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靖江市中医院迁址新建医用气体及配套系统项目
- 项目地址: 靖江市江山路59号2.2工程规模:本次招标内容为靖江市中医院迁址新建医用气体及配套系统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设备及材料的采购
- 概况: 新建门急诊医技楼、病房楼、感染楼,设置床位600张。总建筑面积108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7-0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7-16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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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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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Y32128218860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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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 靖江市中医院迁址新建医用气体及配套系统项目 已经由 靖江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以 靖江市中医院迁址新建医用气体及配套系统项目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靖江市中医院、江苏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为 扬州三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靖江市中医院迁址新建医用气体及配套系统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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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地点:
靖江市江山路59号
2.2工程规模:
本次招标内容为靖江市中医院迁址新建医用气体及配套系统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货物的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及培训、验收、保修等服务,即该招标范围内的交钥匙工程;中标人还须负责施工过程中可能有的设计深化、设计调整工作,并且配合招标人进行智能系统的建设及相关功能的实现。
2.3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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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付款方式: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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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
/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
执业资格;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适用于公开招标)项目编号: Y3212821886000020001001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靖江市中医院迁址新建医用气体设备及配套系统项目 已由 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靖江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中医院迁址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靖发改审 [2020]19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靖江市中医院、江苏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扬州三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靖江市中医院迁址新建医用气体设备及配套系统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地点: 靖江市 2.2工程规模: 医用气体设备及相关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7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5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 材料和设备进场后,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合同总价 60 %的预付款保函,发包人支付施工合同总价的 60 %作为预付款,整体竣工验收合格,竣工资料移交相关管理部门和甲方档案馆(符合进档要求),同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30 %,项目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待工程 试运行一年后 一次性付清。 (每次付款时,中标单位需开具相应金额的 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投标人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其他企业产品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Ⅱ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具有医用中心供氧系统、医用中心吸引系统、医用真空负压机、医用压缩空气系统(或医用空气压缩机或医用空气集中供应系统)、医用气体汇流排(或医用气体汇集排)、医用气体监测报警系统(或医用气体报警系统或医用气体压力报警系统)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 )投标人须提供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 GC2 级)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 GC2 )。 5 )投标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并 具备 二 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安装工程专业) 及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资格 。且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04月01日至2024年6月30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 是 ? 否 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 1) 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 2) 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曝光仅限 以下 行为: 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 ;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 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8 日至 2024 年 7 月 16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 “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5. 投标 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 7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 6. 评标办法6.1 是否评定分离: 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 法,具体方法如下: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靖江市中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扬州三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 地 址: 扬州市邗江区邗沟路 40号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杨女士 电 话: / 电 话: 15952713189 9. 电子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9.1 “交易平台”的注册、 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9.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9.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9.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 CA 登录密码、 CA 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9.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 CA 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9.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9.7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 400-998-0000 、 0523-86898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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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获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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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7月08日18时08分至2024年07月16日18时08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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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截止时间 | ||||||||||||||||||||||
|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30日15时00分 | ||||||||||||||||||||||
| 6.评标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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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是否评定分离: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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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评标办法前附表
技术、商务评分标准
备注:对投标人所提供的商务证明材料,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其中标资格, 并依法进行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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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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