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秦淮河防洪治理工程(南京市秦淮东河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咨询招标公告

江苏省发布时间:2025-07-04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江苏省秦淮河防洪治理工程南京市秦淮东河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咨询
  • 项目地址: 南京市
  • 规模: 效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注:资格审查业绩、评分项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均不可兼得,如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业绩,以项目负责人业绩赋分
  • 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南京市 2.2项目概况: 江苏省秦淮河防洪治理工程(南京市秦淮东河一期工程)是《江苏省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中的重要工程,依据《长江流域防洪规划》、国家《十四五解决水利防洪排涝薄弱环节实施方案》、《江苏省防洪规划》、《江苏省区域水利治理规划》、《南京城市防洪规划》及《全省水利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三年滚动推进安排意见(2023~2025年)》等规划、文件,为提升流域防洪能力,扩大秦淮河流域洪水出路,减轻流域防洪压力,实施江苏省秦淮河防洪治理工程(南京市秦淮东河一期工程)是必要的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0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11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苏省秦淮河防洪治理工程(南京市秦淮东河一期工程)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苏发改农经发[2025]382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 集团 ) 有限责任公司秦淮东河一期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江苏省秦淮河防洪治理工程(南京市秦淮东河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咨询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南京市

2.2 项目概况: 江苏省秦淮河防洪治理工程(南京市秦淮东河一期工程)是《江苏省流域面积3000 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中的重要工程,依据《长江流域防洪规划》、国家《十四五解决水利防洪排涝薄弱环节实施方案》、《江苏省防洪规划》、《江苏省区域水利治理规划》、《南京城市防洪规划》及《全省水利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三年滚动推进安排意见 (2023~2025 年)》等规划、文件,为提升流域防洪能力,扩大秦淮河流域洪水出路,减轻流域防洪压力,实施江苏省秦淮河防洪治理工程(南京市秦淮东河一期工程)是必要的。工程内容包括:整治河道总长 15.955 千米,其中整治江宁区河道 14.42 千米,包括新开河道(含青龙山西村隧洞) 9.3 千米及拓浚整治九乡河江宁段河道(含盾构隧洞) 5.12 千米、整治九乡河栖霞段河道 0.817 千米、运粮河段河道 0.718 千米;新建大庄节制闸;加固赔建因河道整治影响的 19 座公路桥梁、 5 处铁路桥梁以及影响配套建筑物等。

2.3招标范围: 江苏省秦淮河防洪治理工程(南京市秦淮东河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含勘察文件)咨询(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和可能发生的增补工程)。

按照《省水利工程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水利重点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利重点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试行)》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含勘察文件)咨询,其咨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水利工程及公路桥梁工程(含市政道路工程)、枢纽建筑物工程、影响配套建筑物工程、铁路工程等施工设计图纸(含勘察文件);公路桥梁工程(含市政道路工程)、铁路工程等可专业分包; 2. 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是否已经落实;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制图规范等要求;采用的水文、地质勘察资料是否满足施工图设计阶段要求,所采用的指标是否合理;河道、堤防等工程(含水土保持、绿化工程)的质量技术指标和方案是否合理; 建筑物的主要结构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建筑物的抗滑、抗倾、抗浮、结构沉降、边坡稳定等技术指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地基处理、防渗、消能防冲等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建筑物混凝土的抗压、抗渗、抗冻性能指标及其他耐久性指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机械、电气、自动化等设备的性能指标及其安装设计,金属结构制作及其安装设计是否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工程信息化设计、设备等是否科学、合理、经济、便于管理;公路(含市政道路)、铁路工程等是否符合相关行业要求;围堰、导流等重要临时设施的设计是否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土方平衡是否可行;施工方案对周边建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影响;涉及公共利益及公共安全等内容是否已调查清楚等; 3. 复核咨询意见修改落实情况,并出具落实情况书面意见。

2.4 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 收到委托人分批提供设计资料后 10 日内提交对应施工图设计审查咨询意见,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如有),直至合同范围内所有施工图审查通过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

(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 7 1 日(含)以来承担过项目投资概算≥ 5 亿元的水利工程( 须包含(100m 3 /s 及以上流量)水闸或( 1 级)堤防或隧洞 )设计(含施工图阶段)或施工图设计咨询(审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1 、中标通知书(如有); 2 、合同协议书; 3 、能反映工程规模及特征的有效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

