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城北小流域(一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 项目名称: 南通市通州区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城北小流域一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资格后审
- 项目地址: 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港北村及进鲜港村
- 概况: 2.1项目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港北村及进鲜港村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3-25
项目详情
南通市通州区
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城北小流域(一期)综合治理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通市通州区
2025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城北小流域(一期)综合治理项目
已由南通市水利局以通水利农〔
2024
〕
38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省级补助及区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
中央补助
22.25%,省级补助27.75%,区财政配套50%
。
项目法人为南通市通州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工程处,
招标人为
江苏禹和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
为江苏禹和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炜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港北村及进鲜港村。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本项目开展整治的河道共
4条(段),分别为:三总河、四总河、五总河、八总河8.521km,对以上河道部分水土流失严重地段进行木桩防护、林草措施。项目措施包括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和保土耕作等部分。
(
1)工程措施包括:河道整治长度8.521km,木桩防护单面总长度8.534km。计划新建排水涵共计13座。
(
2)林草措施包括:林草面积20540m2,其中草皮护坡4175m2,草籽护坡16365m2,乔木1110株。
总投资金额:
800万元;
总工期:
246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3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合同工程
。
电子制作文件统一按
246
日历天填写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和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2)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单项施工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
项目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
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证明材料无法反映项目规模的,则需提供委托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
资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企业
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成立时间少于
上述
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
财务状况表。
(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5)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近
3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担任过单项施工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经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且项目经理姓名须一致,如上述任一业绩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项目经理姓名的,均应附有业绩项目委托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如上述
证明
材料无法反映项目规模的,则需提供委托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否则不予认可
】。目前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出具承诺并加盖公章,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须符合苏水基〔
2016〕17号文规定)。
(
6)
技术负责人要求: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与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
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投标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三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
1人
。
(
9)施工设备要求: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
10)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3年内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②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③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④投标人近2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未因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
被否决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年03月25日09时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
“标证通”、“国信
CA
”或“
CFCA
”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于
2025年03月25日09时30分
前将投标文件网上投标电子标书
(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 现场开标,投标文件(线下文件)递交地点为
/
。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
不见面开标,
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实行全称电子化招标,投标时不需提供纸质文件。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
.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
.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
“
/
”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1)项规定
|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2)项规定
|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3)项规定
|
|
5.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4)项规定
|
|
6.项目经理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5)项规定
|
|
7.
技术负责人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6)项规定 |
|
8.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7)项规定
|
|
9.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8)项规定 |
|
10.
施工设备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9)项规定
|
|
11.
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10)项规定
|
7
.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
×β
+B
×(
1-
β)
式中:
S
—评标基准价;
T
—最高投标限价;
β—
T
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60%
;
65%
;
70%
,开标现场抽取;
B
—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
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90%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5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5家(含)以上且不足10家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一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③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10家(含)以上时,需去除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④若所有有效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
限价的
90%
,则
B
按最高投标限价的
90%
计算。
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
70
分,
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
高
1
%,
在
70
分基础上扣
1
分;
每低
1
%,
在
70
分基础上
扣
0.5
分;
保留小数点后
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用插入法计算
。
有效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的招标控制价。
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评标时如遇特殊情况,经评标委员会研究决定或处理,处理结果概不向投标单位解释。本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招标方和评标委员会。
本次最高投标限价为:
718.203657万元(含预留金13.1302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时,应当否决该投标人的投标。
7.4 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
100分,其中:投标报价:
70分
;技术部分(暗标):
30分
。
7
.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
值
|
评
分
标
准
|
|
一
|
投标报价
|
70分
|
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的招标控制价。
本
工程采用
评标基准价
。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 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 70 分, 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
每
高
1
%,
在
70
分基础上扣
1
分;
每低
1
%,
在
70
分基础上
扣
0.5
分;
保留小数点后
2
位数字,小数点后第
3
位数字“四舍五入”,用插入法计算。
偏差率
=
(投标报价
-
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100%
|
|
二
|
技术部分(暗标)
|
30
分
|
|
|
1
|
施工进度计划、工期、资源配置计划
|
6
分
|
(
1
)
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且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
或
网络图
(应具体到旬)
,关键路径
正
确、清晰,工程进度计划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序分解详细合理,各工序工作历时安排合理且有详细的计算说明,总工期、节点工期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
有力
,得
2
分。
(
2
)
投入本项目施工的主要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可行,数量、设备选型合理,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得
2
分。
(
3
)
资金使用、各工种劳动力的安排等安排合理,得
2
分。
|
|
2
|
临时工程设计、实施方案与保证措施
|
3
分
|
(
1
)
施工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及相应文字说明,场内
道路、
水、电系统布置,钢筋
、木工
加工场
及设备仓库
布置合理等,得
2
分
(
2
)施工期生产、生活区的排水方案可行,得
1
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3
|
施工质量、安全、环保、文明工地和工程资料管理
|
10
分
|
(
1
)
质量管理体系
完整
,,组织
体系
健全
,
岗位职责明确
,措施得力
有保障,得
2
分。
(
2
)
能确保安全生产资金、人员、设备等的投入,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防护方案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管理规定,防护措施有针对性,得
2
分。
( 3 ) 环境保护 管理体系健全 、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得 2 分。
(
4
)
文明
施工
管理体系健全,计划合理,措施有保证,得
2
分。
(5)
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工地档案室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得
2
分。
|
|
4
|
材料组织、土建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11
分
|
(
1
)材料组织(
2
分)。
工程及设备材料的采购、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等(
2
分)。
(
2
)护岸施工工艺(
2
分)。
护岸施工工艺合理,能满足施工需要并能保证护岸质量,有特殊要求部位方案合理,措施可行(
2
分)。
(3)
绿化施工工艺(
2
分)。
绿化施工工艺合理,养护方案科学,能满足项目需求并保证质量(
2
分)。
(
4
)土方施工(
3
分)。
土方施工方案可行,能满足施工需要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1
分);清坡整平、土方调配合理,回填土料选择、压实措施合适(
1
分);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
1
分)。
(
5
)工程各分部、分项、单元施工程序、工艺合理,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可行(
2
分)。
|
|
暗标要求:
(
1
)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中内容实行暗标评审,暗标评审部分的文件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在相应模块按要求上传,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递交的电子文件对应内容不得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且不能在任何地方出现或暗示反应投标人名称有关的内容,如项目组成员姓名(请以岗位、职务等替代)等。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
2
)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无需制作封面,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页面尺寸一律采用
A4
格式,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所有内容不得出现明示或暗示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投标人的标识、标志、企业名称、人员名称、页眉页脚、页码、
底纹、阴影、水印等任何可以识别投标人的标记)。不得出现彩色图片及字符,字
体格式统一为黑色宋体,字体大小统一为小四号字体(引用的图表不作字体、字号要求),行距统一
1.5
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违反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投标文件技术评审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
(
3
)评标委员会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的评标过程中,如一致认为投标单位存在明显提示或者泄露投标人身份信息的内容,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
|||
8.其他:
8.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4
本项目监督部门:南通市通州区水利局,联系方式:
0513-86110039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请各投标单位于投标截止日期前登陆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登录—项目响应方登录”,凭
“标证通”、“国信
CA
”或“
CFCA
”获取并
下载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等相关招标资料,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项目法人:南通市通州区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工程处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朝霞路
88号1210室
联系人:钱建锋
联系电话:
0513-86512716
招标人和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江苏禹和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高新区金霞路
555号江海圆融汇6楼608
联系人:吴军
联系电话:
0513-86109187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炜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大司马南路八号如园商务大厦十七楼
联系人:王璐
联系电话:
189345198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