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路、石桥路、友谊路下穿铁路通道工程施工一标段资格后审公告
- 项目名称: 安达路石桥路友谊路下穿铁路通道工程施工一标段资格后审
- 项目地址: 安达路下穿铁路通道工程北起顺达路,向南依次下穿规划沪通城际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1-2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1-23
项目详情
安达路、石桥路、友谊路下穿铁路通道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达路、石桥路、友谊路下穿铁路通道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南通市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通
行审批
〔
2024]
19
、
20
、
21
号
(批文编号)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工程
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
安达路下穿铁路通道工程北起顺达路,向南依次下穿规划沪通城际、在建沪渝蓉高铁及现状宁启铁路,南至永兴大道,路线全长约
795
米,红线宽约
34.5-81
米;石桥路下穿铁路通道工程北起顺达路,南至永兴大道,由北向南依次下穿预留沪通城际、在建沪渝蓉高铁及宁启铁路,长度约
797
米,标准横断面宽约
36
米;友谊路下穿铁路通道工程北起顺达路,南至永兴大道,由北向南依次下穿预留沪通城际、在建沪渝蓉高铁及现状宁启铁路,长度约
808
米,宽约
36
米。
2.1.2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三个标段,
具体如下:
一标段
:友谊
路下穿铁路通道工程
施工,合同估算价
1.60
亿元;
二标段
:安达
路下穿铁路通道工程
施工,合同估算价
1.30
亿元;
三标段
:石桥路
下穿铁路通道工程
施工,合同估算价
1.02
亿元。
2.1.
3
工期要求:
施工
总工期
860
日历天
。
各标段
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
2.1.5
质量要求:
合格。
2.2
招标范围:
各标段
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桥涵、管线、雨
污
水、景观绿化、泵站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并同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及以上和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
(
在有效期内
)
。
3.2
投标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
公用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同时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3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注:
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040
号)文件要求执行
。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
2019
年
12
月
1
日
以来(时间以竣
/
交
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
,投标企业承担过
单项
合同金额人民币
6000
万元及以上
的
涉铁道路工程或涉铁桥梁工程
施工业绩
。
(1)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
/
交工验收证明、铁路主管部门关于上跨或下穿铁路的
道路或桥梁
工程批复文件或相关证明,以上四项业绩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
可。
(
2
)
竣工
/
交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
/
交
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
/
交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
。
(3)
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3.5
根据苏建招办
(2022)2
号文要求,投标人在本招标项日
投标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本项目招标要求的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
3.
6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
7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2)
联合体各方应提供双方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第
八
章),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
(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定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评标办法
”
中的
“
资格评审标准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
自发布之日起
至
202
5
年
0
1
月
2
3
日
9
时
30
分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
标证通
”
、
“
国信
CA”
或
“CFCA”
登录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是指:
“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
。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
5
年
0
1
月
2
3
日
9
时
30
分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二阶段评标
)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发布。
9.
特别提醒:
(
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
3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0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南通职业大学钟秀校区南门外往北
100
米管理用房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
95
号纺织大厦
14
楼
|
|
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人:
|
徐茂斌
、
刘悦
|
|
电
话:
|
0513-89087329
|
电
话:
|
0513-80901318
|
202
5
年
0
1
月
0
2
日
附件: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两阶段评标
)
评标办法前附表
|
评标入围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
?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注:因系统受限,评标入围阶段无法查看投标函,故以开标记录表中填写的内容作为评标入围条件评审依据,请各投标人确保开标记录表中填写的内容与投标函一致。
|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
、
评标入围方法:
?
直接确定:
?
