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小胡山浜延伸段工程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新开小胡山浜延伸段工程
- 项目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
- 范围: 新开小胡山浜延伸段工程位于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小胡山浜延伸段新开河道起点为刘塘河(刘闾路箱涵口),终点为现状小胡山浜(胡安路箱涵口),沿环镇北路南侧布置 ;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4-2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5-09
项目详情
新开小胡山浜延伸段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WXBH20240415002-S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开小胡山浜延伸段工程
已由
无锡市滨湖区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
新开小胡山浜延伸段工程
项
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滨行审投许
[
2024
]
6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政府性基金预算
,出资比例
为
100%
,招标人为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无锡市建汇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新开小胡山浜延伸段工程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
新开小胡山浜延伸段工程位于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
,
小胡山浜延伸段新开河道起点为刘塘河(刘闾路箱涵口),终点为现状小胡山浜(胡安路箱涵口),沿环镇北路南侧布置。新开河道东西向长度约
186m,新建护岸总长约372m,河底高程3.5
~
2.00m(吴淞高程,下同),河口宽6.0
~
15m,河底宽6.0m,两岸采用石笼挡墙护岸。
工程内容包括
新开河道,
设置生态拦截沟、投放水生动物
,生态降解
,
对岸线进行清杂
并新建
柔性石笼挡墙护岸
等工程
。
总投资金额:
329.80万元
施工总工期:
60日历天
。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对应投资金额:
329.80万
元
。
2.4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
具体开
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工期每拖延一天的赔偿金额以合同总价的
0.05%计算,上限为合同价的5%。
2.5
质量要求:
一次性验收合格。如不能达到上述要求,发包人有权暂停应付工程款,直到承包人整改至上述要求
,
并向业主按合同价的
5%支付违约赔偿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
1)资质证书:
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2)业绩要求:
/
。
(
3)财务要求:
提供投标人近三年(
2020~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
企业只需
提供从成立之年份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
)
。
(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5)项目经理要求:
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在建工程是指在正在施工和新
承接的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
的项目负
责人,
年龄不应超过
65
周岁,已退休但未满
65
周
岁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证明。
备注:投标人拟安排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
单位
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相
关证明材料及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
书须作为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一并提交。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
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
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
6)其他人员要求:
提供投标人项目部所有成员
(至少需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
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附项目部成员名单)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
明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
2024年
0
1月-2024年
0
3月
三个月的缴费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
的
2024年
0
1月-2024年
0
3月
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上述人员
年龄不应超过
65
周岁,已退休但未满
65
周
岁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证明。
(
7)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
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证(企业负责人
A
证、项目负责人
B
证、专职
安全员
C
证
),
且在有效期内。
(
8)信用等级要求:
/
。
(
9)其他要求: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需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
4
年
04
月
22
日
24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 到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 199 号市民中心 12 号楼 2 楼 CA 服务窗口(地址)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
http://ggzyjy.wuxi.gov.cn/doc/2021/04/12/3253567.shtml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登
录
“无锡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jy.wuxi.gov.cn/fzlm/wxsslgcwsztbxt/index.shtml
)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
登录
“无锡市水利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http://ggzyjy.wuxi.gov.cn/fzlm/wxsslgcwsztbxt/index.shtml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
工具软件使用
4.2.1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通过交易平台支付方式并按交易平台的规定支付工具软件使用费。
4.2.2 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
4.3 获取招标文件
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截止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逾期不可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4
年
05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
两阶段评标综合积分法
7.2
资格评审标准:
详见招标文件。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投标限价:
2256457.83元。
7.4 分值构成:详见招标文件。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其他内容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和江苏省企业动态核查系统中暂停投标期间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因失信行为列入市场准入“黑名单”的从业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开标当日,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 见面开标系统与现场开标主持人(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
58.215.18.211
:209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注:请投标单位参照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提前配置好环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无锡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上
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人民政府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振胡路
2 号
联系人:
汤工
电
话:
0510-85580202
招标代理机构:
无锡市建汇建设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
梁溪区西新街
8号17楼
联系人:姜珲
电
话:
18626382638
11.备注
20 2 4 年 0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