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淮安市洪泽区润湖热力50MW10h储能电站项目PC总承包
- 项目地址: 本项目建设地位于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内,冶金大道以北,九牛路以东,东海路以西地块
- 规模: 本项目采用非步入式液冷磷酸铁锂储能,磷酸铁锂储能装机50MW/100MWh。本项目包含电化学储能电站、外部并网线路、接入变电站新建间隔。 2.1.3合同估算价:86109094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2025年6月15日之前具备并网运行条件)。 2.1.5质量标准: (1)物资采购质量标准:所有设备、材料质量等级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行业 规范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1)设备采购:招标范围内所有材料、设备采购安装。 (2)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50MW/100MWh储能系统及其110kV升压系统;站内各电压等级配电装置及其对应的电气控制、测量、信号、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站内交直流电源系统;站内电缆通道、过电压保护、防雷接地、照明;电力系统自动化、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2年免费运维服务;与上述内容对应的土建、电缆构筑物;站区上下水系统、采暖、通风、消防、火灾报警、绿化设施及进站道路、涉外并网相关手续办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需具备电池单体、电池PACK、BMS、PCS、EMS产品之一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本单位产品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测试报告或产品认证中申请人与制造厂家、生产厂家须一致) 3.3投标人集成系统核心设备(电池单体、电池簇、电池模块、EMS、BMS、PCS)应具有CMA、CNAS资质机构出具的国标要求的型式试验报告(须包含检测项目及结果)。 3.4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如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位于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内,冶金大道以北,九牛路以东,东海路以西地块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1-0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1-22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淮安市洪泽区润湖热力 50MW / 100MWh 储能电站项目 ( 项目名称)已由 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洪开管投备【 2024】34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淮安市洪泽区润湖 热力发展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标 段 淮安市洪泽区润湖热力 50MW / 100MWh 储能电站项目 PC施工 总承包 (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位于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内,冶金大道以北,九牛路以东,东海路以西地块。在洪泽主城片区热电联产异地建设项目站址内。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采用非步入式液冷磷酸铁锂储能,磷酸铁锂储能装机50MW/100MWh。本项目包含电化学储能电站、外部并网线路、接入变电站新建间隔。
2.1.3合同估算价:86109094元。
2.1.4工期要求: 90日历天(2025年6月15日之前具备并网运行条件)。
2.1.5 质量标准:
( 1)物资采购质量标准:所有设备、材料质量等级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 行业规范要求、 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
( 2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 “合格”标准 。
2.2招标范围:
( 1)设备采购:招标范围内所有材料 、 设备采购 安装 。
( 2 )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 50MW/100MWh 储能系统及其 110kV 升压系统;站内各电压等级配电装置及其对应的电气控制、测量、信号、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站内交直流电源系统;站内电缆通道、过电压保护、防雷接地、照明;电力系统自动化、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 , 2年免费运维服务 ;与上述内容对应的土建、电缆构筑物;站区上下水系统、采暖、通风、消防、火灾报警、绿化设施及进站道路 、涉外并网相关手续办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需具备电池单体、电池PACK、BMS、PCS、EMS产品之一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本单位产品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测试报告或产品认证中申请人与制造厂家、生产厂家须一致)
3.3投标人集成系统核心设备(电池单体 、 电池簇、电池模块、 EMS、BMS、PCS)应 具有 CMA、CNAS资质机构出具的国标要求的型式试验报告(须包含检测项目及结果) 。
3. 4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2)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3)如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
3. 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 5 .1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1) EPC 工程总承包业绩: 自 20 22 年 0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个 50MW / 100MWh 储能电站 及以上规模已完工的独立储能电站项目 。
( 2) 施工业绩:自 202 2 年 0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含其子公司)至少承担过一个 30MWh 及以上规模已完工的储能电站项目。
( 3 ) 储能系统设备集成业绩: 202 2 年 01 月 1日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提供国内单体已交付 5 0MWh及以上磷酸铁锂储能 系统 业绩。
备注: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1)如是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业主签发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并网投运证明 ) 、 提供相对应的支付发票 。 四 者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承包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如承包单位名 称变更,需提供工商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如不一致需建设单位出具证明,否则不予认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签署日期的不予认可。类似工程内容在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任意一证明材料体现即可,如有不同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 容量 为准;如上述三者均无法证明,由业绩工程的业主方提供证明材料,三者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 储能电站 即可,如果以上资料载明的 储能电站容量 不一致时, 以业绩高的为准。
3. 5 . 2 √ 自 202 4 -01-01 以来,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 5 . 3 √ 自 202 4 - 01 -01 以来, 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 5 . 4 √ 自 2024- 07 -01 以来, 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以来, 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 6 投标人不 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 7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 8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 9 施工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 10 拟投入项目组所有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章的 2024年 09 月 0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如为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交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为 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和有效期内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3. 11 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 12 投标人近 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注: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 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记,办理地址: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 16 号)二楼,《CA认证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中CA认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分别为: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18994570775,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52327879。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5 年 01 月 03 日 至 202 5 年 01 月 22 日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淮安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 http://ggzy.huaian.gov.cn/ - 建设工程 -投标人)。
4.3 投标工具使用费 100 元和手续费 5 元。
5. 投标 截止时间
5 .1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 202 5 年 01 月 23 日 09时00分。
