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徐州市东湖实验学校北校区建设工程设计
- 项目地址: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路东侧
- 规模: 新建徐州市东湖实验学校(北校区),总建筑面积约3700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消防、绿化、道路等附属设施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路东侧、徐贾快速路西侧、和平路南侧、彭祖大道北侧。 2.1.2建设规模:新建徐州市东湖实验学校(北校区),总建筑面积约3700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消防、绿化、道路等附属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约220万元。 2.1.4设计服务期限:40日历天,中标后5日历天提交方案设计文件,方案设计经审查完成后5日历天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文件),初步设计审查完成后30日历天提交全套施工图纸。 2.1.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现行的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1.6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徐州市东湖实验学校(北校区)建设工程的所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装配式、水、电、暖通专业、消防、人防、幕墙等)、基坑支护设计、弱电智能化设计、室外配套设计(运动场地、绿化、外配套管线、道路、食堂、报告厅、配电室等)、海绵城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包含审图费及专家论证费)、排水方案及排水施工图专家审查及论证(包含审图费及专家论证费)、立项报告、日照分析报告、日照分析校核、交通影响评价、总平图公示、装配式建筑设计、弱电智能化设计、校园网络覆盖设计、变配电设计(主要指配电室内土建、安装工程及室外低压电缆不包含电气工程设计)、绿色建筑设计及报审、施工图审查(包含审图费用,负责与审图中心专家沟通,确保审图从颁发受理通知书至所有专家审图结束在10天内完成)、消防设计报审、三网设计及报审、水土保持方案、规划放验线等,以及以上内容涉及的相关设计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财政评审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 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须联合体牵头人拟派),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1.4.4项规定的情形。 3.4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 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516-83255827)。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28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方式,资格评审标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5-0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28
项目详情
徐州市东湖实验学校 (北校区)建设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州市东湖实验学校 ( 北校区 ) 建设工程 已由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徐开管项 [2025]17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市东湖实验学校 ,建设资金 为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徐州市东湖实验学校 (北校区)建设工程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路东侧、徐贾快速路西侧、和平路南侧、彭祖大道北侧 。
2.1.2 建设规模:新建徐州市东湖实验学校(北校区),总建筑面积约3700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消防 、 绿化、道路等附属设施。
2.1. 3 合同估算价:约 220 万元 。
2.1. 4 设计服务期限: 40 日历天, 中标 后 5日历天 提交 方案设计文件,方案设计经审查完成后 5日历天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文件),初步设计审查完成后30日历天提交全套施工图纸。
2.1. 5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 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现行的 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 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 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1. 6 标段划分:共分为 一 个标段 。
2.2 招标范围: 徐州市东湖实验学校 (北校区)建设工程 的所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建筑、结构、装配式、水、电、暖通专业 、 消防、人防、幕墙等 )、基坑支护设计、弱电智能化设计、室外配 套 设计 (运动场地、绿化、外配套管线、道路、食堂、报告厅、配电室等)、海绵城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包含审图费及专家论证费)、排水方案及排水施工图专家审查及论证(包含审图费及专家论证费)、立项报告、日照分析报告 、 日照分析校核、交通影响评价、总平 图 公示、装配式建筑设计、弱电智能化设计、校园网络覆盖设计、变配电设计 (主要指配电 室 内土建、安装工程及室外低压电缆不包含电气工程设计 )、绿色建筑设计及报审、施工图审查(包含审图费用, 负责 与 审 图中心专家沟通,确保审图从颁发受理通知书至所有专家审 图 结束在 10天内完成)、消防设计报审、三网设计及报审、水土保持方案、规划放验线等,以及以上内容涉及的相关设计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 、 财政评审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包括电子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 设计 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国家 壹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如为联合体投标,须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 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 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 1.4.4 项规定的情形。
3. 4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 “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3. 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3. 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 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8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 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 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
(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 0516-83255827)。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5月7日 至 202 5 年 5 月 28 日 0 9时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
4.3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 ―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 5 年 5 月 28 日 0 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方式,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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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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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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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
分值构成 |
经济标(投标报价): 10分 技术标(设计文件): 70 分 商务标(资信部分): 2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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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1 |
投标报价 ( 10分) |
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偏离,每高 1%扣0.1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四舍五入小数点保留两位。 注: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总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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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2 |
设计文件( 70 分) |
1 、总体设计说明 ( 1 0 分) |
1. 设计文件是否全面完整,设计图纸制图是否规范统一,标识是否清楚。 2. 项目建设条件是否调查充分 ,资料收集是否详实 ; 是否对总体规划、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理解深刻,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如有重大变化,相关论证是否合理。 3. 总体设计原则是否正确, 设计文件 比选是否充分、合理 ; 总体 设计 布置是否合理,对关键性技术问题是否论证充分,达到规定深度要求。 4. 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5. 各专业设计说明是 否详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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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总平面布局( 10 分) |
1. 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 2. 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 3. 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 4.停车位布局是否合理可行。 5. 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 6. 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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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建筑功能 ( 5分) |
