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塘河-渔深沟治理工程(建湖段)临时用地临时用林报批及相关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东塘河渔深沟治理工程建湖段临时用地林报批及相关技术服务
- 项目地址: 项目位于盐城市建湖县芦沟镇
- 概况: 2.1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盐城市建湖县芦沟镇、庆丰镇、近湖街道、开发区、冈西镇、上冈镇、宝塔镇境内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0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10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塘河 - 渔深沟治理工程(建湖段) 已由 江苏省水利厅苏水许可〔 2024 〕 271 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及以上补助和地方配套 ,出资比例为 省级以上补助 50 % 、地方配套 50 % ,招标人(项目法人)为 建湖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 项目 临时用地临时用林报批及相关技术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盐城市建湖县芦沟镇、庆丰镇、近湖街道、开发区、冈西镇、上冈镇、宝塔镇境内。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河道疏浚 26.65 千米,堤防加固 15.445 千米,岸坡防护 0.395 千米;拆建沿线建筑物 28 座,其中 4m 闸 11 座, 2m3/s 排涝站 1 座, 2m3/s 灌溉站 1 座, 4+1m3/s 灌排站 4 座, 4+2m3/s 灌溉站 2 座, 4+2m3/s 排涝站 3 座, 4+2m3/s 灌排站 3 座, 4+4m3/s 排涝站 2 座, 4+4m3/s 灌排站 1 座;水保工程和环保工程等 。
本项目工程等别为 Ⅲ 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 4 级 ;项目总投资金额约 16025 万元 。
2.3 本 合同 项目招标范围: 本次 东塘河 - 渔深沟治理工程(建湖段)临时用地临时用林报批及相关技术服务 ,共设 1 个标段 ,东塘河 —渔深沟治理工程(建湖段)临时用地涉及 7 个乡镇 25 个行政村,其中临时占地约 1613 亩,临时用林约 862 亩。 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红线对接、临时用地用林的勘测定界、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复垦方案附件办理;编制临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和林地生产条件及原地恢复方案、用林组卷;以及临时用地报批、林木采伐、临时使用林地等手续的办理。林木采伐手续和临时用地用林手续均须取得相关部门批复文件。
2.4 服务期 : 自合同签订 生效之日 后 60 天内完成 合同内所有 工作并取得相关部门批复文件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 1 ) 资质证书: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资质证书 ; 土地规划资质,因国家机构改革,证书有效期过期未予补办,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公告截图,依旧视为资质有效) 。
( 2 ) 业绩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牵头人) 近 5 年内( 2020 年 4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承担过 用地(土地)报批 服务项目 。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 相应用地批文 两者缺一不可;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内容的,则需提供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 ;合同协议书未明确合同签订日期的业绩不予认可。 )
( 3 )财务要求: /
( 4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任。 近 5 年( 2020 年 4 月 1 日 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担任 用地(土地)报批服务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 提供 合同协议书及 相应用地批文 , 两者缺一不可; 合同协议书未明确合同签订日期的业绩不予认可;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人员姓名、任职情况的,应附有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 5 ) 其他人员要求: /
( 6 )投入的设备要求: /
( 7 )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 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 )和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 负责人 近 3 年内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②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不得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③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如有〉)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为具有土地规划资质 的单位, 联合体成员最多 两 家 ,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 被否决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 从 202 5 年 4 月 2 日 至 202 5 年 4 月 10 日(北京时间,下同) 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 1 )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 综合服务系统 — 投标单位 — 水利工程 — 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 综合服务系统 — 投标单位 — 水利工程 — 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 2 )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 综合服务系统 — 投标单位 — 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 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 登录江苏省 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 综合服务系统 — 投标单位 — 水利工程)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 “ 投标截止时间 ” ,下同)为 202 5 年 4 月 23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 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 “ 不见面 ” 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 “ 不见面 ” 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 综合服务系统 — 投标单位 — 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 首次参与 “ 不见面 ” 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 CA 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 CA 测试登录江苏省 “ 不见面 ” 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 8:30-20:30 ),进行远程 CA 证书升级,客服电话: 025-66007916 ,客服 QQ : 1627019308 ;如遇登录江苏省 “ 不见面 ” 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 025-83668631 ,客服 QQ : 1224574219 ;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 025-58182190 ,客服 QQ:31098064 。
6. 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 “/” 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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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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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或 组织机构代码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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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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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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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财务要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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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4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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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其他人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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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入的设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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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7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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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社会保险 |
符合第 六 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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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 3.2 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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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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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 ( 1-β )
式中:
S— 评标基准价;
T— 最高投标限价;
β—T 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60% 、 65% 、 70% ,开标现场抽取;
