合得分排序确定一定数量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数量确定方法:有效投标人超过 12家(含12家),取前9名(如第9名并列,全部入围)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有效投标人为9(含9家)-11家,取前7名(第7名并列,全部入围)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有效投标人为8家及以下的,取前5名(如第5名并列,全部入围)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
(一)开标
(二)招标人评标准备(清标)
1. 招标人评标准备工作
评标委员会评标前,招标人组织进行评标准备工作,评标准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准备工作组负责。
(1)评标准备工作组:评标准备工作组由招标人 和 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组成。
(2)评标准备工作开展时间:招标人将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评审前完成评标准备工作。招标人根据评标准备工作量大小,及时完成评标准备工作并适时组织评标委员会评标。
(3)评标准备工作内容:评标准备工作包括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报价审查和其他方面审查三方面内容。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 评标准备阶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否决投标责任自负。
2. 招标人评标准备工作要求
(1)评标准备工作组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
(2)评标准备工作完成后,评标准备工作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准备报告,供评标委员会参考,但不承担评标准备报告内容准确性的责任。
(3)评标准备工作组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的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数据和评标准备报告不得带有明示或者暗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信息。
(4)评标准备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审查以及与评标准备有关的其他情况。
(5)评标准备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和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评标委员会现场管理的规定。
3. 评标准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评标准备报告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第一阶段评审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以及开 标、 招标人评标准备、清标过程发现的其他 否决投标 情形,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
( 5)招标文件约定的出席开标会议的人员未到场的;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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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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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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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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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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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承诺函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或盖章 ) 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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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 ( 或盖章 ) 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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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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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如有 )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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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2资格评审(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 3.5项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 评 审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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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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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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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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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 . 4 . 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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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 . 4 . 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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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 . 4 . 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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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 . 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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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人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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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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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如有 )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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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标准、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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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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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 . 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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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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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 . 3.3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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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 . 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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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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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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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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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计划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10 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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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注:若组建联合体投标的,评标委员会仅针对牵头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评审计分,被牵头单位的资料不予计分。
第一阶段第 1项——施工组织设计评审
1、 施工组织设计 16 分
1.1 施工组织设计 16 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评审要点齐全的得基本分 11.2 分;缺少任一项评审要点 ,该评审要点不得分。另评标委员会根据下列评审要点的内容完整性、针对性、先进性等方面进行评审加分,以0.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满分 16 分。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本项目招标文件明确 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要点,主要包括:
1.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 分(建议页 数 2- 5 页 ) ( 2 分) ;
2.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 2-4 页) ( 2 分) ;
3.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 5-10 页) ( 2 分) ;
4.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 6-12 页 ( 2 分) );
5.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 15- 25 页) ( 2 分) ;
6.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 、新能源运输工具 等 应用(建议页数 6-15 页) ( 2 分) ;
7.BIM 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 2 分) (建议页数 2- 4 页);
8.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2 分)(建议页数 2-5 页);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见评审点篇幅要求 : 每超过 1 页的,扣 0.01 分 。
注 : ①以上施工组织方案评审各评审点得分最低得分一般不得小于设定分值的 70% ,最高得分一般不得大于设定分值的 85 % ( 不 包含篇幅 扣分和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 70% ,大于设定分值的 85 %时 ,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②为增加技术标保密性,现施工组织设计无论是否符合性评审,均实行横向评审。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要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要点逐一编制,如果某个要点未编制,或者投标人把该要点上传到其他要点中,将会导致评委评审某一要点时看不到,该要点评审不通过将不得分。 请各投标人认真编制。
第一阶段第 2项——业绩
1. 业绩:( 2分)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 ( 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承担过单项合同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工程总承包 (EPC) 项目业绩 ( 该业绩中须包含单体建筑面积达到 7 2 00 ㎡及以上,同时采用 混 凝土结构装配式施工的装配率达 60% 及以上 ) ,且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 以政府相关文件 / 加盖竣工图章的图纸 / 专家论证文件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资格审查中的企业业绩与评分办法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本项计分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3.5 。
( 提示:投标人最高提供 2 个业绩 (1 个资格审查业绩和 1 个加分业绩),请投标人审慎选择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评委评审时资格审查表业绩栏按顺序进行审查,超出数量的业绩不予审查计分,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
商务技术标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是 □否
(四)第二阶段评审
回到开标室,公布第一阶段评审结果排名、入围单位及其投标报价,若发现投标报价价格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退回其投标文件,增补至规定入围数量,不足按实计取。评标委员会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评标的投标文件进行第二阶段评审。
第二阶段第 1 项——投标人报价得分
1 、 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确定 ( 82 分) (方法一至四,见附表一)
1.1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 开标时由招标人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布时同时明确以下两种或两种以上方法,开标时随机抽取一种 )
? 方法一; ? 方法二; □方法三;□方法四;
