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泰州市海陵区罡杨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财政补助)一标段招标公告

泰州市发布时间:2025-03-11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2025年度泰州市海陵区罡杨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财政补助一标段
  • 项目地址: 泰州市海陵区罡杨镇
  • 规模: 准。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项目位于泰州市海陵区罡杨镇,所涉及的耕地总面积约为2500亩
  • 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海陵区罡杨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建设高标准农田约1.2万亩,项目总投资约为2900万元,具体项目建设规模和资金以省厅下达计划为准。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项目位于泰州市海陵区罡杨镇,所涉及的耕地总面积约为2500亩。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各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须认真踏勘现场;对应投资预算金额:605.730791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214日历天。计划于2025年3月31日开工(具体以监理通知为准)2025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工,并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2.5支付方式:合同签订进场施工后,预付签约合同价的20%;工程进度付款根据合格工程进度的80%按月支付工程款;单项工程验收合格后组织分阶段跟踪审计报账,工程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余款(3%的质保金)在工程竣工二年并经复验合格后付清(不计息)。工程款拨付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江苏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江苏省农田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因为上级财政资金下达等相关原因不能及时支付的,将延期付款,招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中标人应按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地方相关规定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不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中标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为确保按月足额拨付农民工工资,中标人须开设农民工专户,用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款的拨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每次拨付工程款,按工程款的20%拨至农民工工资专户;如不足,中标人需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申请金额拨至农民工工资专户。承包人原因导致招标人未能及时拨付相应人工费的,承包人仍需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支付。 2.6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人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3.1.4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的标准执行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3.1.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3.1.7其他人员要求:无。 3.1.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A、B、C三类)。 3.1.9投标人信用等级要求:/ 3.1.10其他要求: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在近一年内有被泰州市农业农村局通报要求整改行为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3月1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49.77.204.17:9100/OP/login.aspx)中建立、更新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1.2登录《泰州市农业工程交易平台》(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nongtian.aspx)(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购买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4.2.2招标文件售价¥0,售后不退还。 4.3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3-1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24

项目详情

2025年度泰州市海陵区罡杨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财政补助) 项目名称) 2025年度泰州市海陵区罡杨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财政补助)一标段 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度泰州市海陵区罡杨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财政补助) 已由 泰州市农业农村局 泰农建 [2025]1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泰州市罡杨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泰州市罡杨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2025 年度泰州市海陵区罡杨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财政补助)一标段 (标段名称)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 点: 泰州市海陵区罡杨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建设高标准农田约1.2万亩,项目总投资约为2900万元,具体项目建设规模和资金以省厅下达计划为准。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项目位于泰州市海陵区罡杨镇,所涉及的耕地总面积约为 2500亩。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各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须认真踏勘现场;对应投资预算金额: 605.730791 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 21 4 日历天。计划于 2025年3月 31 日开工(具体以监理通知为准) 2025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工,并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2.5支付方式:合同签订进场施工后,预付签约合同价的20%;工程进度付款根据合格工程进度的80%按月支付工程款;单项工程验收合格后组织分阶段跟踪审计报账,工程结算核对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余款(3%的质保金)在工程竣工二年并经复验合格后付清(不计息)。工程款拨付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江苏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江苏省农田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因为上级财政资金下达等相关原因不能及时支付的,将延期付款,招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中标人应按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地方相关规定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不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中标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为确保按月足额拨付农民工工资,中标人须开设农民工专户,用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款的拨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每次拨付工程款,按工程款的 20%拨至农民工工资专户;如不足,中标人需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申请金额拨至农民工工资专户。承包人原因导致招标人未能及时拨付相应人工费的,承包人仍需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支付。

2.6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资格条件

3.1 .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 .2投标人业绩要求:

3.1 .3投标人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3.1 .4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 .5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的标准执行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 2016】17 号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3.1 .6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

3.1 .7 其他人员要求:

3.1 .8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 A、B、C 三类)

3.1 .9 投标人信用等级要求: /

3.1 .10 其他要求: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在近一年内有被泰州市农业农村局通报要求整改行为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 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购买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5 3 18 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 1 . 1 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http://49.77.204.17:9100/OP/login.aspx)中建立、更新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 1 . 2 登录《泰州市农业工程交易平台》( 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nongtian.aspx)(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 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 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 购买招标文件