B— 投标人有效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85% 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① 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 5 家以下时,全部参与算术平均值计算; ② 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 5 家(含)以上且不足 10 家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一个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③ 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在 10 家(含)以上时,需去除最高投标报价和最低投标报价各 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计算算术平均值。 ④ 若所有有效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85% ,则 B 按最高投标限价的 85% 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 2 位小数。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 90 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
7.4 分值构成
1 . 单位业绩: 2 分; 2 . 资源配置: 24 分; 3 . 服务实施方案: 54 分; 4 . 投标报价: 20 分。
7 .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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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内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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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单位业绩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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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 近 5 年内 ( 2020 年 4 月 1 日 以来,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用地(土地)预审或用地(土地)报批项目 ,并取得对应项目用地批文的 , 每有 1 项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 业绩证明材料须 提供合同协议书及 相应用地批文 , 两者缺一不可; 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内容的,则需提供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 ;合同协议书未明确合同签订日期的业绩不予认可。 ) 若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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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资源配置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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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负责人资历和业绩 |
( 1 ) 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 或 规划 或林业 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 3 分;(提供职称证书,职称证书不能反映专业的,以学历证书为准,并提供 2024 年 12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2 ) 近 5 年内( 2020 年 4 月 1 日 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担任用地(土地)预审或用地(土地)报批项目负责人业绩,并取得对应项目用地批文的,每有 1 项得 2 分,本项最 多 得 2 分。( 业绩证明材料须 提供合同协议书及 相应用地批文 ,两者缺一不可;合同协议书未明确合同签订日期的业绩不予认可 ; 如 上述证明材料 不能反映该人员姓名、任职情况的,应附有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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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员配置 (项目负责人除外) |
( 1 )项目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置合理 , 项目组成员不少于 8 人得 6 分,每少 1 人扣 1 分,最多扣 6 分。本项最高得 6 分。 ( 2 )项目组成员具有土地或 国土空间规划或国土资源工程 或测绘或水利工程 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有 1 名得 3 分; 具 有土地或 国土空间规划或国土资源工程 或测绘或水利工程 等相关专业中级 及以上 技术职称的,每有 1 名得 1.5 分。本项最高得 9 分。 ( 提供职称证书,职称证书不能反映专业的,以学历证书为准,否则不得分。) 须提供 上述人员 2024 年 12 月 1 日 以来任意 1 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该人员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及为其办理的人身意外保险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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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认证体系 |
投标人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获得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每有 1 个得 1 分,最 多 得 4 分。 提供体系认证证书 。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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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服务实施方案 |
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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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总体方案 |
总体方案全面完整,操作性、针对性强的得 10 分 , 有缺陷扣 0.1 ~ 5 分 , 无描述不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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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作思路、技术方法 |
投标人对项目区勘测调查了解充分,方案思路清晰、技术方法先进、科学合理、可操作性 强 得 12 分 , 有缺陷扣 0.1 ~ 6 分 , 无描述不得分。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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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策略 |
投标人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应对策略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 12 分 , 有缺陷扣 0.1 ~ 6 分 , 无描述不得分。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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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进度保证措施 |
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合理可行 得 6 分, 有缺陷扣 0.1 ~ 3 分 , 无描述不得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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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作质量保证 措施 |
服务 方案针对本次招标所包含的各项工作以及本次招标需要达成的目标,提出有针对性的成果质量保证措施,形成覆盖本次招标全部内容的质量控制体系。本项最高得 6 分,有缺陷扣 0.1 ~ 3 分 , 无描述不得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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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全保密措施 |
投标人投标文件建立安全责任制度、保密措施及应急预案合理、可行,得 4 分,有缺陷扣 0.1 ~ 2 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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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服务承诺 |
服务承诺全面、合理,完全能满足 招标 文件要求,并有详细的后续服务计划的,得 4 分,有缺陷扣 0.1 ~ 2 分,无描述不得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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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投标报价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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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l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 20 分,并以此为基础,进行下面各项打分; 2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偏差率每超过基准价 -1 % ,在 20 分的基础上 扣 0.5 分,最多扣至 0 分。 3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偏差率每超过基准价 +1 % ,在 20 分的基础上 扣 1.0 分,最多扣至 0 分。 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 2 位小数。 偏差率 =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100% |
20 |
7.6 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 /
8. 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 建湖县 水利局,联系方式: 0515-86218821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建湖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江苏省建湖县市民广场北巷 9 号
联 系 人:吉鑫
联系电话: 0515-86218821 18651481009
招标代理单位: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雨花台区花神大道 23 号 10 号楼 3 楼 1038 室
联 系 人:王杨 张玉清 张晓磊
电 话: 025-86570485 17314458268
开 户 行:中信银行南京市上海路支行
账 号: 732151018280001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