方法一;
□
方法二;
□
方法三;
2
、
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
A
。
|
||||
|
初步评审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条件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
|||||
|
资质等级
|
同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及以上和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
。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市政
公用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规定,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
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
(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
(凡建造师注册证书未发放到位的,可由省辖市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
②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
③
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
特别提醒:
①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40
号)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本工程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040
号)文件要求执行。
|
|||||
|
投标人业绩
要求
|
自
2019
年
12
月
1
日
以来(时间以竣
/
交
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
,投标企业承担过
单项
合同金额人民币
6000
万元及以上
的
涉铁道路工程或涉铁桥梁工程
施工业绩。
(1)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
/
交工验收证明
、
铁路主管部门关于上跨或下穿铁路的
道路或桥梁
工程批复文件或相关证明
,
以上
四
项业绩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
可。
(
2
)
竣工
/
交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
/
交
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
/
交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
。
(3)
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的业绩均予以认可。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③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提供资料:
①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或
②
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证明。
|
|||||
|
诚信
承诺书
|
提供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诚信
承诺书
”
)
|
|||||
|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提供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如有授权)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
|
|||||
|
联合体投标(如有)
|
联合体
应
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2)
联合体各方应提供双方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第
八
章),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
(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定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
动态监管结果
|
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招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
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
,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1
项规定
|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2
项规定
|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3
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3.1
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4.1
项规定;
|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2.2
项规定
①
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
②
未改变
“
招标工程量清单
”
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
③
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
④
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
3.3.
6
条所列情形
|
|||||
|
详细评审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
2.3.1
|
分值构成
(
总分
100
分
)
|
1
、商务
技术标:
21
分
2
、
投标报价:
79
分
|
||||
|
2.3.2(1)
|
商务
技术标
(
满分
21
分
)
|
1、
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页面尺寸一律采用
A4
版面,无需制作封面,电子投标文件内的
“
施工组织设计
”
不能在任何地方出现或暗示投标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标志,字体统一用
小
四号宋体字,不得设置页眉、页脚、页码,可以设定目录,分栏数为一,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阴影、水印等标记,不得出现修改和行间插字、彩色显示内容或其他标记,可以引用图表、图框、图片
(
引用的图表、图框、图片不作字体要求
)
,但不得出现或暗示反映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任何标识
。
2、
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3、
施工组织设计
应科学合理、
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总篇幅不超过
100
页
,每超过
5
页扣
0.1
分
。
4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5
、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
不包含
超
篇幅扣分
)
。
|
||||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
|
无此项
|
分值
|
|||||
|
施工组织设计
(
暗标、满分
17
分
)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0
|
1.4-2.0
|
|||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
0
|
1.4-2.0
|
||||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
|
2.1
-
3
.0
|
||||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0
|
1.4
-
2
.0
|
||||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
0
|
2.1
-
3.
0
|
||||
|
BIM
动画演示:
利用动态视频演示并展示本项目工程概况,以动画形式介绍各阶段场布漫游、进度推演、竣工后效果等模拟动画等内容。投标人制作
mp4
格式漫游视频文件,视频时长不少于
3
分钟。
|
0
|
3.5-5.0
|
||||
|
投标
人
信用评定分
(
满分
4
分
)
|
投标企业信用评定分
=
企业信用
(
市政类
)
得分
×
4
%
(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
1
、
企业信用
(
市政类
)
得分
以评标系统获取的市政类信用得分为准
。
2
、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按联合体牵头人的
企业信用
(
市政类
)
得分
计算
。
|
|||||
|
说明:
本工程实行二阶段评标。商务技术标评审完成后,汇总各投标人商务技术标得分
(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
+
投标人信用评定分
)
并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下列规则选择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1
、投标人超过
9
家时
(
含
9
家
)
时,取前
9
名进入第二阶段报价标开标评标;
2
、投标人少于
9
家时,则全部进入第二阶段报价标开标评标。
若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的末位投标人出现商务技术标得分相同的,取投标人信用评定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若投标人信用评定分也相同,取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再相同的,则
由
招标人代表抽签确定排名。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未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的投标人作无效标处理。
|
||||||
|
2.3.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
直接确定:
□
方法五;
√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
方法一;
√
方法二;
□
方法三;
□
方法四;
□
方法五;
2
、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
B
,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
K
值取值范围:
97
%
、
97.5
%
、
98%
,
开标时
由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
K1
值取值范围
:
97
%
、
97.5
%
、
98%
,
开标时
由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
Q1
值取值范围:
70%
、
75%
、
80%
、
85%
,
开标时
由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
K2
取值为:
86
%
注:
(1)
上述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
及相关系数仅抽取一次,即三个标段采用相同的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
及相关系数
。
(2)
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均参与三个标段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3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79
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
扣
0.6
分,每高
1%
扣
0.9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差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
(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
“
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
”
)
一律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
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材料中,
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开标时特别说明:
本工程采用
远程不见面交易
的模式,开标当日,
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
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