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靖江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斜桥片区节余资金增做项目
- 项目地址: 泰州市靖江市斜桥镇
- 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靖江市斜桥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靖江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斜桥片区节余资金增做项目,投资金额:294.410908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1)规划建设灌溉站共10座,其中拆建200HW-5灌溉站2座,拆建150HW-5灌溉站3座,新建150HW-5灌溉站5座; (2)梯形预制板灌溉渠道5条,总长1.625km,其中T80渠道0.61km,T100渠道1.015km;配套渠道机耕便桥10座,配套人行便桥30座/km; (3)梯形预制板生态排沟1条,总长0.16km;配套渠道机耕便桥1座,配套人行便桥30座/km; (4)过路涵管:新建φ40cm过路涵管7座;φ60过路涵管1座; (5)机耕路6条,总长1.5km。 本标段招标控制价294.410908万元,投标最高限价257万元,机耕路最高限价:150元/平方米。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于2024年12月15日前全部完工,并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2.5支付方式: (1)预付款:全面开工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的25%作为预付款(包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承包人提交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与预付款等额付款担保。 (2)预付款的扣除:工程进度超50%支付工程款时一次性扣除。 (3)工程进度款:发包人按月进度付款至承包人企业基本账户,工程进度达80%后不再按进度付款,待工程完工完成结算审计后一次性拨款至审计结算价的97%。经2年工程质保期运行正常,付清质量保证金。 (4)农民工工资支付:发包人每月按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的20%,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承包人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建立专用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不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2.6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2)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以后,承担过≥147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业绩(不含小农水、土地复垦项目)。项目负责人承担的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验收证明(必须有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盖章)等业绩证明材料。 (3)投标人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无; (5)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的标准执行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8)其他人员要求:/;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10)施工设备要求:/; (11)其他要求: ①有下列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②社保证明: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投标人处2024.6—2024.8社保证明电子扫描件(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其他形式的不予认可),新成立的企业以及入职不久的员工提供至少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0月1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登录《泰州市农业农村建设交易平台》网址: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nongtian.aspx-相关下载),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 (2)登录《泰州市农业农村建设交易平台》(网址: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nongtian.aspx),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泰州市农业农村建设交易平台》,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 ; 一次性开标: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0-1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0-21
项目详情
靖江市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斜桥片区节余资金增做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靖江市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斜桥片区节余资金增做项目 已由 靖江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靖江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023年增发国债)节余资金增做工程的批复 (靖农〔 2024〕106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 现已落实 , 项目法人为 靖江市斜桥镇人民政府 , 招标人为 靖江市斜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靖江市 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斜桥片区节余资金增做项目 (标段名称)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 点: 泰州市 靖江市斜桥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 靖江市 2024年高 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斜桥片区节余资金增做项目,投资金额: 294 . 410908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 1 ) 规划建设灌溉站共 10座,其中拆建200HW-5灌溉站2座,拆建150HW-5灌溉站3座,新建150HW-5灌溉站5座 ;
( 2 ) 梯形预制板灌溉渠道 5条,总长1.625km,其中T80渠道0.61km,T100渠道1.015km;配套渠道机耕便桥10座,配套人行便桥30座/km ;
( 3 ) 梯形预制板生态排沟 1条,总长0.16km;配套渠道机耕便桥1座,配套人行便桥30座/km ;
( 4 ) 过路涵管:新建 φ40cm过路涵管7座;φ60过路涵管1座 ;
( 5 ) 机 耕路 6条,总长1.5km。
本标段招标控制价 294.410908万元,投标最高限价257万元,机耕路最高限价:150元/平方米。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计划于 2024年 12月15日前全部完工,并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2.5支付方式:
( 1)预付款:全面开工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的25%作为预付款(包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承包人提交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与预付款等额付款担保。
( 2)预付款的扣除:工程进度超50%支付工程款时一次性扣除。
( 3)工程进度款:发包人按月进度付款至承包人企业基本账户,工程进度达80%后不再按进度付款,待工程完工完成结算审计后一次性拨款至审计结算价的97%。经2年工程质保期运行正常,付清质量保证金。
( 4)农民工工资支付:发包人每月按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的20%,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承包人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 724 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 2021 〕 53 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 2021 〕 65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建立专用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不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2.6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是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资格条件
( 1 )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有效期内 ;
( 2 ) 业绩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0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以后,承担过≥ 147 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业绩(不含小农水、土地复垦项目)。项目负责人承担的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验收证明(必须有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盖章)等业绩证明材料。
( 3 ) 投标人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 4 )信用等级要求:无;
( 5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6 )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的标准执行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 2016】17 号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
( 7 )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 ;
( 8 ) 其他人员要求: / ;
( 9 )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 1 人 。
( 10 )施工设备要求: / ;
( 11)其他要求:
①有下列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②社保证明: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投 标人处 2024. 6 —2024. 8 社保证明电子扫描件(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 65 岁)提供退休证明,其他形式的不予认可),新成立的企业以及入职不久的员工提供至少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4年 10 月 12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 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登录《泰州市农业农村建设交易平台》网址: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nongtian.aspx-相关下载),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
( 2) 登录《泰州市农业农村建设交易平台》 (网址: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nongtian.aspx),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 获取招标文件
(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泰州市农业农村建设交易平台》,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0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次招标定于2024年 10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在靖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靖江市江洲路 1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开开标。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
5.2.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无须递交任何纸质文件。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单位 CA 锁签到并于开标后半小时内解密成功。各投标单位可自行登陆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5.2.3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6 .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不见面开标模块”,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8 .发布公告媒 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taizhou.gov.cn/ )、《中国招投标网》( http://www.infobidding.com/ )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靖江市斜桥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黄先生
地 址: 靖江市新港大道 99号
电 话: 13775695831
招标代理机构: 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靖江市体育中心综合办公楼三楼西侧
联 系 人: 蔡女士
电 话: 0523-84887798
电子邮件: 913610135@qq.com
10.备注
1 0 .1 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 120 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0 .2 本招标文件采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电子招标文件》( 2019 年版)。
1 0 .3 根据泰行审发 [2023]8 号文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11.评标 方法: 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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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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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3名;如果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如投标报价也相同,以资质等级高者优先;如资质等级也相同则由评委会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如投标人在前一个标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其他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其投标报价仍参加其他标段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依此类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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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评标步骤 |
一次性开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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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1.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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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按照 第 2 章 “投标人须知” 第 3.7.3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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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授权委托书 |
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符合 第 8 章 “ 投标文件格式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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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承诺函 |
符合第 8 章 “ 投标文件格式 ”承诺函编制 规定 已作出全面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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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 8 章 “ 投标文件格式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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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一个报价 |
只能有一个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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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份数和其他要求 |
符合 第 2 章 “投标 人须知 ” 第 3 . 7 . 4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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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原件 |