1. 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 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使用要求,且先进合理 。 3. 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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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建筑造型( 1 0 分) |
1. 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 2. 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 3. 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 4. 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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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专业设计方案(15分) |
各专业方案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专业种类是否完备,深度足够,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可实施性。各专业设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智能化、海绵城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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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 5 分) |
1. 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 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 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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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设计深度( 5 分) |
1. 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 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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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设计质量控制及保证措施、进度计划及后期服务保证措施 ( 10分 ) |
1. 项目整体及分项工程有完整的质量 控制制度 ,各专业的有机衔接;对可能出现的质量偏差有应对措施等。 2. 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合理可行、保障措施是否可靠;对可能出现的进度偏差是否有应对措施等。 3. 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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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分标准 ( 1 )以上各评分因素的评分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内容完整、针对性强,可得该项分值的 90% 以上; ( 2)以上某项内容较好、针对性较强的,可得该项分值的 80%-90%; ( 3)以上某项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可得该项分值的 70%-80%;( 4 )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如出现此情况,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统一认定,并 作 出说明。评标委员会意见不一致时,少数服从多数)。 2、投标人 设计文件 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得分不应低 70%。(如出现此情况,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统一认定,并作出说明。) 3、 技术标采用暗标,设计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图案以及与本次招投标无关的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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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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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信部分 ( 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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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管理机构( 10 分) |
建筑专业负责人 ( 2分) |
本项目设计团队人员配备合理,除项目负责人外,建筑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和高级工程师 及以上职称 的得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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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专业负责人 ( 2分) |
结构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 及以上职称 的得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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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2分) |
给排水 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国家 注册公用设备 工程师 (给水排水) 和高级工程师 及以上职称 的得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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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专业负责人 ( 2分) |
电气 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国家注册 电气 工程师 (供配电) 和高级工程师 及以上职称 的得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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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通专业负责人 ( 2分) |
暖通 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国家注册 公用设备 工程师 (暖通空调) 和高级工程师 及以上职称 的得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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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以上人员均须提供相关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同时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 6个月内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若 是 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退休人员必须出具退休证及劳务合同,若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无社保证明该人员不得分。 2. 同一专业 (以注册专业为准) 仅能配备一位专业负责人且不能兼任其他专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 。 3. 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和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模块内上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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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标人类似业绩( 6 分) |
投 标人自 202 2 年 5 月 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 建筑面积 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 住宅、商住、公寓、仓储 、厂房 除外)设计的 ,每有一 个 得 3 分,本项最高得 6 分。 注: 1、 须提供设计合同及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合同 签订 时间 为准 、面积以 设计 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类似业绩 从 “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 上链接。 2、 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可重复得分。 3、 如为联合体投标,业绩仅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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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负责人业绩(4分) |
投 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 2 年 5 月 1日(含)以来, 担任 过单项合同 建筑面积 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 住宅、商住、公寓、仓储 、厂房 除外)设计项目负责人的 ,每有一 个 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4 分。 注: 1、 须提供设计合同及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以合同 签订 时间 为准 、面积以 设计 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类似业绩 从 “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 上链接。 2、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存在人员前后不一致的,则需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 3、 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可重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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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发布。
9. 其他
9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4009980000。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徐州市东湖实验学校
地 址: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路美的时代城西侧
联 系 人: 张飞
电 话: 1377679522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筑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矿大软件园 C 7 号楼 8层
联系人:史婷婷
电话: 13365285979
202 5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