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福泰华庭安置房项目一期附属工程
- 项目地址: 睢宁县经济开发区幸福路北侧,九旭大道东侧
- 规模: 福泰华庭安置房项目一期附属工程包括1#开闭所、4#配电室、5#配电室、南大门、路灯、景观工程(大型土石方、道路铺装、园林景观)、附属工程(电缆、桥架)等
- 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睢宁县经济开发区幸福路北侧,九旭大道东侧、规划王营路南侧; 2.1.2建设规模:福泰华庭安置房项目一期附属工程包括1#开闭所、4#配电室、5#配电室、南大门、路灯、景观工程(大型土石方、道路铺装、园林景观)、附属工程(电缆、桥架)等 ; 本工程主要包括1#开闭所、4#配电室、5#配电室、南大门、路灯、景观工程(大型土石方、道路铺装、园林景观)、附属工程(电缆、桥架)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9-3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0-18
项目详情
福泰华庭安置房项目一期附属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泰华庭安置房项目一期附属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睢宁县经济发展局 以 关于 福泰华庭安置房项目 《 项目 建议书 》的批复( 睢开经发投【 2019】28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睢宁县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多渠道筹措,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福泰华庭安置房项目一期附属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 睢宁县经济开发区幸福路北侧,九旭大道东侧、规划王营路南侧 ;
2.1.2建设规模: 福泰华庭安置房项目一期附属工程包括 1# 开闭所、 4# 配电 室 、 5#配电室、 南大门、路灯、景观 工程( 大型土石方、 道路 铺装、 园林景观) 、 附属工程(电缆、桥架) 等 。
2.1.3合同估算价 :约 16161800.93 元;
2.1.4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2 .1.5 质量标准:合格;
2 .1.6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主要包括 1# 开闭所、 4# 配电 室 、 5#配电室、 南大门、路灯、景观 工程( 大型土石方、 道路 铺装、 园林景观) 、 附属工程(电缆、桥架) 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必须三满足下列条件:
(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是指:
①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 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3.3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 ) ”中备案。
3.4 投标人不 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 。
3.8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 〔 2018〕第6号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 “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 。
3.9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8 日 9 时 30 分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 ) ”免费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 10 月 18 日 9 时 30 分 。
5.2本次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需登录 “ 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5.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至时间前上传至 “ 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 “ 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1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
投标报价: 100 分
7.2 投标报价(100 分)
7.2.1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7.2.2 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 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 K值取值范围: 95-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 K1值取值范围: 95-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 65-85%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 取值为: 9 0 % ;
7.2.3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2.4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ggzy.zwb.xz.gov.cn ) 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江苏睢宁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电话: 0516-80381501
10 . 其他
1 0.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 4009980000。
1 0.2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 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3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配备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文执行。
1 1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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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睢宁县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江苏伟业房地产土地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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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睢宁县经济开发区 |
地 址 |
睢宁县文学北路原盐业公司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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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孙工 |
联系人 |
邹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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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16-68069677 |
电 话 |
18361700650 |
2024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