资格要求的部分,符合 第 2 章 “投标人须知”第 10. 3 款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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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投标函与清单 |
两者报价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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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 .暗标的要求 |
第 2章“投标人须知”第3. 1 . 3 项选择暗标时应符合 第 8 章 “投标文件格式”暗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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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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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质证书 |
符合第 2 章 “投标 人须知 ” 第 1.4.1 项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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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业绩要求 |
符合第 2 章 “投标 人须知 ” 第 1.4.1 项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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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财务要求 |
符合第 2 章 “投标 人须知 ” 第 1.4.1 项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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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 2 章 “投标 人须知 ” 第 1.4.1 项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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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第 2 章 “投标 人须知 ” 第 1.4.1 项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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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第 2 章 “投标 人须知 ” 第 1.4.1 项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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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第 2 章 “投标 人须知 ” 第 1.4.1 项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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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第 2 章 “投标 人须知 ” 第 1.4.1 项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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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信用等级 |
符合第 2 章 “投标 人须知 ” 第 1.4.1 项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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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施工机械设备 |
符合第 2 章 “投标 人须知 ” 第 1.4.1 项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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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其他要求 |
符合第 2 章 “投标 人须知 ” 第 1.4.1 项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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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 .社会保险 |
符合第 2 章 “投标 人须知 ” 第 1.4.1 项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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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 .联合体 |
符合第 2 章 “投标 人须知 ” 第 1.4.2 项 规定 , 联合体协议书 和 牵头人 满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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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5 .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 2 章 “投标 人须知 ” 第 1.11 项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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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6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 第 2 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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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7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 第 2 章 “投标人须知” 第 3 . 5 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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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1. 投标范围 |
符合第 2 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1 项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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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期 |
符合第 2 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2 项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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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 2 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3 项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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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 2 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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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 2 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4 .1 项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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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 4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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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程量清单 |
符合 第 5章工程量清单填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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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 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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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参加开标人员 |
符合 第 2 章 “投标人须知”第 5 . 2 款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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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 .招标人其他要求 |
符合第 2章“投标人须知”第10.6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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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允许的偏离 |
符合第 2 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12 款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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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 最高投标限价之内 |
报价符合 第 2 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0 . 5 款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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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 . 不低于成本价 |
未被认定低于成本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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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 . 按要求 澄清确认 |
未发生 不 按要求 澄清确认 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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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MAC 地址、 I P 地址、预算软件密码锁 |
不同投标人不存在 ①从同一MAC地址、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 P 地址上传投标文件的(相同 I P 地址经评标委员会澄清后认为不构成 “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除外);② 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档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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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6 . 遵纪守法 |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未发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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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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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 总分 100 分 ) |
( 1 )投标报价: 96 分 ( 2 ) 业 绩 : 2 分 ( 3 ) 项目部主要人员素质 :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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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确定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招标控制价为 B ,则:评 标基准价 = A × K1 × Q1+B × K2 × Q2 ; Q1 取 值范围为 65% 、 70% 、 75% 、 80% ; K1 的取值范围为 96% 、 97% 、 98% ; K1 、 Q1 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Q2=1-Q1 ; K2=100% ;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 2 位数字,小数点后第 3 位数字“四舍五入”。 2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投标报价是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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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 算公式 |
偏差率 =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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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3 |
投标人最终得分的计算方法 |
投标人最终得分 W =A+B+C+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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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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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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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报价 |
96 分 |
本工程采用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为废标。 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96 分; 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每高 1%,在 96 分基础上扣 0.9 分;每低 1%,在 96 分基础上扣 0. 6 分;保留小数点后 2 位数字,小数点后第 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最低得分为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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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业绩 |
2分 |
投标人自 2020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以后,承担过 ≥ 147 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业绩 (不含小农水、土地复垦项目)得2分。 注 :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验收证明 (必须有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盖章) 等业绩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业绩和评分项业绩不兼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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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部主要人员素质 |
2 分 |
1.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 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 职称 的得 1 分。 2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投标文件-主要人员汇总表当中拟派人员)满足工程需要,配备安全员(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检员或质量员、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配备齐全得1分,不齐全本项不得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互相不得兼任,与项目经理不得兼任,否则不得分。 注 :(1)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人员在在投标人处2024. 6 -2024. 8 社保证明电子扫描件 (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其他形式的不予认可)。(2)发证单位需是水利行业主管部门或水利行业相关协会。 |
202 4 年 0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