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花博园园内道路建设工程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 项目名称: 南通市海门区花博园园内道路建设工程施工资格后审
- 项目地址: 南通市海门区上海路北
- 概况: 2.1标段名称:南通市海门区花博园园内道路建设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南通市海门区上海路北、黄浦江路西 2.3建设内容:花博园园区彩色路面园路,排水沟及附属排水管道建设,彩色路面总面积约42000平方米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23
项目详情
南通市海门区花博园园内道路建设工程 施工
招标公告
B3206840308000247001001 (标段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市海门区花博园园内道路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海开审备 [2026]38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江苏謇公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江苏謇公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 □ 自建 ? 代建 □ 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南通市海门区花博园园内道路建设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南通市海门区花博园园内道路建设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 南通市海门区上海路北、黄浦江路西
2.3 建设内容: 花博园园区彩色路面园路,排水沟及附属排水管道建设,彩色路面总面积约 42000 平方米。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 总面积约 42000 平方米,其中:一级道路(路面宽 4 米)约 18000 平方米;二级道路(路面宽 2.5 米)约 16500 平方米;三级道路(路面宽 1.5 米)约 7500 平方米。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 1366.197566 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R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 40 日历天(竣工日期以四方验收中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若选否,后续小项可删除)
?否
£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建筑业
2.10.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条件: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证 B 证。
特别提醒:
( 1 )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 号)文件要求,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相关材料请及时进行修改,因未修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2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 〔 2023 〕第 26 号 ) 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 3 ) 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 4 )需提供如下材料;
(1)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 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 ;
(2)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 ;
(3) 拟派项目经理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证明材料 ( 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 2026 年 02 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3.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 3.4.1 □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以来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 1 、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 1 项; 2 、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 1 个; 3 、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 3 年。 ) ;
(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 )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 )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 )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 )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R 3.4.2 自 2024 年 03 月 01 日以来(近 2 年内),投标人 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R 3.4.3 自 2025 年 03 月 01 日以来(近 1 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 3.4.4 自 2021 年 03 月 01 日以来(近 5 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5 本工程□接受 R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 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 (不低于 / %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 % (不低于 / %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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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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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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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委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推荐有排序的 1-3 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经评委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最高得分出现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同时,由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定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的方法同理。 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第一中标候选人因异议、投诉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或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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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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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 40 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 40 家时, R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 方法二 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 R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G1 ( G1 值为 10% 、 15% 、 20% 、 25% 、 30% )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G2 ( G2 值为 10% 、 15% 、 20% )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 G1 和 G2 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 40 家( R —般不少于 40 家, 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40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40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三)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四)评标入围结果 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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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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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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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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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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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1.1 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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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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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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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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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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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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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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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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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提供有效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 ( 3 )拟派项目经理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证明材料 ( 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 2026 年 02 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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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监管查询结果 |
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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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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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 1.4.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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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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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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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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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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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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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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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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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 1 )低于成本;( 2 )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3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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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①提供有效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②提供有效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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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 4. 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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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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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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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R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1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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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R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 方法一、方法二 中随机抽取一种。 R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 (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 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 评标基准价 =A × K , K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 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 、 96% 、 97% 、 98% ; R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 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最高投标限价为 B ,则: 评标基准价 =A × K1 × Q1+B × K2 × Q2 Q2=1 - Q1 ; Q1 的取值范围为: 65% 、 70% 、 75% 、 80% 、 85% ; K1 的取值范围为: 95% 、 96% 、 97% 、 98% ; K2 的取值范围为: 建筑工程为 90% ~ 100% ,装饰、安装为 88% ~ 100% ,市政工程为 86% ~ 100% ,园林绿化工程为 84% ~ 100% ,其他工程 88% ~ 100% 。 ; Q1 、 K1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 K2 的取值为: 92% 。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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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 =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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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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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100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 ,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 1% 扣 0.9 分,每偏低 1% 扣 0.6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1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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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全省统一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从“全省统一主体库”中获取的材料”)一律经备案的 “全省统一主体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全省统一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办理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全省统一主 体 库 ” )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开标时特别说明: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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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评标入围、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03 月 10 日 17 时 30 分至 2026 年 03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03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 其他要求
( 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 3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4 )各潜在投标人,原南通诚信库停止使用,请本项目各投标单位将此次相关主体信息内容同步更新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具体要求按照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 - 通知公告栏)完成注册等操作。如在投标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请及时与技术支持或招标人(招标代理)联系。未按要求操作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全省统一主体库咨询电话( 1. 全省统一主体库技术支持 :025-83668675 ; 2.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0513-59005900.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 江苏謇公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南通市海门区广州路 999 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南通市海门区光华大厦 A 座 1008 室
联系人: 蔡先生 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18851307078 电话: 0513-81238989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肖建华
邮编: /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 /
电子邮箱: /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管理和建筑市场监管科
联系电话: 0513-68025045
10.3 异议渠道
异议受理的机构: 江苏謇公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海门区广州路 999 号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