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江苏洪泽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20256年度水土保持咨询服务项目
- 规模: 江苏洪泽湖建工集团及江苏洪泽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控股、参股公司的项目红线范围内水土保持
- 概况: 2.1工程地点:洪泽区境内; 2.2工程规模:江苏洪泽湖建工集团及江苏洪泽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控股、参股公司的项目红线范围内水土保持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23
项目详情
江苏洪泽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5-2026年度水土保持咨询服务 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苏洪泽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5-2026年度水土保持咨询服务 项目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洪泽湖建 工 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德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水土保持咨询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 洪泽区境内;
2.2工程规模: 江苏洪泽湖建 工 集团及江苏洪泽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旗下 控股、参股公司的项目红线范围内水土保持 。
2.3招标范围: 按照招标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项目的规模及建设内容,完成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施工期监测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
2.4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后至 202 6 年 12月底 ( 暂定 610天 ) ;
2.5质量要求: 合格;
2.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如因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项目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处罚,自处罚之日起一年内发包人不接受其投标;
3.3企业近三年以来未发生经有关部门鉴定的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廉政问题;
3.4在本标段区域范围内已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或与其有资产关联或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包括施工、监理单位现场检测机构母体试验室)单位均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不少于 二 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3 )自 20 20 年 1月1日以来,投标申请人完成 至少 两个单项合同额为人民币伍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咨询类项目(水土保持)。
3.6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参与本项目的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具有工程类高级 及以上 技术职称 ;
3.7授权委托人及项目 组成员 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 202 4 年 10 月 01日以来 任意一个月的 养老保险证明 , 若 项目组人员 是退休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3.8投标人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5 年 4 月 11 日至 202 5 年 4 月 23 日;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记,办理地址: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 16 号)二楼。《 CA 认证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中 CA 认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分别为: CFCA 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 18994570775 ;国信 CA 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 18952327879 。投标单位异地 CA 证书激活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标 CA 锁自动激活的通知》。 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系统问题或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 4009980000 、 0517-80996058 、 18962289236 , 招标投标制作软件问题咨询电话: 4009280095 。使用广联达软件请与董倩 15380802178 联系。
5.3 投标工具使用费 100 元和 5 元手续费,合计 105 元。
6、 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 202 5 年 0 4 月 24 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6.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6.3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一楼 不见面 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附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222.184.89.82/EpointWeb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6.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jszb.com.cn/)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asggzy.com/EpointWeb/)上 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洪泽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德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洪泽区东十道 10号 地址: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黄码镇谢碾村村部 313室
邮编: 223100 邮编: 223 00 3
联系人: 谢先生 联系人: 赵 先生
电话: 19552307888 电话: 13912056747
附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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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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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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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t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t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t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t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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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当满足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人 ≤20家时,所有满足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当满足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人>20家时, 评标委员会 将采用 下列方法 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的投标人。 1.评标入围方法: t 直接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t 方法三 ; £ 方法四; £ 方法五; 2. 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 A。 其中: 方法三中 G1 取值范围: 10%、15%、20%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三中 G2 取值范围: 10%、15%、20%、25%、30%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三中 R取值为: 15 ,平均值以上 7 家、平均值以下 8 家; 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的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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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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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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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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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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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诚信库链接获取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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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
提供承诺书, 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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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参与本项目的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具有工程类高级 及以上 技术职称; |
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 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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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人及项目 组成员 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 202 4 年 10 月 01日以来 任意一个月的 养老保险证明 , 若 项目组成员 是退休人员的,须提供退休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
提供授权委托人及项目 组所有成员 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 ; 若 项目组成员 是退休人员的 ,则需提供 退休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 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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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不少于 二 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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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 20 年 1月1日以来,投标申请人完成 至少 两个单项合同额为人民币伍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咨询类项目(水土保持)。 |
提供合同,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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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符合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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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符合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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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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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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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3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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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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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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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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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量化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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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
t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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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 的 评标价 (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 算术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注: 1、计算算数平均值 A 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 评委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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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 1 分 ,每高 1%扣 0. 3 分 ;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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