4. 2 .1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4. 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4. 2 .2招标文件售价 ¥0,售后不退还。

4. 3 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 交易平台 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3 2 4 09 00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 . 2开标模式 递交方式

5.2.1不见面开标,本次招标定于 2025年3月2 4 09时00分 ,在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15开标室 公开开标。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 “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不见面开标模块”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不见面开标模块”,实时在线关注。

6 .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 . 评标细则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 2 资格评审标准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 资质 证书且资质 等级符合第 2 “投标 人须知 前附表 1.4.1 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A类)

财务状况

符合第 2 “投标 人须知 前附表 1.4.1 规定

投标人业绩

符合第 2 “投标 人须知 前附表 1.4.1 规定

信用等级

符合第 2 “投标 人须知 前附表 1.4.1 规定

联合体

符合第 2 “投标 人须知 前附表 1.4.1 规定

分包人资格

符合 2 “投标 人须知 前附表 1. 11款 规定

项目经理

符合第 2 “投标 人须知 前附表 1.4.1 规定

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项要求

专职安全员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类)

其他人员

符合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4.1项的要求

社会保险

符合第 8章“投标文件格式--主要人员汇总表”的中的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1.4.1项的要求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 2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符合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 5 款规定

7. 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α×β+B× 1-β , 其中: S— 评标基准价; T— 最高投标限价; α—T 的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 9 7 % 9 8 % 9 9 % ,开标现场抽取 ;β—T 调整后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50% 60% 70% ,开标现场抽取; B— 投标人有效报价(指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计算的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高于 最高限价 *9 7 % 和低于控制价 * 8 0% 的投标人报价后,确定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根据下列取舍规则计算 B 值:

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5 时, B 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5 时, B 为其余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其余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20% (剔除的个数取整数值,小数忽略)。

最高投标限价 587.558867 万元。为招标控制价的 97% ,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605.730791 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7. 4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其中投标报价 9 6 分,项目经理业绩 2 分,项目部主要人员素质 2

7. 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96分

本工程采用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标。

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下同)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96分;

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每高 1%,在 96 分基础上扣 0.6 分;每低 1%,在 96 分基础上扣 0. 6 分;保留小数点后 2 位数字,小数点后第 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最低得分为 0分。

2

项目经理业绩

2分

2020 年1 月1 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业绩,有1 个得1分,最多得2 分。须同时 提供中标(成交)公示网页截图及有效的可查询的网址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 (包含验收鉴定材料等) 否则不得分

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计分。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计分。

投标人业绩可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

3

项目部主要人员素质

2分

项目部其他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 , 每有 1 人得 0.4 , 最多得 2 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同时 提供投标人为以上拟派 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 时间要求: 2024 9 - 2025 2 月,其他要求: 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退休人员(不超过 65岁)提供退休证明。

以上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错误和计算错误外,投标报价平均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7. 6 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如有)

2025 年度泰州市海陵区罡杨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财政补助)共分为 6 个标段,分别为: 2025 年度泰州市海陵区罡杨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财政补助)一标段; 2025 年度泰州市海陵区罡杨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财政补助)二标段; 2025 年度泰州市海陵区罡杨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财政补助)三标段; 2025 年度泰州市海陵区罡杨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财政补助)四标段; 2025 年度泰州市海陵区罡杨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财政补助)五标段; 2025 年度泰州市海陵区罡杨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财政补助)节余资金标段。 投标人可同时参加 6 个标段 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一个投标人在 6 个标段 中最多只能在 1 个合同项目上中标;开标、评标、定标 按相应实际开标 的顺序进行。 详细情况见第 2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 . 1

8.其他内容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不见面开标模块”,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9.发布公告媒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taizhou.gov.cn/ )、《中国招投标网》( http://www.infobidding.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人: 泰州市罡杨镇人民政府

址: 泰州市海陵区罡杨镇

人: 徐先生

话: 13405520495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泰州市 凤凰西路 168 1 号楼 410

编: 225300

人: 苏桂林

话: 17712705888

电子邮箱: 1159518418@qq.com

2025 3 1 2

11.备注

11.1 特别说明: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以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11.2 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 120 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1. 3 招标人供应材料(如有)价格不得调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结算时按实际使用量扣除相应材料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