1.2 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附表一),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 K 值取值范围: 95% 、 96% 、 97% 、 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 K1 值取值范围: 95% 、 96% 、 97% 、 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Q1 值取值范围: 65% 、 70% 、 75% 、 80% 、 85%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 95% ;
1.3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 A 、 B 、 C 值一经确定,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否决投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采用两阶段评标, 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附表一
方法一:以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 20% (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 4 时,则次低报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作为投标平均价 A 〕。
评标基准价 =A × K , 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
方法二:以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 20% (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时,则次低报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作为投标平均价 A 〕,预算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为 B ,则 :
评标基准价 =A × K1 × Q1+B × K2 × Q2
Q2=1-Q1, 本工程 Q1 取值范围为 65% ~ 85% ; K1 的取值范围为 95% ~ 98% ; Q1 、 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 ~ 100% ,装饰、安装为 88% ~ 100% ,市政工程为 86% ~ 100% ,园林绿化工程为 84% ~ 100% ,其他工程 88% ~ 100% 。 K2 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方法三:以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 ABC 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 =(A × 50% + B × 30% + C × 20%) × K
A= 预算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 (100% -下浮率Δ ) ;
B= 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除 C 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以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在 A 值的 95%( 及以上 ) 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不纳入 B 值抽取范围;若在 A 值的 95%-92% (含)、 92%-89%( 含 ) 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与在 A 值的 89% 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 B 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 B 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除 C 值外)中随机抽取 B 值;
C= 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
规定范围内指 : 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评标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算术平均值× 70% 与预算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 30% 之和下浮 25% 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
下浮系数 K 、下浮率Δ,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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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取值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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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浮系数 K |
95% 、 95.5% 、 96% 、 96.5% 、 97% 、 97.5%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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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浮率 Δ |
房屋建筑工程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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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及钢结构工程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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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安装工程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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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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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工程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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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预算价和评标价均应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剔除不可竞争的部分须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扣分标准:
以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报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 (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 ) 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 扣 0.6 分,每高 1% 扣 0.9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第二阶段第 2 项——投标人报价得分
1 、投标报价合理性 (不选用)
(五)、不良记录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按照系统里的扣分值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六 )、投标人得分
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综合评标方法”对各项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 1 )按第一阶段第 1 项施工组织设计得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 A ;
(2) 按第一阶段第 2 项业绩,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或投标项目负责人业绩计算出得分 B ;
(3) 按第二阶段第 1 项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
(4) 按第二阶段第 2 项投标报价合理性(可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合理性计算出得分 D 。
(5) 按第(五)项不良记录,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不良记录评审项计算出得分 E;
2. 评分分值计算过程中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 “四舍五入” 。
3. 投标人得分 =A+B+C+D+E 。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应当明确记录中标候选人的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 。
(七)、定标
定标活动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通过综合考虑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情况、履约能力、资信状况和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技术咨询建议,择优确定中标人。
- 定标委员会。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主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不得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人数为 5 人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定标委员会应当推荐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进行定标。
- 定标标准。
(1)企业实力。
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各类荣誉奖项证书进行综合考虑。最优的得 3票,其次2票,以此类推,排名第3以的得0票。
(2)拟派团队能力
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拟派团队(除施工负责人外)进行综合考虑。(上述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提供团队成员相关证书,以及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 2025年06月至2025年11月)投标人为上述项目团队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或为事业编的项目组成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提供《项目团队成员一览表》(格式自拟),以上项目团队成员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最优的得3票,其次2票,以此类推,排名第3以的得0票。
(3)企业信誉
对所有进入定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的企业信誉等进行综合考虑,投标人 (如是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最优的得3票,其次2票,以此类推,排名第3以后的得0票。
(4)项目经理答辩
本项目采用对项目经理进行答辩,项目经理针对定标评委会现场讨论拟定的问题进行回答,共 2题,纸质答辩时间为30分钟。答辩题目由定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出题范围包括对项目实施需求的理解;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分析及过程控制等。根据项目经理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本工程采用线下答辩模式。对进入中标候选人所报项目经理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前到场参加项目经理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通知为准),未按规定到达现场或到达现场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项目负责人答辩要求:现场答辩采用闭卷方式,项目负责人应独立进行答辩,答辩过程中不得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通讯设备,如有违反以上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未在规定时间参与答辩、或未在规定时间前达到指定地点并递交身份证原件的视为放弃答辩。最优的得3票,其次2票,以此类推,排名第3以后的得0票。
3.定标方法:票决法。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和标准分别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独立评审后进行票决,并汇总确定得票总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得票数相同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确定的,可由定标委员会对 得票数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
4.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10日内 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召开定标会,定标会应当形成定标报告。定标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定标时间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标准和方法、中标候选人名单、定标情况等;采用票决法的,应当包括定标委员会成员推荐中标人的理由和投票情况;采用集体议事法的,应当包括定标委员会成员对各中标候选人的评价意见和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最终确定中标人的推荐理由。推荐中标人的理由须包含依据定标标准各因素对各中标候选人的比较情况以及综合评价择优推荐中标人的理由。
定标会应当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招标人介绍项目情况、招标及评标有关情况;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择优确定中标人。
定标过程应当同步录音录像,录音录像信息和定标报告、定标委员会名单等资料应当一并存档备查。
5. 拟定中标人公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尽快公示定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拟定中标人公示应当载明拟定中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项目负责人等信息,采用票决法的应当包括推荐中标人的得票情况,采用集体议事法的应当包括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推荐中标人的理由,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方式,以及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6. 异议与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或投诉处理决定不改变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以相同理由再次提出相同异议或投诉。
7. 中标人公告。拟定中标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后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布中标人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和项目负责人等信息。
8. 签订合同。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注:本评标办法 “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均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条明确的中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