(3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

(4 )信用等级要求: /

(5 )项目负责人要求: a.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职称证书不体现专业的提供毕业证书】 。b.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 2025 3 月至 2025 5 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

(6 )其他人员要求: /

(7 其他要求:投标人被“ 信用中国 网站、 信用江苏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 承诺函 中提供承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 7 4 日至 2025 7 11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 )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新闻动态 “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 CA 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综合服务系统 投标单位 水利工程 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1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综合服务系统 投标单位 水利工程),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3 )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7 29 9 30 分整。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 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 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 CA 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 8:30-20:30 ),进行远程 CA 证书升级,客服电话: 025-66007916 ,客服 QQ 1627019308 ;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 025-83668631 ,客服 QQ 1224574219 ;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 025-58182190 ,客服 QQ:31098064

6. 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 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 ”的为不作评审要求。招标公告中没有任何要求的评审因素在下表的评审标准中可以直接打 “/” 便于评委直接跳过。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1 )项规定

2.资质要求

/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2 )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3 )项规定

5.信用等级

/

6.项目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5 )项规定

7.其他人员

/

8.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 7 )项规定

9.联合体投标人

不接受联合体

10.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1.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式

最高投标限价为: 730 万元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评标基准价为C=0.6 × A+0.4 × B

其中:C —评标基准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85% 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小数点后保留 2 位小数);

A—最高投标限价;

B —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数≤5 时,取其算术平均值;②当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数> 5 时,取剔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全部有效标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85% 时,取 B= 最高投标限价× 85%

7.4分值构成:详见7.5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标准

1

服务报价(22 分)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22 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100 %以上的,每高1 %,在 22 分基础上扣 1 分;

100 %以下的,每低1 %,在 22 分的基础上扣 0.5 分;

最低得分为零分。

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得分为0 分。报价得分采用内插法(精确到 0.01 )。

2

商务部分(28 分)

企业业绩(4 分)

投标人自2020 7 1 日(含)以来承担过项目投资概算≥ 10 亿元的水利工程( 须包含(100m 3 /s 及以上流量)水闸或( 1 级)堤防或隧洞 )设计(含施工图阶段)或施工图设计咨询(审查)业绩,有1 个得 2 分,满分 4 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 1 、中标通知书(如有); 2 、合同协议书; 3 、能反映工程规模及特征的有效证明。】 , 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注:资格审查业绩、评分项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均不可兼得,如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业绩,以项目负责人业绩赋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4 分)

项目负责人自2020 7 1 日(含)以来承担过项目投资概算≥ 10 亿元的水利工程(须包含( 100m 3 /s 及以上流量)水闸或( 1 级)堤防或隧洞)设计(含施工图阶段)或施工图设计咨询(审查)业绩,且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有 1 个得 2 分,满分 4 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 1 、中标通知书(如有); 2 、合同协议书; 3 、能反映项目负责人、工程规模及特征的有效证明。】 , 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

注:资格审查业绩、评分项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均不可兼得,如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业绩,以项目负责人业绩赋分。

人员素质(20 分)

1. 项目负责人具有 注册 土木工程师(水工结构) 资格证书的得 2 分,满分 2 分。

2. 项目组人 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岩土、测量、水工建筑、机电、金属结构、结构、桥梁、 水保、规划、造价)等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有 1 人得 1 分,同一专业不重复计分,满分 10 分。 提供职称证书,相关级别以职称证书为准; 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或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为准,须提供相关证书,否则不得分】

3. 上述项目组人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资格的每有1 人加 2 分,最多加 8 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否则不得分】

3

工作方案与服务承诺(50 分)

项目理解(10 分)

对本项目理解准确及透彻 10 ,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咨询技术方案(12 分)

①对施工图设计咨询审查的重点、难点分析理解准确、技术规范得当 得6 ,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咨询技术方案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强得6 ,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咨询报告业绩案例文本(12 分)

提供的河道工程或水工建筑物工程施工图设计咨询报告业绩案例文本内容齐全、条目清晰、意见或建议合理可行的得12 ,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质量、进度保证措施 (10 分)

对本项目编制质量保证、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质量、进度的保证措施合理可行的得10 ,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后续服务(6 分)

后续服务佳, 措施得当、清晰 的得6 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8. 其他内容: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水务局025-52367858

9.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水利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 集团 ) 有限责任公司秦淮东河一期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56

联系人:童晨

电话:68687510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927

联系人:周芸

电话:68687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