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生活污水区域化处理项目-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提标改造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 项目名称: 全区生活污水区域化处理项目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提标改造工程资格后审
- 项目地址: 南通市通州区希望大道666号
- 规模: 益民一期生反池(规模4.2万m/d)的Bardenpho改造、设备维修更新,以满足《DB32/4440-202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出水指标要求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希望大道666号 ;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2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15
项目详情
全区生活污水区域化处理项目
-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提标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全区生活污水区域化处理项目
-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提标改造工程
已由
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通数据投审
[ 2025 ]35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
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希望大道
666号。
2.1.2
建设规模:益民一期生反池
(规模4.2万m/d)的 Bardenpho改造、设备维修更新,以满足《DB32/4440-202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出水指标要求。
2.1.3
最高限价:
人民币
2213
万元。
2.1.4
工期要求:
375
日历天(含试运行期
6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
9
月
20
日,主体工艺部分计划
完工
日期:
2025年
12
月
20
日,除主体工艺部分外计划完工验收且调试结束日期
2026年
3
月
3
0
日
,
计划试运行结束竣工验收日期:
2026年
9
月
3
0
日
。
2.2
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可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个。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拟
派
)
须
同时
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
贰
级
及以上
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
,
如一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上两个专业
并符合相应等级要求的
,可设一名项目负责人
(必须
由牵头人拟
派)
(
机电工程专业或者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并符合相应等级要求
)
和
一名项目副经理
【(必须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派)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
机电工程专业
并符合相应等级要求,且专业不得与项目负责人专业为同一专业类别
)
】
,同时需持有安全考核合格
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
4
)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二级建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2023〕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否则不予认可。省外从其规定。
3.
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1)
企业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类违法行为受到司法、行政、监察等有关处罚或认定的;
(
2)企业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近
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3)企业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
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4)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
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后同)未处于不合格状态。
3.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5
年
8
月
22
日至
202
5
年
9
月
15
日
9
时
00分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江苏
CA
数字证书
”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
http://www.jszb.com.cn/JSZB/
)、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nantong.gov.cn/
)
;
4.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2
万元整
/
投标单位(
招标通方式或
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或
用书面承诺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选择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
5
年
9
月
15
日
9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两阶段)
,入围方式为
全部入围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jszb.com.cn/JSZB/
)、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 nantong.gov.cn/
)网
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
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
3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4)全省全面应用统一主体库(江苏省公共资源经营主体信息库),南通市主体信息库同步关闭(详见http://ggzyjy.nantong.gov.cn/首页—通知公告—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省主体库相关高频问题解答)。
(
5)投标人同步的信息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经营主体信息库(结合省主体库相关高频问题解答)中的信息,如需调整前往省主体信息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10.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南通市通州区益民水处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南通市通州天元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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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南通市通州区希望大道
666号
|
地
址:
|
通州区润和大厦
8
楼
|
|
联系人:
|
袁先生
|
联系人:
|
俞先生
|
|
电话:
|
0513-
86548226
|
电
话:
|
0513-865160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