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至太仓高速公路无锡至苏州段桥梁预制构件制造供货项目
- 项目名称: 无锡至太仓高速公路无锡至苏州段桥梁预制构件制造供货项目
- 范围: 1)项目概况 无锡至太仓高速公路无锡至苏州段,项目起自与沪蓉高速公路交叉处的无锡北枢纽,接已建的锡宜高速公路,向东经无锡惠山新城、锡北、东港和羊尖,跨越望虞河后,向东南经苏州辛庄和阳澄湖西,止于与苏台高速公路交叉处的湘城西枢纽,路线全长50.040公里(其中无锡段31.765公里,苏州段18.275公里 ; 本次招标项目为无锡至太仓高速公路无锡至苏州段桥梁预制构件制造供货项目,共2个标段,即XTC-HW-YZL1、XTC-HW-YZL2标段 ; 无锡至太仓高速公路无锡至苏州段全线(不含涉铁代建)预制板梁、箱梁、桥面板及小型预制构件(实心六角块、预制边沟等)的制造、存放、出厂装车和运输(从预制构件厂到安装现场,含配合相应路基桥涵标段验收)以及为实施上述工作所需的临时工程及预制构件缺陷修复等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18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无锡至太仓高速公路无锡至苏州段桥梁预制构件制造供货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无锡至太仓高速公路无锡至苏州段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苏发改基础发〔 2022 〕 203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无锡至太仓高速公路无锡至苏州段桥梁预制构件制造供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 )项目概况
无锡至太仓高速公路无锡至苏州段,项目起自与沪蓉高速公路交叉处的无锡北枢纽,接已建的锡宜高速公路,向东经无锡惠山新城、锡北、东港和羊尖,跨越望虞河后,向东南经苏州辛庄和阳澄湖西,止于与苏台高速公路交叉处的湘城西枢纽,路线全长 50.040 公里(其中无锡段 31.765 公里,苏州段 18.275 公里)。
本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100 公里 / 小时(无锡北枢纽至长安枢纽)、 120 公里 / 小时(长安枢纽至湘城西枢纽),路基宽度 34.5 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 -I 级,其余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B01-2014 )及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
( 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无锡至太仓高速公路无锡至苏州段桥梁预制构件制造供货项目,共 2 个标段,即 XTC-HW-YZL1 、 XTC-HW-YZL2 标段 。
① XTC-HW-YZL1 标段负责 XTC-HS1 、 XTC-HS3 、 XTC-XS1 、 XTC-XS3 标段预制构件的供应;
② XTC-HW-YZL2 标段负责 XTC-CS1 、 XTC-XC1 标段预制构件的供应。
招标内容: 无锡至太仓高速公路无锡至苏州段 全线(不含涉铁代建)预制板梁、箱梁、桥面板及小型预制构件(实心六角块、预制边沟等)的制造、存放、出厂装车和运输(从预制构件厂到安装现场,含配合相应路基桥涵标段验收)以及为实施上述工作所需的临时工程及预制构件缺陷修复等工作。
( 3 )计划供货时间: 2025 年 12 月~ 2027 年 5 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单位条件
( 1 )业绩要求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 (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某一方)应至少完成过 1 个高速公路桥梁混凝土预制梁项目(预制砼箱梁不少于 20000m 3 )或 1 个高速公路路基桥涵施工项目(其中包含预制砼箱梁不少于 20000m 3 )。
( 2 )其他
A. 注册、登记情况
投标人 (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B. 预制工厂要求
投标人 (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具有能够生产桥梁混凝土预制梁的工厂,否则应有新建或租赁的计划。
C. 信誉要求 (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a. 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 C (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等级为准);
b.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 其他要求:
( 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 2 家。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 18 : 00 至 2025 年 7 月 18 日 18 : 00 ,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进行预约并邀请副联单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
4.3 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 ,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 QQ 号为: 2756338257 。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 QQ 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 的经办人应出示投标人出具的证明其身份的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5.2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4 日 10 时 00 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4 日 11 时 00 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 145 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联系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石鼓路 69 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洪武路 359 号福鑫国际大厦 409 室
邮编: 210001
电话: 025-68023684 、 15996307311
联系人:肖朦朦、诸伟晨
工作 QQ : 2756338257 (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8 .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的无锡至太仓高速公路无锡至苏州段桥梁预制构件制造供货项目 XTC-HW-YZL1 、 XTC-HW-YZL2 标段共计 2 个标段中, 1 家单位 (包括其参加的所有联合体) 最多允许中 1 个标段。
8.2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3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 QQ 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15 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15 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5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15 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如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6 行政监督部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升州路 16 号
电话: 025-52853073
邮政编码: 210001
2025 年 7 月 11 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