5 .2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3 开标时间 : 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5.4 开标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 中心一楼 开标 2 室 〈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辅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222.184.89.82/EpointWeb 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5.5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诚信库链接的材料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录入(电子投标文件中自动链接企业诚信库),如未录入或链接不上企业诚信库的,不予认可 。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必须是在有效期内的,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及时更新。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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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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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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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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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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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1、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及以上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投标人需具备电池单体、电池PACK、BMS、PCS、EMS产品之一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本单位产品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认证,测试报告或产品认证中申请人与制造厂家、生产厂家须一致); 3、投标人集成系统核心设备(电池单体 、 电池簇、电池模块、 EMS、BMS、PCS)应 具有 CMA、CNAS资质机构出具的国标要求的型式试验报告(须包含检测项目及结果) 。 有效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企业诚信库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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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条件之一: |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2)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3) 如总承包项目经理为 机电 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 号)。 投标人须填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简历表。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如为 机电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还须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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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必须满足条件之一: |
( 1) EPC 工程总承包业绩: 自 20 22 年 0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个 50MW / 100MWh 储能电站 及以上规模已完工的独立储能电站项目 。 ( 2) 施工业绩:自 202 2 年 0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含其子公司)至少承担过一个30MWh 及以上规模已完工的储能电站项目。 ( 3 ) 储能系统设备集成业绩: 202 2 年 01 月 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提供国内单体已交付 5 0MWh及以上磷酸铁锂储能 系统 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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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人 类似工程业绩 证明材料要求 |
备注: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1)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提供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业主签发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并网投运证明 ) 、 提供相对应的支付发票 。 四 者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承包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如承包单位名称变更,需提供工商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如不一致需建设单位出具证明,否则不予认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签署日期的不予认可。类似工程内容在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任意一证明材料体现即可,如有不同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 容量 为准; 如上述三者均无法证明,由业绩工程的业主方提供证明材料,三者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 储能电站 即可,如果以上资料载明的 储能电站容量 不一致时, 以业绩高的为准。 有效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企业诚信库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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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 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 果 无 效 。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以 “ 信 用 中 国 ” www.creditchina.gov.cn 或 “ 信 用 江 苏 ” 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投标人提供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证明上传于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位置提供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承诺书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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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
本工程免收, 信用承诺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投标所需其它材料”中已提供信用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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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 |
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 2024年0 9 月 0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如为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和有效期内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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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
1、 自 202 4 年 01 月 01 日以来, 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 202 4 年 0 1 月 01 日以来, 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 2024 年 0 7 月 01 日以来, 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 投标人近 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注:提供承诺书(彩色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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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审 , 评标的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1)投标报价: 83 分( 2) 施工组织设计 : 15 分( 3 )业绩: 2 分 ;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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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淮安市洪泽区润湖 热力发展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神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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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淮安市洪泽区益寿路北侧、东七街东侧 |
地 址: |
淮安市 洪泽区武夷广场 2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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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刘先生 |
联 系 人: |
冯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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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8951261114 |
电 话: |
18936776199、151953062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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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5 年 01 月 03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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