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河路(金乐竖河-石江公路)维修改造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南通市发布时间:2025-11-14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文河路金乐竖河石江公路维修改造施工资格后审
  • 项目地址: 本项目位于通州区文河路
  • 规模: 标志标线标牌、路面修缮、路灯三遥系统等,具体
  • 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通州区文河路(金乐竖河-石江公路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26

项目详情

文河路(金乐竖河 - 石江公路)维修改造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 项目文河路(金乐竖河 - 石江公路)维修改造施工 (项目名称)已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高新管备〔 2025 38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南通华山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 通州区文河路(金乐竖河 -石江公路)

2.2 建设规模:标志标线标牌、路面修缮、路灯三遥系统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 3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的内容。 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补充说明等

2.4 工期要 求: 60 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2. 5投资估算价 :约 130.38 万元 (含税价 含暂列金人民币 7.24 万元,暂列金 不可调整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7 质量等级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1) 2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6类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近 1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

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 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4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特别提示: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提供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2023〕26号文件要求执行。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6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无在建工程

3.7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8本次招标 联合体投标。

3.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1)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 10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1 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要求。

4.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 法(含信用分 2分) ,评标 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202 5 11 26 9 0 0

5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标证通或国信 CA 或 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 5 11 26 9 0 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9. 特别提示:

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项目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进场交易费用。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华山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

南通市通州区金霞路 555号江海?圆融汇大厦

址:

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 80号

联系人:

姚先生

联系人:

周女士

话:

0513- 86598690

话:

0513-86101116、153 70486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